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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狼烟四起
第10节 曹嵩之死(一)
这一部分,是三国史分析最为烧脑的,涉及到侦探、地理、人文、军事等方方面面的背景。内蒙古大学硕士毕业生曹磊,曾经以《曹操屠徐州若干问题辨析》为题专门撰写了硕士论文。一个搞昆虫的,去挑剔一个专门搞秦汉史的硕士论文出现的问题,是否有班门弄斧之感?不揣浅陋,分析如下。
我的分析原则是:
(1)所有的纪年方法,必须转化为一维的公元时间尺度,才能弄清事情的因果关系。有时,皇帝更改年号并非刚好是春节那一天改的,而是在一个年份的中间。比如,初平四年这一年的大部分时间,属于193年,在193年11月发生了年号的变更,改成了“兴平”。那么,193年12月,到底属于初平四年,还是兴平元年?《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很显然正是在这方面比较迷惑,把年份都弄错了,后来由《后汉书》和《资治通鉴》修正。但是,曹磊否定的恰恰是正确的东西。
(2)在引用史料时,既不能完全肯定一本,也不能完全否定一本。我们应当关注的是“这本书描述的某件事”是否可信,而不能根据某件事记载错了,或者某个学者评论为“真假难辨的妄史”,就彻底否定一本书的所有记载。就象《安徽农业科学》偶尔也会有一篇取得了震惊全球的研究进展,而《science》、《nature》也会出现“第四态水”“N射线”等造假论文一样。
(3)最真实的记载来源,应当是文物出土的皇帝诏书,古坟墓里面的人类骨骼、牙齿样本分析结果、雷公墨等等,而不是陈寿所写的官修史书《三国志》。例如,“(关羽)策马刺(颜)良于万军之中”这件事,难道陈寿亲眼看见了?如果是听士兵们所说,士兵们又是怎么观察到整个过程的?明明是防守白马的一个营5000兵力,为什么要写“万军”?士兵们能看到的,并不是混战的场面,他们只看到关羽骑着马去了,后来看到关羽骑着马提着颜良的头颅回来了。至于中间的过程,一无所知,知情人只有关羽一个人。极有可能,这就是一场利用刘备-袁绍-关羽的关系,实施的一次刺杀行动。之所以河北军会大乱,是因为郭图、惇于琼被调到了汲县和延津,只剩下颜良,颜良死后缺乏统一指挥了。
(4)古代的写史者,不涉及绩效奖励、讳言讳语等等。他们之所以写“讳”,是出于内心的致敬,而不是如果不“讳”,有可能被当时统治者诛杀等。所有人的目的,都是尽可能还原事情原型,如果实在没有更早记载,就不得不整合一些自己的主观认识,完善整个事件的各逻辑环节。他们这么做,是希望能够为随后社会治理提供一些参考。如果为了防止文字狱被诛杀,他们不写就是了,何必顽强地吃着写史这碗饭,又战战兢兢地回避着文字狱?
关于曹嵩之死,有下述记载(为了读者阅读通顺,加上了一些姓氏,更改了一些通假字。但有必要保留一些文言文原貌,以示并非无源之史):
(一)韦曜《吴书》:太祖迎曹嵩,辎重百余辆。陶谦遣都尉张闓将骑二百卫送,张闓于泰山郡华县、费县之间杀曹嵩,取财物,因奔淮南。太祖归咎于陶谦,故伐之。
(二)《后汉书·陶谦传》:初,曹操父曹嵩避难琅琊,时陶谦别将守阴平,士卒利曹嵩财宝,遂袭杀之。初平四年,曹操击谦。
(三)《后汉书·应劭传》:兴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曹德从琅琊入泰山,应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谦宿怨曹嵩子曹操数击之,乃使轻骑追曹嵩、曹德,并杀之于郡界。应劭畏曹操诛,弃郡奔冀州牧袁绍。
(四)《曹瞒传》:曹嵩及子曹操起兵,不肯相随,乃与少子曹疾避乱琅琊,为徐州刺史陶谦所杀。
(五)《三国志·武帝纪》:兴平元年春,太祖自徐州还。初,太祖父嵩,去官后还旗,董卓之乱,避难琅琊,为陶谦所害,故太祖志在复仇东伐。
(六)《世语》:曹嵩在泰山华县。太祖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家诣兖州,应劭兵未至,陶谦密遣数千骑掩捕。曹嵩家以为应劭迎,不设备。陶谦兵至,杀太祖弟曹德于门中。曹嵩惧,穿后垣,先出其妾,妾肥,不时得出;曹嵩逃于厕,与妾倶被害,阖门皆死。应劭惧,弃官赴袁绍。后太祖定冀州,应劭时已死。
首先,《吴书》认为,因曹嵩为徐州牧陶谦部下张闓所害,曹操归咎于陶谦,故而发兵征徐。此役是为了报父仇。
以下是曹磊的分析:
“这就不合情理了......曹父既为张闓所杀,其要报仇,首当其冲者应为张闓。当然此事陶谦也有责任,毕竟张闓是其部下。但是即使如此,曹操也应在捉拿张闓后,查明其是否奉陶谦之命所为,再行决断,终究陶谦是出于好意才派兵送行的。故陶谦即使有罪,也只罪在用人不当,御下不严。但是《吴书》却对曹操如何调查,如何对待真凶张闓没有任何交代,只是说曹操不分青红阜白地攻打陶谦。如此做法,实在荒唐,“汉以孝治天下”,在经学昌盛的东汉时期,孝道被视为全社会最高的道德准则,而杀父之仇在汉人看来是最不可容忍的,所谓“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对于杀父仇人,即使远在天涯海角,也应逐而杀之,否则便是大不孝。更何况曹操身为一方诸侯,手握重兵,完全有复仇的能力。但是曹操却因张闓奔淮南便对其不再追究,在父亲被害的真相未明,真凶未辨之前便进攻陶谦。如此,曹操岂不是没有最起码的分辨力与判断力?岂不是要遭天下人耻笑?
辨析:《吴书》所载,其实是符合情理的。试问,你到旅游景点去旅游,一只猴子好奇地抢走了你的钱包,你是漫山遍野追着猴子去夺取钱包呢?还是找养猴子的人?
出身于黄巾余孽的张闓之于徐州牧陶谦,无非类似于冥顽的猴子之于养猴人。
陶谦能够办到的事情,曹操并不一定能办到。
更何况,张闓逃走的地方,就是淮南袁术的辖区,徐州也是迈不过的一道坎。你让曹操如何去“远在天涯海角,也应逐而杀之”?这是要跨越一个敌占区,到另一个敌占区去的!
至于“曹操身为一方诸侯,手握重兵,完全有复仇的能力”,则是完全忽视了时代背景。其时,青州黄巾择精壮者被收编,人数上代表着曹操的崛起,但缺乏的是粮食和辎重。中间缺乏的环节,就是曹操是否首先是勒令陶谦缉拿张闓?很显然,张闓既然逃跑到袁术处,陶谦是没有能力去袁术的地盘上捉拿自己的部下的。但官修史书很显然无法交待这一点。但这并不能说明曹操“没有最起码的分辨力与判断力”。
曹磊原话:
陶谦既然遣张闓将骑卫送曹嵩,说明其本意是想要交好曹操的。但是却不料好心办错事,导致曹嵩被害的悲剧发生。而这一后果将会给他和徐州带来什么,他不可能不知道。因此,事件发生之后,他必须得尽全力弥补过失,避免与曹操刀兵相见。而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张闓辑拿后,亲自送往曹操处谢罪,说明整个事件的原委,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样,事情或许还有挽回的余地。但是,《吴书》中却不见陶谦有任何补救的行动,仿佛干等着曹操来攻打他,这明显不合情理。
辨析:
这个联盟中,公孙瓒实力最强,袁术实力次之,陶谦再次之。事实上,南北两个老大,哪一个他也招惹不起。缺失的环节是:“都尉张闓杀了人,跑到了淮南”,一个是人物方面的信息,一个是逃跑地点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如何记载在历史上的?是否正是陶谦向曹操透露的信息?曹磊同学怎么知道陶谦没有“尽全力弥补过失,避免与曹操刀兵相见”“任何补救的行动”呢?透露这个信息,本身就是在弥补过失。“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张闓辑拿后,亲自送往曹操处谢罪”,这意味着陶谦与更加强大的盟友袁术兵戎相见,徐州的周围,有了曹操、袁术两个强大的敌人,那还不如硬着脖子对抗曹操呢。曹磊同学的分析,很显然没有意识到:张闓逃奔的“淮南”,没有明说,也指的是袁术。人是根本无法捉拿的,除非拿着一个州的生存开玩笑。
曹磊认为,
“《曹瞒传》对于曹嵩被害的具体经过则语焉不详,唯《应劭传》无此顾虑,当能秉笔直书,且《应劭传》对整个事件的记载相比较而言最为详细,故可信度较高。最后,看《世语》的记载。《世语》的记载亦较为详细,且与《后汉书·应劭传》的记,载大体相同,可相互印证。故而较为可信。”
这就带有很大的主观判断性了。
如果要真正去分析这个案件,我认为下述核心问题,曹磊一个也没有分析:
(1)曹嵩之死,究竟是193年还是194年?(这一个,你需要弄清年号更改发生的具体月份,结合时间发生时的气候特征,如193年和194年7月,记载的暴雨和干旱,虽然地理位置不同,但大致反映了华北降雨的一种大面积趋势)
(2)陶谦作为一方州牧,难道在此之前,就没有听说过前太尉这样的大官曹嵩“避难(权且这么说)”在他辖区的琅琊郡?191年7月东方联军分裂为两大帮派到193年6月(或194年6月),曹操与陶谦成为敌对势力2-3年了,平时为什么没有动手?为什么恰好发生在兖州、徐州的交界处华县和费县之间?
(3)张闿这样的黄巾余孽,是如何被陶谦任命为“都尉”这样不大不小的官职的?
(4)曹嵩的“辎重百余辆”,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
(5)陶谦的“派兵护送”和“派兵追杀”,难道必须是矛盾的吗?比如,陶谦官方的宣传文书,就是护送曹嵩,私下里秘密的、口头交待张闿的,又是“追杀”,但官修史书看不到口头交代,却看到了正式发布的文书,记载了下来,有什么不科学的呢?《吴书》作者为早已过世的、八竿子打不着的陶谦去洗白,有什么意义?
(6)应劭逃跑到曹操当时的盟友袁绍处就安全了吗?他是如何穿越兖州的防区,千里走单骑到了袁绍处的?袁绍为什么不把当事人之一应劭交给曹操?曹操在缉拿张闿难以获得的时候,很显然了解内幕的唯一渠道就是应劭,曹操问袁绍要人了吗?
(7)陶谦派的人,是《世语》所说的“数千骑”,还是《吴书》说的“都尉张闓将骑二百”?记载详细、身临其境,就是曹磊说的“故而较为可信”的标志?
(8)曹操的弟弟曹德,有人又记为“曹疾”,是怎么回事?难道也象益州的李严、李平本是一个人?
(9)应劭究竟是因为这件事情发生在自己的泰山郡而跑了,还是象有些书上写的曹操派他迎接曹嵩去晚了感到可能受到迫害跑了?据记载:“中平六年(189年),官拜泰山太守。初平二年(191年),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军,使得郡内平安。建安二年(197年),担任袁绍的军谋校尉。后于邺城去世。”。这个应劭,难道就象“九江太守边让”一样,本身就是混淆历史的一个烟幕弹?
这一篇分析,可能涉及2-3个章节才能叙述完。先放上去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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