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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生的《尚书大传》
秦汉之际经学与齐学初步结合,以伏生的《尚书》学、辕固的齐《诗》学与公羊高的《春秋》学最具代表性,从而为董仲舒的“始推阴阳,为儒者宗”[1]作了较为充分的学术准备。
伏生,名胜,济南人。据《史记·儒林列传》说,伏生为秦代朝廷设以备顾问的博士,秦始皇焚书,伏生藏《尚书》于壁中。经过秦汉之际的战乱,其所藏《尚书》尚存二十九篇。汉初,伏生以二十九篇《尚书》教授于齐鲁之间。汉文帝听说伏生能传《尚书》,欲召其入朝。此时伏生已九十多岁,行动不便,汉文帝便让太常掌故晁错到他家中学习《尚书》。按郑玄的说法,伏生的弟子张生、欧阳生等数人各论所闻,作章句并撰大义,因经属指,名之曰《尚书大传》。考察该书的内容,其文字与经义在离合之间,唯《洪范五行传》首尾完备。《尚书大传》现有清陈寿祺有辑本,凡四卷,补遗一卷。
伏生《尚书大传》中的《洪范五行传》,可以视为经学与齐学初步结合的重要成果,其中把君王的貌、言、视、听、思与五行观念联系起来,实开汉代依据五行论说灾异的先例[2]。《尚书·洪范》中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乂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3]“洪”的意思是“大”,“范”的意思是“法”,“畴”的意思是“类”,“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就是说天赐禹九类大法。五行是水、火、木、金、土;五事是言、貌、视、听、思;八政是食、货、祀、司空、司徒、司寇、宾、师;五纪是岁、月、日、星辰、历数;皇极是做君主的要道;三德是正直、刚克、柔克三种驭人之术;稽疑是卜筮;庶徵是雨、旸、燠、寒、风、时;五福是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六极是凶短折、疾、忧、贫、恶、弱。《洪范》“九畴”这九条大法是并列的,因而是并重的,并不是用五行来统属或配合其余八条大法,它只把五徵与五事配合在一起,并与把五事与五徵等与五行正式配合,五事和五徵等都是与五行并列的,它们之间没有对应关系。而到了伏生的《洪范五行传》中,才打破了原来的并列现象,把五事、五徵都与五行相配合起来。
《尚书·洪范》篇论述五行时,只讲了五行的名称、性能、气味:“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4],没有说明五行与君王的行为之间有什么关系,《管子·五行》篇涉及到了这个问题,但所论对应关系不大明确;伏生《洪范五行传》将五行、五事、五纪、皇极、庶征、六极等串连起来,揭明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用以说明天人(主要是天与君王)感应的情况。伏生则提出,君王为万民之主,奉行天道,他的言语行动关系极大。如果行为乖戾,政事失误,人怨神怒,当值的五行即显现变异,以示警告。如云:“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时则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是说君王如果体貌不恭敬,骄横怠慢,便不能妥当处理国政,失误在于狂易。上天便会显示惩诫,久雨不停,造成险恶的形势。同时还可能出现奇装异服,龟生孽,鸡生祸,肢体倒生及其他青色的灾变现象,以示警告。并认为貌属于木,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貌不恭,便害及木气;木气病,金气便加以冲伤,人怨神怒,故导致如上惩罚。又如云:“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痾,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5]是说如果君王的号令不顺民心,倒行逆施,国家就会出现混乱,失误在于僭差。上天便显示惩罚,久旱成灾,上下忧虑。同时还会出现各种奇怪歌谣,虫生孽,犬生祸,口舌疼痛及其他白色的灾变现象,以示警告。并认为言属于金,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言不顺,伤金气,金气伤,木气便加以冲害,人怨神怒,故导致惩罚。如此之类,即将洪范九畴的有关内容串连起来,使之系统化,突显了其中所包涵的天人感应思想。
从大的方面来看,《洪范五行传》以五行、五事为纲领,分类括举君王各项政事失误及各种行为失误所引起的各方面的天人感应情况。如:用“木不曲直”括举农政失误所引起的木的变异,用“火不炎上”括举官制失误所引起的火的变异及用“稼穑不成”括举宫室宗亲政事失误所引起的土的变异,用“金不从革”括举军政失误所引起的金的变异,用“水不润下”括举祭祀失误所引起的水的变异。这样,通过五行变异,就把国家经济、官制、宗亲、军政、祭祀等各方面的失误所引起的天人感应情况作了全面的括举说明。又如:用“言之不从,是谓不乂”为纲,说明君王言语号令不当所引起的灾变和惩罚;用“貌之不恭,是谓不肃”为纲,说明君王体貌不敬所引起的各种灾变及惩罚;用“视之不明,是谓不哲”为纲,说明君王目力不行所引起的灾变和惩罚;用“听之不聪,是谓不谋”[6]为纲,说明君王偏听偏信所引起的灾变和惩罚;用“思心之不睿,是谓不圣”[7]为纲,说明君王思考失误所引起的灾变和惩罚;这样,通过以貌、言、视、听、思五事为纲,便把君王各种行为失误所引起的各类天人感应情况作了全面的概况说明,目的在于引起最高统治者的惊惕,以裁制君权、使归于正道。《洪范五行传》末尾又分别介绍了按照不同情况进行斋戒、祭祀、悔过自新的方法,伏生的天人感应学说也因而显得更加完备。
伏生的《洪范五行传》起,据五行说灾异,将《洪范》九畴的有关内容逐条串连起来,论述天人(君王)感应情况,开了用五行灾异之说解释儒家经典的先声。从伏生开始,今文《尚书》传授开来并形成若干学派。最早由伏生传给济南张生与千乘(今山东高青东)欧阳生。欧阳生传同乡兒(倪)宽,一直到欧阳生的曾孙欧阳高,为《尚书》欧阳之学。欧阳高授济南林尊,林尊授平当、陈翁生。平当授朱普和鲍宣;陈翁生授琅邪(今山东诸城)殷崇和楚人龚胜。张生的一脉首先传山东东平人夏侯都尉,夏侯都尉授同乡夏侯始昌,始昌授族子夏侯胜,为《尚书》大夏侯学。夏侯胜传夏侯建、周堪、孔霸。周堪授牟卿、许商;孔霸传子孔光;夏侯建传张山拊。张山拊授李寻、郑宽中、秦恭、陈假仓、张无故,为《尚书》小夏侯学。大、小夏侯两系当时为最盛。《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说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又谓夏侯胜以《洪范》说灾异云:
胜少孤,好学,从始昌受《尚书》及《洪范五行传》,说灾异。……征为博士、光禄大夫。会昭帝崩,昌邑王嗣立,数出。胜当乘舆前谏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出欲何之?”王怒,谓胜为妖言,缚以属吏。吏白大将军霍光,光不举法。是时,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昌邑王。光让安世以为泄语,安世实不言。乃召问胜,胜对言:“在《洪范传》曰‘皇之不极,其罚常阴,时则下人有伐上者’,恶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光、安世大惊,以此益重经术士。[8]
夏侯胜发挥伏生《洪范五行传》,更扩大了其政治文化影响,此后本着《洪范》来谈五行灾异的有许商、孔光、班伯、陈假仓、李寻、秦恭、谷永、刘向、刘歆、周磐、尹敏等。许商著《五行传记》一篇,刘向撰《洪范五行传论》十一卷,集合上古以来至秦汉时符瑞灾异记录,推论祸福,对伏生《五行传》加以印证和申说。
其后,通学大师郑玄又对《尚书大传》全文专门作了注解,以广流传。沈约所撰《宋书·五行志》说“九畴陈其义于前,《春秋》列其效于后也。逮至伏生创纪《大传》,五行之体始详”[9]; 后晋刘昫所撰《旧唐书·五行志》开头引录《洪范五行传》大段文字,随后云:“九畴名数十五,其要五行、皇极之说,前贤所以穷治乱之变,谈天人之际,盖本于斯”[10],点明了伏生《尚书大传》的特色与学术史地位。
[1][汉]班固:《汉书·五行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317页。
[2]伏生大约比董仲舒大七八十岁,从事经学活动的时间也要比董仲舒早几十年。董仲舒生于文帝初年,景帝时方立博士。
[3]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53-355页。
[4]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57页。
[5][汉]班固:《汉书·五行志中之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352,1376页。
[6][汉]班固:《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405,1421页。
[7][汉]班固:《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441页。
[8][汉]班固:《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155页。
[9][梁]沈约撰:《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79页。
[10][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346页。
(摘自边家珍《汉代经学发展史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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