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启祥起草有关《红楼梦大辞典》中应统一的若干技术性问题(1987)
黄安年推荐 黄安年的博客第2025年7月29日发布,第37096篇
【个人所藏资料 学术手稿XSSG099】
这里发布的时吕启祥写于1987年的有关《红楼梦大辞典中应统一的额若干技术问题的底稿,供撰写辭条编撰学者参考。
有关《红楼梦大辞典》中应统一的若干技术性问题
一,在表示时间时的释文中,若用公元则一律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如“1678年9月10日”, “公元”二字可省,“公元前”需标明; 若用中国历史上的朝代年号,则用汉字,如“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七日”。
二,引用某书作者的姓名与时代之间一律用“·”隔开。如“清·赵翼《金陵丛考》。
三,常见古籍如二十四史、《论语”、《诗经》等,编著者姓名可省。引用《春秋左传》等编年史籍时,一律将“X公X年”放在书名号外,不写成《春秋左传X公X年》。
四,引用材料不论全引、节引,清核查原书。
五,难字、生僻字须注音,在括弧内标出汉语拼音及同音汉字,如“麀(you 幽”。注音一律放在释文内,不出现在辭头上。
六,释文部分段落,每条一贯到底。
七,互相参见的条目,均用“参见”字样,如“可参见X类XX条”,不放在括弧内。
八,属于《红楼梦》正文的辭条,每个辭目之后,在括弧内用阿拉伯数字依次标明其在新校本中的回数、页数、行数,行次一律取正数,不用“倒X”字样。(正文)回目不计在行数内。
九,须要附图的,另用白纸画出图样,或开列单子提出图像或照片来源。
十,每一类别,依照完稿后实有辭条编一目录,并附必要的说明。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5-8-2 16:2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