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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表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称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程度分为5 级:污染物含量未超过评价标准的,为无污染;在1 倍至2 倍(含)之间的,为轻微污染;2 倍至3 倍(含)之间的,为轻度污染;3 倍至5 倍(含)之间的,为中度污染;5 倍以上的,为重度污染。
我不知道这个标准区间的划分依据是什么?为什么对每种污染物的污染程度采取了相同的标准?据我一个外行的了解,不同污染物的污染轻重是不一样的。有些污染物,可能在5倍以上,方可称为重度污染,可有些污染物,估计1-2倍就成了重度污染,正如饮用水中的某些物质含量一样。难道不是吗?
所以,这个联合公布的结果:全国土壤总的污染超标率为 16.1% ,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 11.2% 、2.3%、1.5%和1.1%,有点令人不太信服。如果这一结果正确的,貌似我国的土壤污染并不严重,大可不必说“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可为什么公报中又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呢”?
希望搞土壤污染的专家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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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0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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