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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解字之“方”11-易学70

已有 439 次阅读 2025-4-21 15:46 |个人分类:易学|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方”字在《周易》中出现了6例,分别在《既济·九三》、《未济·九四》、《困·九二》、《比》、《鼎·九三》、《坤·六二》,它们的意思都可以用“方国”义项和其引申义来解释,解析如下。

直接用“方国”解释的
  • 《既济·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 《未济·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学者普遍认为,《既济》和《未济》中的“鬼方”是一个“方国”的名称,相同的字样在殷墟甲骨文考古中就有发现。“鬼方”的位置在商族的西部,至于其具体的性质和历史渊源,尚存诸多争议,本文暂不赘述。我有一些思考(证据不足),“鬼”和“禹”等字上部都是“囟”(xìn)字,表示头,而且是很难看的头,例如说猴子。所以“鬼”字很可能是对西方生活在山林里野蛮人的蔑称,说他们像猴子一样。 

“方国”的引申义
  • 《困·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征凶,无咎。

   《困·九二》的“朱绂方”其实是“方国”义的引申,指代方国的首领及同等级别的贵族。“绂”是用丝制成的带子,常用于系印章或佩玉。“朱”是深红的颜色,只有地位高的人才能使用。“朱绂方”就是佩戴“朱绂”的贵族。所以说“方”的意思就是从“方国”引申出来的“首领”或和“首领”地位相当的贵族。

  • 《比》: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比》卦的“不宁方来”同样指向各部落或方国的首领。“宁”的意思有2种,或者是“心安”,或者是“分辨”。《比》卦强调善待他人,这样别人就会及时提供信息,这些信息比占卜更重要。如果没有这些信息,当商王召集诸侯前来,那些弄不清楚情况的,或心中不安的,最后来的那个就要倒霉了。“不宁方”指的就是心中“不宁”的贵族首领。 

被误解为虚词的“方”
  • 《鼎·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终吉。

   《鼎》卦的“方雨虧悔”解释起来稍微麻烦一些。原因是这里的“方”用介词“正当”来解释比较适合,而且非常有效。

   “虧”意即不满,有所缺。“悔”指心情不好。“虧悔”指物资不足,吃不饱,心情不好的样子。你看,这不是在说:当下雨的时候,人们缺乏食物,心情不好吗?但是,这个“方”字用“方国”来解释同样适合,甚至更有效。

   《鼎》卦用《鼎》来比喻周族将物资(如粮食)进献给商王(或进献给上天及祖先)。该句爻辞的3段话,“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终吉”,都涉及一个话题,即“要隐藏一下,保护自己”。

   “鼎耳革”中的“鼎”有双耳,作用是可以插入木杠,用于移动。“鼎耳”裹上皮革,这样在移动时就不会对“鼎”产生破坏和造成磨损,可以保护“鼎”。文王用“鼎耳革”来起兴,引起后文,暗示要像“鼎耳革”那样保护周族自己。

   “其行塞,雉膏不食”说的是,当行路被阻塞于途中(例如因大雨或山体滑坡等原因),同行之人可能面临食物短缺,非常艰难的局面,这个时候自己就不要食用肥美的鸡肉了。因为独自享用丰盛的食物会招致不满,引发他人的贪婪之心,带来祸患,所以要保护自己而隐饰一下。这段话是用比喻的方式,来例证前面的“鼎耳革”。

   最后的“方雨虧悔,终吉”是中心句,用现实观点来照应前面的起兴之语和例证。如果将“方”翻译为介词“当...的时候”,虽然可以解释“方雨虧悔”,但是和后续的“终吉”对应不上。如果将“方”翻译为“方国”,那么就说得通了。它的意思是:整个方国都在下雨(造成遭害),缺少物资,心情不好,但最终是好事。为什么是好事呢?因为用这个理由就可以表示周族很穷,不会引发别的部落的贪婪之心,保护周族不被别人惦记。就像现代社会一些聪明的有钱人,总是抱怨自己负债累累,其实都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所以“方”是“方国”的解释,就可以让句子的主题更一致,中心更明确,含义更深刻。

   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方作为虚词,表示“正当...的时候”,这种用法在春秋时期的《论语》才大量的出现。这种虚词比实词晚出现的现象符合文字演化发展的规律。从这个角度,“方”作为“方国”的实词解释,当然要比虚词解释有更好的证据强度。

被误解为形容词的“方”
  • 《坤·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大部分学者认为《坤》卦的“方”应该是形容词,表示有棱有角,比较规整。其实这里的“方”同样可以用“方国”来解释,这和传统的理解差异明显。

   首先,从句读角度,传统解经将该句爻辞读为“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这种句读当然比较有韵律,但是和其它的爻辞产生了矛盾。其它爻辞的起兴之语似乎都是二字组合的(除了“上六”,该句为评价之词,没有起兴之语),如“履霜”、“含章”、“括囊”、“黃裳”。按照这个规律,本句爻辞也应该句读为“直方,大不习,无不利”才对。

《坤》卦原文:

初六:履霜,堅冰至。

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无成有終。

六四:括囊,无咎无譽。

六五:黃裳,元吉。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用六:利永貞。

   其次,既然《周易》中6例“方”字的前5例都可以用“方国”来解释,那么该句爻辞的“方”是否也可以呢?“直”原义是不弯曲,有“修正”或“理顺”的动词含义,那么“直方”就可以翻译为“治理方国”。“大不习”中,“大”指的是大事,或者带领周族发展时大的目标或方向;“习”指的是重复的做,本义是鸟重复扇动翅膀,所以“大不习”是指关于大的目标和方向,不要重复的去做。也就是说不要轻易的改动治国的基本方针。“无不利”指的是没有什么不好的。

   传统理解将“直、方、大”都看做是形容词,有人认为是暗示做衣服,有人认为是做木工,这是典型的用现代字的含义去理解古代文本。现代汉语中“方”当然可以做形容词,而且应用还很广泛,但是在春秋之前的《尚书》和《诗经》中,我们很少能找到“方”做形容词的例子。况且,在《周易》中,其它的“方”都是“方国”及其引申义,怎么到这里就变了呢?

   以上我们只是对《坤·六二》卦进行了字面上的解释,其具体的含义和深刻的寓意,我们只能结合全部卦爻辞去体会。《坤》卦是《周易》中最难理解的卦之一,我们暂且不去深入解释。但我可以说,将“直方”的“方”理解为“方国”是非常符合且有效的。

   至此,我们基本能明确,在《周易》中“方”只有“方国”一种含义。鉴于《周易》几乎是古代最早的成型著作,我们也可以确认,“方”字最早的基本义,就是“方国”。至于上篇博文所介绍的造字法“并船”,可能也是“方”字较早的基本义,也许是因为这种渡河方法应用范围有限,所以没有在《周易》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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