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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博文我们对《蒙》卦进行了整体翻译。
《蒙》卦在《周易》中,是一个极具启发性的卦象,它清晰地揭示了《周易》各卦中普遍存在的一些规律。
首先,《蒙》卦的主题是“蒙昧”、“野蛮”、尚未开化之人。
前文我们分析过“蒙”的含义,它虽可指懵懂、处于愚昧状态,但并非专指孩童。从本义上讲,它指的是野性十足、不明事理之人,即野蛮人。而“蒙童”只是野蛮人中的一部分,因此不能将“蒙”理解为孩童的启蒙教育。事实上,后世将孩童称为蒙童,将教育孩童称为蒙学,这种说法正是源于《周易》。
其次,《蒙》卦具有明显的起兴特征。
之前我的博文介绍过《周易》中“兴”的写作特点。所谓“兴”,即针对一个主题,从不同侧面描述该主题的特征,从而引出下文。
在《蒙》卦中,我们发现了具有代表性的开头语:“发蒙”、“包蒙”、“困蒙”、“童蒙”、“击蒙”。它们分别代表了对野蛮人进行处理的不同侧面,我们后续将证明:
1.“发蒙”是驱使野蛮人;
2.“包蒙”是包容野蛮人;
3.“困蒙”指周围皆为野蛮人,被其包围;
4.“童蒙”指役使年幼的野蛮人作为童仆;
5.“击蒙”指攻打或惩治野蛮人。
通过从不同角度对野蛮人的处理行为进行论述,突出了主题,即如何处理与野蛮人的关系。可以说,《蒙》卦的结构严谨而完整。
再次,《蒙》卦清晰地显示了“卦象”的分割作用。
在《蒙》卦每句爻辞之前,都有区分这些爻辞的序号和数字。例如:初六、九二、六三、六四、六五、上九等,这些序号和数字被称为“爻题”。每卦有六个“爻题”,共同构成了该卦的“卦象”。关于“爻题”的作用,历来没有定论,甚至发展出了专门研究《周易》神秘学的“象数”学派。
我们发现,《蒙》卦爻辞通过五个侧面论述“蒙”,但“爻题”有六个,其中“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是唯一一句没有从侧面论述“蒙”的爻辞。合理的解释是:九二和六三实为一句,都在论述“包蒙”,但因其过长,故分为两句。也可能,文王原本只从五个方面论述,为了凑成六句,才将“九二”句读成两句。
这证明了,“爻题”除了区分爻辞外,或许并无实际意义。从春秋至宋明,儒家学派认为“爻题”具有阴阳变化的功能,或许是误读。
最后,《蒙》卦清晰地展示了卦辞和爻辞的关系。
《周易》各卦,除《乾》、《坤》二卦外,基本都是六句爻辞,一句卦辞。关于卦辞和爻辞的关系,历来众说纷纭。
从《蒙》卦中,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卦辞的主体部分“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表达了两种相反的情绪。一种是针对恭敬的野蛮人的“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另一种是针对不恭敬的野蛮人的“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而爻辞涉及对野蛮人行动的五个侧面。其中,前两个“发蒙”、“包蒙”是针对态度恭敬的野蛮人的;后两个“童蒙”、“击蒙”是针对态度不恭敬的野蛮人的。也就是说,爻辞的初六、九二与卦辞的“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对应;爻辞的六五、上九与卦辞的“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相对应。
这个现象证明了我一直以来的观点:卦辞是爻辞的归纳和总结,二者紧密联系。同时也证明,爻辞和卦辞的作者是同一人,不可能是分别的两人。
下篇博文我们将首先对爻辞进行分析。
注释:[1].《蒙》卦原文: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六四:困蒙,吝。
六五:童蒙,吉。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2].整理后的《蒙》卦爻辞
1.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2.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3.困蒙,吝。
4.童蒙,吉。
5.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3].《蒙》卦卦辞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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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4-2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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