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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与生俱来我们都见过风,可是让我意识到风的存在的,是我初一年级的数学老师。那时我在子午岭的山区生活,他的数学讲的很棒,因为自从他给我们当了老师,我便快速喜欢上了数学,并且从一个不爱学习的人,变成了一个在星期天和星期六都要做数学题的人。而其实,他不过是一个高中毕业生,靠了一点关系,来我们那里教书讨生活的人。但如果不是这样,我也许永远都不会喜欢学习。我根本不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他上课的,反正自从他当了老师,我就从一个差生迅速变成了好学生,也很快在他的鞭策下和鼓励下,成了一个喜欢数学物理各科的学生了。
我只记得他上课时说,上了板桥,那高原上的风会吹得人站不住。事实上,他嘴里的那个高原是我真正的家乡。后来我很快就离开了他教书的地方,回到了我的黄土高塬,那里的风一年四季不断地吹,尤其是正月里,打春之后,一旋一旋的风会打着圈儿吹过白白的土路面。高塬的天很高很蓝,一条条的沟壑,一个个的村庄,天长地久的安静。那时的风,仿佛不是很大,没有人会因为风的缘故而不出门,我们对它是习以为常的。一直到到我上了大学,我才在同学们的眼睛里看出了区别,风在我的脸蛋上留下了故乡的痕迹。现在的时髦,称之为高塬红。
与生俱来的,我是一个爱骄傲的人。所以,我的那位数学老师,他在我的作业本上用红笔批下了一行字: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要......很惭愧,时至今日,他写在后面的话我已经忘了,但是,他写了字的那一页纸,我一直保存到大学毕业,后来在屡次的搬家中丢失了。对于一个初二的学生,可能我并不能真正理解这句话,但我知道他的希望和心情。在那个苍山茫茫的地方,风是多么多彩啊。春天的风吹过,有一整座的山头都是杏花,在山的另一边远远望去,真是大气的烂漫,照亮了我的整个的少年时期。夏天,在山路上,一阵阵风吹过,山崖山一层层碧绿的柏树夹杂着紫色的野丁香节奏统一的翻过一浪浪的波涛。我不知道风是怎样的吹过的,是谁让我学会了感受和记忆!从此,我的生活变得多彩,变得百味杂呈。
大风吹过那天荒地老的黄土高坡,在我压根不知道惶恐的时候。每一个夏季风云突变,在狂风之后总会是阵雨来临,常常在这样的时候,我们跟随着大人们抢救打麦场上的麦子或者是黄花菜或者急忙忙把院里子的衣服被子收回屋,在成功之后,临窗看着风和着雨点鞭打地面。也有夏夜的凉风,也有飘送着紫桐花香的风儿。那时候,我收集了很多紫桐花,把它们夹在书里,放在盒子里,一直,长久地它们都芬芳依然。我以为这一生,我会在任何地方遇见我的紫桐花。但其实,它一直留在了那个叫做故乡的地方,就像那满山的杏花和叶丁香都留在童年的大山一样。
今夜,有风吹过。长长的岁月,长长的路途,风都成了多变的风。大的小的,温柔的,凄厉的,冰冷的,温暖的.....在我走过的每一个路口,每一次风起云涌,每一次风平浪静,我都没有怪罪过那些风。不知道是我的数学老师给了我最初的信心,启蒙了我愚昧顽劣的心性。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那个小学老师叫我们唱过《知音》-----我愿做长风绕战旗。从此,在我整个的意向中,风是一种表达,风是一种智慧,风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风,不停地吹过,也许风并不知道自己会把什么带给人们,或者是蒲公英的种子,或者是大洋的气息,或者,只是把最后的叶子吹了下来。就像,我的那些久远久远的老师们,在我的心里深刻铭记的不一定是他们知道的,而他们举手投足间所传播的,也许是我们当时根本就不知道不明白的,但这些东西,对我的一生,弥足珍贵。树不静,风不止,在摇动和音律中,时光流过,事情走过,循环不断。而最能表达风的,是齐秦的那一首《垭口》:
我爱去两峰之会
因为那里的风最大
我不爱说话
因为我来自垭口
两峰交汇的垭口
是风的故乡
每当月落在大地
我独坐静听风吼
他们说我原是一匹狼
曾在不安的岁月中迷失
唱一首歌叫做生命
却不知生命为何
那里是
那里是
那里是风的故乡
我们也许不知道生命,我们也许不明白生命,但是,我们都拥有生命,而且,我们享受了生命-------在这多变的风里,在这不可控的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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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6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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