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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农贵(ref.)在群里提到,“我从侧面得知,相关用错扎根理论的老师也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抑郁……”,我一直有听到有关压力的讨论,比如近期的:
尹(心理学,大学生抑郁症):[有关研究伦理审查] “理解您的心情,您还专门发了公众号,顿时感觉有好大压力[破涕为笑]”(2025/9/6),
陈(体育学,奥运志愿者):感到压力很大,暂停资料收集/分析,结合最近讨论的一系列乱象,重读英文原著里的解释(2025/9/9),
某同事(护理学):短期内不想再碰扎根理论了(ref.)。
这个方法领域不是小孩子在玩“过家家”的游戏,否则的话,我们不用这么坚持“只有最初的扎根理论才是扎根理论”这一立场了。 为了避免因用错扎根理论而造成的不同程度的抑郁这一现象的持续产生,我再次明确以下立场:
(1)除了最初的扎根理论(Glaser & Strauss, 1967; Glaser, 1978等),所谓后续的版本统统不是扎根理论,
(2)不接受中国式的“三级编码”以及任何包括本土化在内的篡改(见:“按下重置键”一文,Fei, 2024),
对于一些在扎根理论的认同上产生偏差(包括“三级编码”、“几个版本都是扎根理论”)的人,只有不认错/硬拗才能掩盖自己在方法上的错误。正如某体育学同学(ref.)近期跟我反馈的,不久前在武汉举办的体育学研究方法活动中,某人竟然告诉大家,在中国/中国人很难做到扎根理论必要的自然呈现。真的是太扯了,用这样的借口来合理化方法认同上的偏差/错误。难道冯园(2021),王颖(2022)等人不是来自中国的吗?
为什么这个人绝口不提,就连提出所谓其它版本的Strauss(1987, p.22)本人都建议回到最初的、格拉泽的扎根理论这一事实呢?(见图)他当然不会告诉大家,因为这么做的话,就是在打脸他自己啦。
我当然可以理解这位接触这个方法没多久的体育学同学(ref.)所说的、“能力和底气还需要慢慢培养”(2025/9/10),当我鼓励他/她“你要变得更加assertive[果敢] ,面对所谓其它版本时。加油。”(2025/9/10)我们一定要做到绝对的有理有据,比如提供上述证据(Strauss, 1987, 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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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9-15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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