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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作为东亚文明的独特符号,其简练外形常蕴含深厚的历史文化。“方”字即是一例,它的字义演变和构成方式颇为复杂,或象形摹物,或假借同音。深入剖析“方”字及其语义,将有助于理解《周易》中几句非常让人费解的爻辞。
基础字义
《说文解字》解释说“(方)併船也。象兩舟省,緫(zǒng)頭形”。意思是“方”就是将船并在一起,字体象形,省略了两只“舟(船)”,描绘出船头聚合(緫)在一起的样子。 将船并在一起,让人费解,已经超越了现代人的生活体验。考虑到商末的造船状况,很可能依然是“刳(kū)木为舟”。“舟”为单根木材制作,中间凿空,非常不稳定。贵人渡河,需要将多个“舟”捆绑、合并在一起,以提高稳定性,避免倾覆。从这个角度来说,用“并船”来象形,倒是说得过去。
许慎是一位严谨的学者,他的《说文解字》尽管有错误,但大多解释还是有据可查的。“方”为“并船”,虽说让现代人不好想象,但在古籍中,也有一些佐证。
《诗经·周南·汉广》有“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对于这首诗的解释,各有争论。我注意到“不可休思”、“不可求思”、“不可泳思”、“不可方思”其实是古代汉语中否定词前置,同时叠加动词的前置的结果,即“思求不可”、“思泳不可”、“思方不可”,意思是:汉水有美女,想追求做不到。汉水太宽了,想游泳过去也做不到。汉水太长了,想乘船渡江也做不到。这里的“方”就是一种渡江的方式。
《诗经》中的例子不只一个,《诗经·谷風》“就其深矣、方之舟之”中的“方 ”也是一样,和“舟”一起名词作动词,表示用船渡江。
《爾雅·釋水》说“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意思是:“天子”要渡江,必须专门来造船。诸侯呢,级别低一些,用大绳(维)将几个舟捆起来。而大夫呢,级别更低一些,两只舟并在一起就好了。所以说,“方”的字形象形“并船”,是非常有道理的。
然而,“方”的造字法是象形“并船”,并不意味着“方”的本义就一定是并船的意思。
根据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文字是一个复杂的语言现象。首先,人的头脑中存在概念,也就是具体想表达的意思。其次,人的发音器官能够发出声音,人头脑中的概念可以和具体的声音产生对应。这就产生了两种情况:
第一,同样的概念,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会赋予不同的人发出不同的声音符号。例如说:相类似的生活经验,让世界各地的早期人类有了“船”的概念。生活在东亚华北地区的人,把这个概念用声音符号“zhōu”来表达;生活在英国的人,把这个概念用声音符号“boat”来表达。他们用的声音符号不同,但表达的概念其实是类似的。
第二,头脑中不同的概念,也可以用相同或类似的声音符号来表达。例如说,在古代汉语中,人被吓一跳,就发出虩(xì)的声音符号,当表示某物捆绑在一起时,也发出系(xì)的声音符号。相同的声音符号,但是代表的概念完全不同。因为声音符号总是要形成句子来表达的,有了句子背景环境,人们倒是不太容易弄混。
再次,文字是一种图形符号,它的产生,其实是声音符号和图形符号进行对应的过程。回到“方”的字义上来。在商末时期,由于汉字发音的特性,可能好几个概念都会发出类似于“fāng”的声音符号。有的概念可能比较抽象,不好造字。这时,恰好“并舟行船”的渡江方式也发出类似于“fāng”的声音符号,恰好这个比较好造字,于是人们就用象形造出了“方”字。但是这个字可不仅是表示“并舟行船”,很多地方都需要使用“fāng”的声音符号,例如说类似于国家的组织形式,以及一种有棱有角的图形。所以“方”会因为它的发音,表示好几种概念,每种概念其实都是“方”的本义。这种使用字的方法就是“六书”中的“假借”。
以往学者从自身经验出发,认为“假借”不是造字方法,而是写作的人忘了某字的写法,就使用了相同声音的其它字来代替;或者写错了,用了更简单的字来代替;认为“假借”只是一种用字方法而已。这种所谓的用字的逻辑和“假借字”的确是一致的。语言嘛,不就是用来沟通的吗,别人看到这个错字,知道你要表达什么意思,不就可以了,干嘛管它怎么写?可问题是,“假借字”是文字产生最初的一种方法,那个时候还没有让所有人共识为表达某个意思的字呢!换句话说,人们头脑中的概念,已经有了声音符号用来表达,但是还没有图形符号(字)和这个概念相对应呢。我们用“假借字”这个名词,表达人们造字的最初,依据声音符号来确定想要表达的概念这一过程。所以“假借字”和写错字不同,也是字的本义。
既然“方”字的本义不一定只有一个,那么我们如何理解“方”的意思呢?
我的建议是,将现代汉语中“方”的义项划分为几个意群。例如说:现代汉语中,“方”有“方形”的意思,也有“方木”的意思。我们注意到“方木”指的是经过加工,横截面呈现类似于“方形”的木材,那么这两个义项就属于同一义群,很可能是一个概念在历史中发展引申而产生的。从这个角度,追索下去,“方”字在秦统一文字以前,主要有3个方面的意思:
其一就是从图形角度出发,表示有棱有角的样子,即方形。如《诗·小雅·大田》“既方既阜,既坚既好”,《墨子·备城门》“周垣之高八尺,五十步一方”。由这种形状引申为土地面积,即“方圆”,如《墨子·公输》“荆之地方五千里, 宋之地方五百里”。由这种有棱有角的样子引申为人的品格,即“方正”,如《道德经》:“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
其二是指古代的政治组织形式,即“方国”。在商周时期,并没有后人所称的国家(或者说,那时没有后来的国家组织形式),“方”指的是各个诸侯合在一起所形成的政治集团。如“商”,并不是后人以为的“朝代”,而是一个“方”。如《尚書·湯誥》“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这里的“萬方”指的就是类似于“国家”的众多政治集团。我怀疑(尚无证据)现代汉语“方向”的“方”就是从“方国”的意思引申出来的。在《尚書》中,就有了“方向”的意思。如《尚書·大禹謨》:“帝曰,俾予從欲以治,四方風動,惟乃之休”。如果说很多学者认为《尚書·大禹謨》是伪书,那么《尚書·周書·泰誓》有“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我们可以确定“方”最早的含义就是“方国”(从《周易》中得出的结论),之后才出现了“四方”的义项。
其三是副词或介词,表示才、始,正、适,将。如《论语·先進》:“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副词或介词是虚词,含义比较抽象,只能在语言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能产生。考虑到词语的演化规律,造字时,应该先有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再有副词、介词等虚词。所以“方”的这个含义应该是后续才发展出来的。从古代文献来看,成书于西周时期的《尚书》、《诗经》中,这种用法较少,在春秋时期的《论语》中才大量发现这种用法,就能说明这一规律。
《周易》的创作时期在商末,从现有的考古资料来看,正是文字初步发展的时期。我们无法想象这个时期,虚词的使用范围能有多大。所以,在解析《周易》中“方”字义的时候,只能考虑2种义项,即“方形”及其衍生义群和“方国”。至于虚词,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那个时候,这个义项还没有产生呢!
下篇博文,我就进一步分析“方”在《周易》中的含义。
注释:
[1].《说文解字》“併船也。象兩舟省、緫頭形。凡方之屬皆从方。汸,方或从水。府良切”。
[2].《说文解字注》“(方)倂船也。周南。不可方思。邶風:方之舟之。釋言及毛傳皆曰:方,泭也。今爾雅改方爲舫,非其義矣。倂船者,並兩船爲一。釋水曰:大夫方舟,謂倂兩船也。泭者,編木以爲渡,與倂船異事。何以毛公釋方,不曰倂船而曰泭也。曰倂船,編木其用略同,故俱得名方。方舟爲大夫之禮,詩所言不必大夫,則釋以泭可矣。若許說字,則見下从舟省而上有竝頭之象。故知倂船爲本義,編木爲引伸之義。又引伸之爲比方,子貢方人是也。秦風:西天之防。毛曰:防,比也。謂防卽方之假借也。又引伸之爲方圓,爲方正,爲方向。又假借爲旁。丄部曰:旁,溥也。凡今文尙書作旁者,古文尙書作方,爲大也。生民:實方實苞。毛曰:方,極畝也。極畝,大之意也。又假借爲甫。召南:維鳩方之。毛曰:方之,方有之也,方有之猶甫有之也。象兩舟省總頭形。兩當作㒳,下象兩舟倂爲一。上象兩船頭總於一處也。府良切。十部。通俗文。連舟曰舫。與許說字不同。葢方正字俗用舫。凡方之屬皆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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