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源:穷搜博览,务求其真——陈熙中教授访谈录【《曹雪芹研究》2025.2】
黄安年推荐 黄安年的博客/2025年6月28日发布/第36810篇
【按:这里发布的是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已获硕士学位研究生徐源在攻读学位期间所撰写的《穷搜博览,务求其真——陈熙中教授访谈录》,刊于《曹雪芹研究》2025年第2期第175-184页,导师俞晓红。感谢位灵芝惠寄。】
&&&&&&&&&&&&&&&&&&&&&&&&&&&&&&&&&&
穷搜博览,务求其真
——陈熙中教授访谈录
徐 源
陈熙中,笔名陈曦钟、陈西中,1940年生,江苏无锡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已退休。1957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196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论与古代小说的教学、研究工作。先后出版了《水浒传会评本》与《三国演义会评本》(与人合编)、《喻世明言》校注本、《水浒传》校注本和《红楼梦》校注本,另有《红楼疑思录》《红楼求真录》等著述[1]。他在《红楼梦》的校注方面,用力甚勤,不少观点为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第三版和第四版吸纳,对于还原《红楼梦》原著面貌做出了贡献。
2024年8月26日上午10点—12点,陈熙中先生应邀接受笔者访谈。以下是访谈记录。
▍一 研究《红楼梦》需有小说史的视野
徐源:陈老师您好!从一年半前阅读您的《红楼求真录》,我就很希望能有个机会和您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访谈,所以非常感谢您能接受访谈。
陈熙中:不客气,我也很高兴能和你们年轻人聊一聊。
徐源:首先,我想请陈老师简单谈一谈求学治学的经历,特别是对自己影响较大的事件或人物。
陈熙中:我从小学起就对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比较有兴趣。初中时的课外读物,全是小说一类的文学作品。高中时更是迷上了鲁迅、郭沫若和巴金。我是在1957年秋进的北京大学中文系,当时北大文科由四年制改为五年制,因为政治运动不断,再加上长时间下乡下矿劳动,教学秩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真正的学习时间还不到四年,但还是上了不少课。
对我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两位老师。一位是吴组缃先生,他是著名小说家,给我们开过小说研究课程,主要讲《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聊斋志异》。他是文学批评派,分析得非常好,非常受欢迎。1957年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文学研究所也在北大,俞平伯、钱钟书、何其芳都在北大,后来才搬走的。当时何其芳先生也讲《红楼梦》,两位老师有过“打擂台”,主要是他们对薛宝钗人物形象的观点不同。吴组缃先生认为薛宝钗这个人不好,她是有心机的,有点阴险与虚伪。比如老太太问她爱吃什么,她就拿比较软的东西,也就是老人比较爱吃的来说,诸如此类。何其芳先生认为宝钗本身并不坏,她的一些行为看起来比较虚伪,其实是封建礼教的虚伪,她本性也不坏。但是吴先生非常不同意。吴先生在给我们讲小说时曾说,小说是要看人物形象,主要看这个人物是不是典型。他写过一篇《论贾宝玉典型形象》[2],堪称典范之作。
另一位就是吴小如先生。他有一句名言:“治文学宜先识字。”我的一位学长何九盈教授曾说:“我认为在当今的古典文学研究界中,吴先生是最重视语言文字的一位学者。”《木兰诗》中“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的“思”和“忆”,一般人都理解为普通意义上的“思”和“忆”。但木兰正在为父亲要去从军而感到忧愁,怎么会“无所思、无所忆”啊?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吴先生找到了大量的证据表明这里的“所思”和“所忆”专指男女情爱之事,如《折杨柳枝歌》:“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阿婆许嫁女,今年无消息。”木兰回答“无所思”“无所忆”意在说明自己并非少女怀春,而是忧虑父亲年老却要从军之事。正是受了吴先生这种治学方法的影响,我在《红楼梦》研究中比较重视对一些疑难词语的考释。另外,我在北大就读时,吴小如先生开设了《工具书使用方法》。这门课系里以前没有开过,所以当时一、二、三年级都听这门课。吴先生把常用的重要文史工具书,分门别类逐一介绍,使我们打开了界,懂得了使用工具书对于治学的重要性,真是终生受益。
徐源:您是出于什么机缘开始《红楼梦》研究的呢?
陈熙中:我对古代小说的研究,起步很晚。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先是教公共写作课,后教留学生汉语,都与古代文学无关。1973年,因听到流传的毛主席有关《红楼梦》的讲话,便与两位同事写了一篇《〈红楼梦〉——形象的封建社会没落史》,学校政工组见到后,交给《北京日报》发表[3]。可能因为这是较早的“评红”文章,所以有不少报刊转载。这篇文章只是对“《红楼梦》是政治历史小说”的简单阐述,谈不上有什么新意和学术价值。“文革”结束后,在张锦池、胡文彬和朱彤等众多朋友的鼓励之下,我继续写了一些有关《红楼梦》的文章。前几年“东方文化集成”丛书的编者约我将这些文章结集成书(即《红楼求真录》),我因此回顾了一下自己的红学研究,感到非常惭愧。与许多同辈朋友相比,我在红学方面的成绩简直不值一提。勉强说来,我至多只是在程本、脂本真伪之争以及《红楼梦》文字校勘注释方面,发表了一些看法而已。
徐源:除了《红楼梦》外,您对其他古代小说也有研究,这些研究对您研究《红楼梦》有什么帮助吗?
陈熙中:首先,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是有其自身脉络的,研究小说当然不能仅仅局限于一本小说,我们还应该重视小说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也就是小说史。研究其他古代小说可以帮助我们获得一个开阔的视野。有宏观的小说研究视野后,我们从微观的地方入手,就可以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明清是中国古代小说创作的成熟期,作为巅峰之作的《红楼梦》,它的创作肯定受到了其他小说的影响,比如《金瓶梅》。最早指出《红楼梦》受到《金瓶梅》影响的,是脂砚斋。《红楼梦》第十三回有一条眉批云:“写个个皆到,全无安逸之笔,深得《金瓶》壸奥。”[4]这条批语虽然是就小说在写贾珍为秦可卿挑选棺木时能“夹写贾政”而说的,但毫无疑问,即使从整部《红楼梦》在选取题材、刻画人物和运用语言等方面,学习、借鉴《金瓶梅》而言,“深得《金瓶》壸奥”这一评语也是适用的。就取材来讲,《红楼梦》受到《金瓶梅》的启发和影响,突出的有两点。
第一,《金瓶梅》以官僚、恶霸、富商三位一体的封建势力代表人物西门庆及其家庭生活的罪恶史为中心,描绘了一个上自皇帝宰相,下至官僚恶霸、帮闲篾片所构成的丑恶世界,深刻暴露了明代中叶以来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我们知道,《红楼梦》则是通过描写封建贵族家庭的代表——贾府的衰亡史,展现了一幅广阔的社会图景,揭示出封建末世的种种矛盾和斗争,广泛而深入地批判了封建专制制度、官僚制度、婚姻制度、伦理关系等等,并预示腐朽不堪的封建社会和封建统治阶级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很明显,《红楼梦》选取了一个富有典型意义的封建家庭,以这个家庭内的生活和斗争为主,同时把笔触伸向整个社会——上至朝廷,下至市井,这是学习《金瓶梅》的结果。第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红楼梦》把妇女作为主要描写对象,细致地刻画她们的思想感情、性格特点,塑造了一大批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这也和《金瓶梅》的影响分不开。正是《金瓶梅》,第一次把注意力集中到普通妇女身上,着重描写了以潘金莲为首的西门庆的妻妾奴婢等妇女形象,通过她们的遭遇和命运,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罪恶和黑暗。不用说,由于曹雪芹和《金瓶梅》作者的世界观的差异,他们的妇女观是不同的,他们描写妇女的出发点和侧重点也不同。在这一方面,曹雪芹要比《金瓶梅》的作者不知高出多少倍。
因此,研究其他古代小说可以帮助我们从写法、人物、主题等方面更好地理解《红楼梦》。
徐源:我注意到您在校注《红楼梦》时,常常引用其他古代小说作例证或比较?
陈熙中:是的。1979年我在写《曹雪芹的著作权不容轻易否定——就〈红楼梦〉中的“吴语词汇”问题与戴不凡同志商榷》[5]时,就指出《红楼梦》一些被人当作吴语的词语,如“物事”“事务”“滚水”等等,在《金瓶梅》《醒世姻缘传》《水浒传》和《儒林外史》等小说中都出现过,因此并不是吴语特有的词汇。
再举个例子,《红楼梦》第七十一回中两个姑子说:“你这孩子好性气,那糊涂老嬷嬷们的话,你也不该来回才是。咱们奶奶万金之躯,劳乏了几日,黄汤辣水没吃,咱们哄他欢喜一会还不得一半儿,说这些话做什么。”[6]这里的“不得一半儿”很难理解,却无人注释。我在注《水浒传》时,发现第七十五回(容与堂本)也有一处“不得一半”:“小辈人常压着不得一半,若放他头起便做模样。”后承友人陈庆浩见示,又找到《醒世姻缘传》中的两处“还不得一半”,并发现在唐山方言中也有“还不得一半”,意思是“还来不及”[7]。
徐源:您对金圣叹、毛宗岗的小说理论有所研究,这是否也有助于对脂批的理解?
陈熙中:的确,研究《红楼梦》需要联系其他古代小说,研究脂批也需要联系其他古代小说批评。
我们看脂批《石头记》,可以发现脂砚斋在不少地方写了这样的批语“真有是事”“真有是语”或“有是事”“有是语”。例如,当林黛玉进了荣国府,被领到贾母住的正房大院时,“台矶之上坐着几个穿红着绿的丫鬟,一见他们来了,便忙都笑迎上来,说:‘才刚老太太还念呢,可巧就来了!’于是三四人争着打起帘栊”。在“争着打起帘栊”的旁边,甲戌本批语:“真有是事,真有是事。”[8]不少《红楼梦》研究者在谈到脂批提供人物原型和故事素材时,都引用了这条批语,认为脂批为书中一些人物的原型和细节描写提供了事实根据。这是不对的。金圣叹批点《水浒传》中就有很多这样的批语,比如第十五回:“你便剁做我七八段,其实去不得了!”金圣叹批:“真有此语。”[9]第三十一回:“武松见了那人,欢喜上来,酒早醒了五分。”圣叹批:“真有是事。”第四十五回:“众邻舍有不信的,立住了脚看。”圣叹批:“写得好,真有是事。”我想谁也不会因为金圣叹批了“真有是事”,就认为写的是真人真事吧?很明显,金圣叹的这些批语,意在称赞小说写得近情近理、生动逼真。
所谓“真有此事”“真有此语”,是指在小说描写的那种特定的场合,某种人必然会做那样的事或说那样的话,作者写得完全符合人物的性格,合乎生活的真实,在小说中可以说是艺术的真实。
《红楼梦》中脂批所说的“真有是语”“真有是事”等,都应该看作是和金圣叹批的意思一样,没有理由认为曹雪芹在这些地方写了什么真人真事。“真有是事”或“真有是语”,也就是“逼真酷肖”“活像活现”之意。庚辰本第十六回有一段批语说得好:“《石头记》一部中皆是近情近理必有之事,必有之言。”“必有之事”和“必有之言”,跟“实有之事”和“实有之言”,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是艺术真实,后者是生活真实;前者来源于后者,但比后者更典型,更带普遍性。如上所说,脂批中的“真有是事”和“真有是语”,指的就是这种近情近理的“必有之事,必有之言”。
自从脂评本陆续发现以来,脂批引起了越来越多的《红楼梦》研究者的重视,成为红学家们研究《红楼梦》的作者、版本以及《红楼梦》思想艺术的重要材料,近年来对于脂批的研究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遗憾的是,人们往往只注意到脂批中去寻找有关曹雪芹或批者的身世线索和有关后几十回的故事梗概,这些当然也是重要的,可是有些研究者或者由于对文学创作的规律和特点认识不清,总喜欢把小说和真人真事等同起来;或者由于对脂批本身缺乏全面的了解和研究,因而往往对一些批语作出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的解释。也有一些研究者,认为脂砚斋的思想比曹雪芹落后得多,脂批在思想艺术分析方面一无足取。因此我重视脂批的讨论,希望引起关于脂批内容及其思想倾向的进一步研究和讨论。
▍二 《红楼梦》语言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徐源:您写了几十篇《读红零札》,大部分都是对《红楼梦》中疑难词语的考释。关于一个“仍”字,您就写了三篇文章:《“仍”字疑释》《再释“仍”字》和《三释“仍”字》[10]。您能否谈一谈,为什么您要反复讨论这个“仍”字?
陈熙中:好的。我最早谈及这个“仍”字是在《〈石头记〉冤词——〈红楼梦〉脂抄本真伪辨》[11]一文。庚辰本第二十三回,贾元春“遂命太监夏忠到荣国府来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不可禁约封锢,命宝玉仍随进去( 下有脱文,此处不论)。”“命宝玉仍随进去”,程高本作“命宝玉也随进去读书”。主张“程前脂后”说的人,认为脂本将“也”改为“仍”,是“错上加错”。在他们看来,连宝钗等都还没有进大观园,怎么能说“命宝玉仍随进去”呢?显然,他们把这个“仍”字理解为“仍然”的意思,而不知“仍”在古汉语可作“乃”字用。《尔雅》注“仍”字为“乃也”[12]。所以,“仍”和“乃”一样,有“于是、就、因而”等义。“仍”字的这种用法,不但见于文言中,在白话小说中也常见。我认为,“命宝玉仍随进去”的“仍”是小说原文,不是脂本改“也”为“仍”,而是程高本改“仍”为“也”。这个“仍”字既涉及何者为原文的问题,也关乎“程前脂后”与“脂前程后”之争。
《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也有一个值得讨论的“仍”字。原文是:“妙玉斟了一 与黛玉,仍将前番自己常日吃茶的那只绿玉斗来斟与宝玉。”清代姚燮对此评道:“人谓宝玉第一次在庵中吃茶,细味一个‘仍’字可思,况继以‘前番’二字乎?”[13]他的意思是,虽然在此之前,小说没有描写宝玉曾到栊翠庵吃茶,但从“仍”字和“前番”二字可以推想,他以前一定已经与妙玉在一起喝过茶。姚燮的这个看法为后来的许多《红楼梦》研究者所接受。但我认为,这句中的“仍”字也用作“乃”意思是“于是,就”;“前番”的意思是“以前,从前”。全句的意思是:“于是将从前自己常日吃茶的那只绿玉斗来斟与宝玉。”[14]我的这一解读得到了一些红学家和读者的认可。吕启祥先生说:“不少研究者据‘仍’字的仍旧之义做足了文章,加以发挥,论析妙玉与宝玉的暧昧关系。笔者以为此类分析是未必符合文本与人物的实际情况的。”[15]詹丹先生也说:“北京大学的陈熙中老师认为这词的解释为‘乃’,并用相似的例子来佐证,我觉得是有说服力的。”[16]红研所校注的《红楼梦》第四版已将此“仍”字加了注:“仍:乃,于是。”[17]
《三释“仍”字》可以说是对《“仍”字疑释》《再释“仍”字》的一些补充。庚辰本第七十八回中,一个小丫头骗宝玉说,晴雯临死时说他是到天上去管芙蓉花的。“宝玉听了不但不为怪,亦且去悲而生喜,仍指芙蓉笑道:‘此花也须得这样一个人去司掌……’”[18]其中“仍指”二字,其他抄本都作“乃指”,程高本则完全不同,写作:“(宝玉)便回过头来看着那芙蓉笑道”。我认为,庚辰本的“仍指”是原文,“仍”通“乃”,“乃指”是后人的改文。至于程高本则是因为整理者,不懂此“仍”字的意思而随意改动。我在《北史》卷八十九《綦母怀文传》中找到一句:“仍指庭中一枣树云。”[19]在历代流传过程中,这句中的“仍指”二字出现了异文,有的与《北史》原文相同,即作“仍指”,有的改成“乃指”,有的改成“或指”,还有的仅作“指”。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旁证。“仍指芙蓉笑道”的“仍指”,红研所校注本原校作“乃指”,第四版已恢复庚辰本原文“仍指”。
徐源:正如吕启祥老师所说:“对于这一字(指“仍”)的诠释,关系到文本的阅读,更关乎对人物的理解。”[20]您对“仍”字的校注充分说明《红楼梦》校注工作的重要性。现在的各种《红楼梦》校注本,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您认为怎样才能进一步做好《红楼梦》的校注工作?
陈熙中:我们必须明确《红楼梦》校勘的目的,是努力恢复原著的面貌。从事校勘工作,最大的忌讳是随意改动原文。对于校勘者本身而言,首先需具备读懂古书的能力。在校注工作中,需要广求异文。我在《也谈贾雨村“即问原告”——读红零札》一文中,就是从己卯本、庚辰本、甲辰本、梦稿本、程甲本等各版本中搜集“即问原告”一词的异文,然后以其他古代小说中的类似描写作为例证,来证明“即拘原告之人来审”的合理性[21]。许多人认为原告是不能被“拘”的,这是因缺乏法律知识而形成的误解。我不仅直接查阅各种书籍,还借助了工具书的帮助。
徐源:谈到校勘的方法,我想起之前看到的一篇文章《作为方法论原则的零度和偏离》[22],是南京大学的王希杰老师所写。他在阐释零度和偏离法则这一语言学基本方法论时,提到您的文章虽然没提及零度偏离,但是实际上您在研究中是用到了零度与偏离这一方法论。我想请老师谈一谈您在研究中是怎样践行这一方法论的?
陈熙中:对于零度与偏离法则我以前也不是很了解,只是在思维方式上,我的研究思路和零度与偏离法则是共通的。我在《〈红楼梦〉语言中的一个谜:“足的”——兼谈庚辰本的真伪问题》这篇文章中,统计出庚辰本中总共出现7次“足的”,在其他抄本出现的异文有“促的”“只的”“足等”“捉”“定的”“是的”“足足的”“真的”“到的”“到底”等十多种。我认为这所有的异文,他们所根据的底本,实际都是“足的”[23]。因为抄手在抄写或者整理时,由于“足的”不好理解,所以就根据语境把“足的”改成了各种比较通顺的形式。反过来,不可能有人把抄本中“到底”“须得”等通顺易解的写法改成“足的”。我们用零度与偏离的方法论来分析时,就可以认定“足的”就是众多异文中的“零度”,而其他种种异文就是由“足的”产生的偏离形式。我们校勘的目的就是要在众多“偏离”的形态中来发现“零度”,这个“零度”就是原文。一般说来,原文即在异文中,只要我们运用正确的校勘方法和原则,就能把原文找出来。
▍三 譬如积薪,后来居上
徐源:陈老师出版了您独立校注的《红楼梦》。可以谈一谈这个校注本的一些情况吗?
陈熙中:我校注的这部《红楼梦》,也是前八十回以庚辰本为底本,后四十回以程甲本为底本。可以说,无论是校勘,还是注释,都是在《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的基础上进行的,当然也参考了其他的校本或注本。我们所做的校注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前八十回的正文,我重新做了校勘,尽可能保持和恢复曹雪芹的原文面貌。例如,庚辰本第十五回“那节度使久见贾府之情,这点小事,岂有不允之理”[24],一般认为“见”是误字,校改为“欠”或“受”等。实则“见情”一词不误。《青楼梦》第二十五回:“倘香弟博得一衿,不但他见情,愚妹亦心感矣。”[25]《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九回:“于舅太爷也很见他的情,面子上很赞他好。”[26]均可证明。又如第六十二回香菱对宝玉说:“我等着,你千定叫他亲自送来才好。”几乎所有的校本都把“千定”改作“千万”,而不知“千定”即千万、务必之意。明人《种玉记》第八出:“你踪迹千定要密些,休惹旁人讲是非。”《型世言》第二十六回:“我们明日老等你,千定要来。”亦均可证。这是保持庚辰本原文亦即曹雪芹原文的例子。还有一类是庚辰本也误抄的文字,则通过仔细比勘、考辨,恢复曹雪芹的原文。如第十八回贾政所说“贵妃切勿以政夫妇残犁为念”中的“残犁”,第七十一回“(赵姨娘)且素日又与管事的女人们搬原,互相连络,好作首尾”中的“搬原”,被人点改为“拉扯”;我们在分析比较各本异文之后,分别校改为“残年”和“扳援”。
二是在注释方面,我把重点放在较难解的词语的注释上。如第十七回贾宝玉批评那些清客拟的对联时说:“此处并没有‘兰麝’‘明月’‘州渚’之类,若要这样着迹说起来,就题二百联也不能完。”由于不懂“着迹”一词的意思,有的校本竟改作“不着迹”,不知“着迹”是贬义词,“不着迹”是褒义词。我们对“着迹”的解释是:“指诗文中的描写因袭套语或生硬造作。能做到‘切题而不着迹’,方是佳作。”又如第三十七回薛宝钗说:“竟拟出几个题目来,都是两个字,一个虚字,一个实字,实字便用‘菊’字,虚字就用通用门的。”薛宝钗在这里说的“虚字”“实字”,与今人理解的虚词、实词的意思不同,“通用门”则更为一般读者所不熟悉,所以我们都做了注解。由于个人水平所限,我的校注本还有许多错误和不足之处,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正。
徐源:最后,我想请陈老师谈一谈您对《红楼梦》研究的现状,有些什么看法?
陈熙中:我主要从《红楼梦》校注的角度谈一下我的思考。几十年来,从启功先生他们搞程乙本,到红研所搞庚辰本,《红楼梦》的校注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在进步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一方面,在传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错误得到了纠正,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又制造出了新的错误。这需要研究者去纠正新的错误。校注工作是属于世代累积型的学术研究工作,任何个人都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应该尽可能做到“譬如积薪,后来居上”。因此,《红楼梦》校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更多人共同努力。
徐源:和陈老师的谈话十分愉快,受益匪浅,让我对《红楼梦》校注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也更加明白了您对于还原《红楼梦》原著面貌所做出的成绩与贡献。再次感谢您能抽出时间给我这个机会对您进行访谈,也祝老师身体健康!
[1]陈曦钟、侯忠义、鲁玉川辑校:《水浒传会评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陈曦钟、侯忠义、鲁玉川辑校:《三国演义会评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明]冯梦龙编著,陈熙中校注:《三言·喻世明言》,中华书局2014年版;[明]施耐庵著,陈熙中校注:《水浒传》(大字版),中国盲文出版社2019年版;[清]曹雪芹著,[清]高鹗续,陈熙中校注:《红楼梦》( 大字版),中国盲文出版社2019年版;陈曦钟:《红楼疑思录》,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陈熙中:《红楼求真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吴组缃:《论贾宝玉典型形象》,《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1956年第4期。
[3]同年出版陈熙中、胡经之、侯忠义著《〈红楼梦〉——形象的封建社会没落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
[4][清]曹雪芹:《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石头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影印本,叶一三一。
[5]陈熙中、侯忠义:《曹雪芹的著作权不容轻易否定——就〈红楼梦〉中的“吴语词汇”问题与戴不凡同志商榷》,《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1辑。
[6]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据[清]曹雪芹著,[清]无名氏续,[清]程伟元、[清]高鹗整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下不另注。
[7]陈熙中:《说“还不得一半儿”——读红零札》,《红楼梦学刊》2018年第6辑。
[8][清]曹雪芹:《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石头记》影印本,叶三七。
[9][明]施耐庵著,[清]金圣叹评,刘一舟校点:《金圣叹批评水浒传》,巴蜀书社1991年版,第229页。
[10]陈曦钟:《“仍”字释疑——读红零札》,《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3辑;陈曦钟:《再释“仍”字——读红零札》,《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6辑;陈熙中:《三释“仍”字——读红零札》,2020年7月22日首发于黄安年博客,https:/ /blog. sciencenet. cn /blog - 415 - 1243110. html(2025- 03-05)。
[11]陈熙中:《〈石头记〉冤词——〈红楼梦〉脂抄本真伪辨》,见《红楼求真录》,第1—20页。
[12][晋]郭璞注,[宋]邢昺疏,黄侃文句读:《尔雅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6页。
[13][清]曹霑著,蔡义江、吕启祥、张书才、杜春耕校订:《增评补图石头记》(二),作家出版社2014年版,第618页。
[14]陈熙中:《〈石头记〉冤词——〈红楼梦〉脂抄本真伪辨》,见《红楼求真录》,第14—15页。
[15]吕启祥:《见微知著 言必有中——读陈熙中〈红楼求真录〉》(代序),见陈熙中《红楼求真录》,第2页。
[16]詹丹:《〈红楼梦〉整本书的阅读策略》,《语文学习》2020年第4期。
[17][清]曹雪芹著,[清]无名氏续,[清]程伟元、[清]高鹗整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24年版,第555页。
[18][清]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影印本,第1939页。
[19][唐]李延寿撰,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北史》,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940页。
[20]吕启祥:《见微知著 言必有中——读陈熙中〈红楼求真录〉》(代序),见陈熙中《红楼求真录》,第2页。
[21]陈熙中:《也谈贾雨村“即问原告”——读红零札》,《红楼梦学刊》2023年第4辑。
[22]王希杰:《作为方法论原则的零度和偏离》,《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23]陈熙中:《〈红楼梦〉语言中的一个谜:“足的”——兼谈庚辰本的真伪问题》,见《红楼求真录》,第21—27页。
[24][清]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318页。
[25][清]慕真山人原著,晓和彦兰校点:《青楼梦》,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6页。
[26][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68页。
《穷搜博览,务求其真——陈熙中教授访谈录》刊发于《曹雪芹研究》2025年第1期。
照片12张拍自该期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5-6-29 12:2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