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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哲学的五种基本形式 精选

已有 9362 次阅读 2010-3-25 12:34 |个人分类:西学笔记|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现代哲学

在哲学开创阶段的古希腊时期,人类的一切知识都被统称为“哲学”,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欧洲中世纪,只是古希腊的“物理学之后”(形而上学)被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前384-前322)称作“第一哲学”,而中世纪的神学哲学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约1225-1274)则称神学为“第一哲学”(又称“形而上学”或“玄学”)。 古希腊到中世纪的“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就是西方哲学史狭义的哲学概念,它与其他知识部门的关系大致相当于近代以来所谓哲学与科学的关系。
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以前,科学一直处于哲学(形而上学)的怀抱之中,科学只是依据哲学原理来进行哲学的应用研究,故在研究方法上向来都沿用亚里士多德所创立的演绎法,这是“一种培养知识的方法”,而不是“一种发明知识的方法”(参见培根:《新工具.序言》,第4-5页)。至培根才为科学寻找到了属于它自己并且能够“发明知识”的“新工具”——由“观察和实验—列‘三表’—归纳”三个环节构成的归纳法。
培根归纳法的创立被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认为是实现了历史上的一次“智力革命”,而马克思则称培根是 “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马克思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163页)。从此,自然研究真正进入了实验科学阶段,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科学走上了独立于哲学(形而上学)的历史征程。到康德撰写《纯粹理性批判》(1781)时,“玄学”被尊为“一切学问之女王”的时代已变,遭人贱视的玄学犹如被弃之老妇发出如是“自悼”:“昔我为人中之最有权力者,因有无数之子婿儿女而占支配者之地位,而今则为流离颠沛之身矣。”(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3页)及至1886年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895)撰写《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时,“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恩格斯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253页)至此,曾经在人类知识领域中荣光显赫的“玄学之政权”(康德语)终于在原本受其统治和支配的“科学”(个别科学或具体科学)的纷纷自立其政权和实现其自治的独立运动中土崩瓦解了。
从康德时代起,在哲学(形而上学)日益失势并最终丧失其统治和支配一切学问题的“玄学之政权”的漫长过程中,也相应地逐渐形成了一种可以被称作“哲学平民化运动”的学术潮流,由此导致了现代哲学的诞生。
依新康德主义者文德尔班(Wilhelm Windelband,1848—1915)之见,当初康德的“三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之作,是意味着随着其“一切学问之女王”地位的日益下降,哲学(玄学)活动的范围已逐渐缩小到了“只限于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详参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第11页);而康德通过“三批判”,则论证了“要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理解是不可能的”(参见:同上)。康德“三批判”的哲学论证,从理论上推翻了“玄学之政权”,将“玄学”从那高高在上的“一切学问之女王”的神坛上拉下了马,也为“哲学平民化运动”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哲学平民化运动”,正是鉴于“要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理解是不可能的”,故不再去做那明知徒劳无益的为昔日形而上学所做的“在个别科学之外或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理解”之事,而是决意要从“个别科学之中”去寻找哲学的出路了。现代哲学,就是在“哲学平民化运动”中从“个别科学之中”找寻到了可以继续“对宇宙作哲学的理解”的领域之后所出现的“个别科学之中的哲学”。相对传统形而上学在“个别科学之外或个别科学之上”的“科学之王”的地位而言,现代哲学则是 “个别科学之中”的“科学之民”了。
现代哲学有多种形式,大体可以归为如下五类或五种基本形式:
(一)“文化科学”
 “十九世纪黑格尔首先提出了‘文化科学’的概念”。(肖建华:《文化哲学简论》,《中南论坛》 2006年第1期)在德语世界里,“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和“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这两个学术名词在指称同“自然科学” (Naturwissenschaft)相对的学科的意义上是异名同谓。“文化科学”概念后来被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1832-1917)从德语世界引入英语世界,使用于研究原始文化的著作中。(肖建华:《文化哲学简论》,《中南论坛》 2006年第1期)但是,一进入英语世界,“文化科学”概念在内涵上便发生了变化,其涵义不再是它在德语世界的时候那样是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那些学问,而是指人类学的一分支学科——文化人类学了,这明显地表现在泰勒起初在《原始文化》(中译本有连树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本)中提出了“关于文化的科学”概念,而在其后所著《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中译本有连树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本)中他则把原被其称作“关于文化的科学”的学问即该书所谓“文化研究”归入“人类学”了。
文化科学在德语世界和英语世界其实是按不同学术路向发展的:
在德语世界里,文化科学是在哲学家们探讨它同自然科学的关系特别是它与后者的区别的学术理论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研究最终导致了由文德尔班(Windelband, Wilhelm,1848—1915)首先以“Kulturphilosophie(文化哲学)”一词来命名(参见刘进田:《文化哲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9,第1页)的新哲学的诞生——该名词首次出现于文氏所著《文化哲学与先验观念论(Kulturphilosophie und transzendentaler Idealismus)》(1910)一书中;
在英语世界里,文化科学则是在人类学的先驱者们对原始部落社会的实地观察记录和采访报道的人种志学(ethnography)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经验科学研究导致了人类学(anthropology)的诞生[1],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形成了由美国人类学家怀特(Leslie A.White,1900—1975)所发明的“culturology”(文化学)专有名词来加以标志的文化学概念,此概念的确立实是怀特受德国著名物理化学家、1909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瓦尔德(Ostwald,Friedrich Wilhelm;1853—1932)《文化学之能学的基础》(1909)一书[2]的思想的影响所成,奥斯特瓦尔德在该中提出,人类的独特之处不是社会而是文化或文明,故理应在社会学之外另外建立文化学,他并且把文化学置于科学体系的金字塔顶端,在1915年所作的题为“科学的体系”的一次讲演中,他又提到“很久以前,我就提议把这一正在讨论的领域称之为文明的科学或文化学(Kulturology)”(参见陈建宪主编:《文化学教程》,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7页),怀特赞同奥斯特瓦尔德的观点,所以提出用“culturology”这个英文单词来做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 )的正式学科名称,并在《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3](1959)一书中对文化学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以文德尔班为代表的德语世界的“文化哲学”和以怀特为代表的英语世界的“文化学” 都可以被纳入“文化科学”范畴,这是现代哲学中广义的文化哲学。
广义的文化哲学中“文化哲学”与“文化学”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文德尔班在他所著的《哲学史教程》一书中曾指出:“所谓哲学,按照现在习惯的理解,是对宇宙观和人生观一般问题的科学论述。”(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第1页)他并且按照中世纪到近代对于哲学的分类习惯,将哲学划分为两类:
一类是“理论哲学”,它所探讨的是“理论问题”,即“对现实世界的认识问题”和“认知过程本身的研究问题”。理论哲学主要包括:(1)形而上学(含神学)——探讨现实世界整体的一般问题;(2)自然哲学(又称“宇宙论”或“物理学”)—— 探讨由外部自然界所呈现的知识问题;(3)心理学——研究内部自然界即意识、意识状态和意识活动以及认识如何产生的问题;(4)认识论(广义逻辑)——研究人类认知能力的范围和极限以及认知能力对被认知的现实的关系问题。
另一类是“实践哲学”,它所探讨的是“实践问题”,即“在研究被目的所决定的人类活动时所产生的问题”。实践哲学主要包括伦理学(又称道德哲学)、社会学(狭义的社会哲学)、法律哲学(又称权利哲学)以及美学、宗教哲学。
在论及历史哲学的归属问题时,文德尔班指出了历史哲学有两种研究方式:一种是 “只限于研究那些主宰各民族的历史生活的规律”,另一种是研究“被作为整体看待的历史的发展目的以及如何实现这种目的”。文德尔班认为,如果采取前一种研究方式,历史哲学可被归入理论哲学;若采用后一种研究方式,历史哲学则应被归入实践哲学。(详见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第31—33页)这里他实际上表达了这么一个意思:理论哲学所要把握的是现实世界的普遍规律,实践哲学所要把握的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而文德尔班本人所提倡的“文化哲学”,被他明确地规定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详见《哲学史教程》,第912—927页),他并指出“文化价值的普遍有效性便是哲学的对象”(《哲学史教程》,第928页),那末,很明显,这种哲学是围绕着文化发展的总目的来展开的,因为文德尔班所谓“普遍有效的价值”显然是指文化发展的总目的而言。这就是说,文德尔班的“文化哲学”是属于他自己所讲的“实践哲学”范畴,它是研究被作为整体看待的文化的发展目的以及如何实现这种目的的学问。那末,相对而言,“文化学”就是属于文德尔班所讲的“理论哲学”范畴,它是研究那些主宰各民族的文化的规律的学问。
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广义的文化哲学概念界定为“研究文化的发展规律和发展目的以及如何实现这种目的的学问”
(二)“理论历史科学”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哲学与科学的关系问题上,是明确反对特殊科学(个别科学)之外或之上的形而上学(玄学)的,恩格斯指出:
“现代唯物主义都是本质上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页
在这里,恩格斯明确表示了“现代唯物主义”不是“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而是“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的科学哲学(理论科学或一般科学);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抑或“研究人类思维的规律的科学,即逻辑和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9页),才是独立于实证科学的。
恩格斯之所以把科学哲学(理论科学)也纳入实证科学范畴,是因为在他看来,“不论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因而在自然科学中必须从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因此,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能虚构一些联系放到事实中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并且在发现了之后,要尽可能用经验去证明。”(《〈反杜林论〉旧序•论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9-470页)
另外,恩格斯又将思维科学和证实科学都归入历史科学:“关于思维的科学,和其他任何科学一样,是一种历史的科学,关于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的科学。”(《〈反杜林论〉旧序•论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5页)在马、恩语汇里,“历史科学”有广、狭二义:广义者包括一切科学,狭义者是关于人类历史的科学。从《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的相关论述可以看出,“历史科学”(广义)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反映其科学理念的科学体系概念,而非指当时科学界既有的科学体系。这个理想的科学体系有两个彼此相互包含、相互制约的子系统:考察自然界的历史的“自然史”(即自然科学)和考察人类历史的“人类史”(即狭义的历史科学)。[4]他们之所以认为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狭义)有如此密切的关联,是基于这样一个观点:只要有人存在,人与自然界之间就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这种联系中,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即人为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5]也正是在这种联系中,人类历史不过是整个自然界的发展史的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广义历史科学概念是基于把自然界理解为一个因其固有矛盾所造成的历史发展过程——不仅人类社会而且自然界“现在也被我们理解为历史发展过程”(恩格斯语:《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2页)——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的形成主要是受惠于当时以“三大发现”(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C.R.达尔文的进化论)为主要标志的自然科学成就,同时也是得益于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6]
总体看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实际上是把现代哲学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被他们纳入实证科学体系的科学哲学(理论科学或一般科学),另一部分是被视为传统哲学之唯一遗产的逻辑哲学(逻辑学与辩证法),它被纳入了在他们看来与实证科学有区别的思维科学体系中。由于他们把实证科学和思维科学都纳入了历史科学体系,因此,对他们来说,无论是科学哲学(理论科学或一般科学),还是逻辑哲学(逻辑学与辩证法),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历史科学,是历史科学中的理论知识部门,套用恩格斯“理论自然科学”的术语,可称之为“理论历史科学”。 “理论历史科学”是基于又高于“个别科学”的“一般科学”,即根据“个别科学”所提供的知识来理解宇宙的“哲学科学”(恩格斯语)。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历史科学”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的“历史观”(唯物史观)和恩格斯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
(三)“科学哲学”
 科学哲学”这个术语有两种含义:一是“关于科学的哲学”,即英语所谓“Philosphy of Science”;二是“科学性质的哲学”,即英语所谓“Scientifc Philosphy”。第二种含义的“科学哲学”实质上属于“分析哲学”范畴,当作别论;这里讲的是第一种含义的“科学哲学”,这种科学哲学是进入20世纪后,随着“科学家和哲学家之间表现出强烈的思想对流”舒炜光、邱仁宗主编:《当代西方科学哲学述评》,人民出版社,1987,第1页)而出现的,它主张哲学“以科学或科学领域为限制”,“对科学进行元研究”,其所关心的是“观察、实验、科学事实、自然定律、科学假说和科学理论等等的本质、意义和关系之类的课题”(参见舒炜光、邱仁宗主编:《当代西方科学哲学述评》,人民出版社,1987,第2-3页),实质上就是以“个别科学”为领域,把一切“个别科学”当作一个类或整体来加以研究的“一般科学”。
(四)“分析哲学”
所谓“分析哲学”,是按照“个别科学”的语言特点,把这种“科学语言”或“逻辑语言”作为人类理想语言的标准,对人类语言(包括人工语言和日常语言)开展语义分析的哲学,其目的在于通过这种语义分析,达到“净化语言,使哲学语言科学化,科学语言完善化,日常语言健康化。
维特根斯坦( Ludwig Josef Johann Wittgenstein,1889-1951)是最具代表性的分析哲学家。在维特根斯看来,哲学问题归根结蒂是语言问题,哲学并不是人类追求智慧和知识的结果,相反,它是由于人们错误地使用语言而产生的。(参见江怡:《维特根斯坦:一种后哲学的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第5页)他早期所著《逻辑哲学论》(1918),围绕“命题和词的意义是什么”,着力于探究理想语言的建构,提出了根据逻辑规则来建立理想语言的构想。他认为,只有根据逻辑规则建立起来的理想语言,才是符合世界本身的逻辑结构的。但是后来,在《哲学研究》(1951)中,维特根斯改变了自己的初衷,将其研究兴趣从理想语言转移到了日常语言,弱化甚或消除了哲学在训练思维方面的理论功能,强调它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以至于把哲学当作治疗语言疾病的一门技术来看待了。他说:“哲学家对问题的处理,就象是治疗疾病一样”,“哲学的结果是揭示这种或那种十足的呓语,消除理解在碰到语言的界限时受到的创伤。”(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牛津1958,转引自江怡:《维特根斯坦:一种后哲学的文化》,第18页)
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影响和启示下,以石里克(Moritz Schlick.,1882-1936)等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Vienna School)也认为,只有符合逻辑形式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才是可说的;分析澄清这些命题的意义,就是哲学的任务;反之,对那些既不符合逻辑形式,也不符合科学(经验)事实的命题,都应看作是“虚妄的”命题,都是不可说的、应该清除的形而上学命题。(参见江怡:《维特根斯坦:一种后哲学的文化》,第16页)
对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分析哲学,后现代主义哲学家罗蒂(Richard McKay Rorty,1931-2007)表示不以为然,认为这种实质在于要求哲学科学化的主张是不合理的,无异于把科学凌驾于其他文化部门之上,有悖于罗蒂所倡导的文化多元论的基本精神。罗蒂则要求“超越”以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为中心的所谓“大写的哲学”,主张建立一种“对我们人类迄今发明的各种谈话方式的利弊的比较研究”的所谓“小写的哲学”。罗蒂指出:“我们这些想把客观性归结为亲和性的实用主义者,既不需要一种形而上学也不需要一种认识论。我们既不需要对信念与对象之间的被称为‘符合’的关系的说明,也不需要对保证我们这个派别能够进入关系的人类认知能力的说明。”(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第82-83页)罗蒂认为,不仅传统的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是必须加以抛弃的,而且作为与这种传统哲学相承接的语言哲学也必须实行根本性的折转,即应从原来对语言与实在之间的关系的研究,转入到对人们之间的“符号和声音的交换”——“对话”关系的研究:“一个后哲学文化中哲学所能做的一切”就是“为我们的后代提供一种描述我们遇到的各种描述方法的方法,即一种对人类迄今为止已有的各种描述的描述”;“因此它是对我们人类迄今发明的各种谈话方式的利弊的比较研究。简言之,它很象有时被称为‘文化批评’的东西。”(同上书,第17页)
就分析哲学要求哲学科学化的主张来说,也可以把分析哲学当作“科学哲学”的一个流派来看待。
(五)“部门哲学”
“部门哲学”是这样一种“个别科学之中的哲学”,它研究特定“个别科学”领域中的一般问题,其具体形态有“物理哲学”、“数学哲学”、“经济哲学”、“管理哲学”等等。


[1]西方学术界鉴于泰勒对人类学所做出的巨大历史贡献,把他尊为“人类学之父”;而实际上,泰勒的人类学研究属于文化人类学范畴,故准确地说,他应该是“文化人类学之父”。文化人类学在广义上包括考古学、语言学和民族学;狭义的文化人类学则仅以民族学为限。而广义的人类学则除了文化人类学,还包括体质人类学。体质人类学意义上的“人类学”一词实际上是由德国学者亨德(Magnus Hundt)发明的,他用这个词作为其研究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的著作《人类学——关于人的优点、本质和特性、以及人的成分、部位和要素》(1501)的书名。此后直至19世纪中叶的三百年间,“人类学”一词一直是用来指称对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的研究。
[2]该书中译本有太原社会书店1937年版本、三友书店 1943年版本.
[3]此书为论文集,中译本有两种:其一,由曹锦清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6月出版,书名是“文化科学:人和文明的研究”;其二,由沈原等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9月出版,书名为“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 全书共分四编:第一编《科学与符号》,着重谈论科学的实质,文化和科学的关系,力图说明人们可以且必须在文化的经验领域中从事科学活动。第二编《人类与文化》,试图解析人类行为这个复合体,澄清意识与文化、心理学与文化学之间的基本区别,用文化学解释知识经验与社会经验及其他人类行为,界定人与文化过程的关系。第三编《能量与文明》,对作为整体的文化加以综观,指出文化系统的三个亚系统及其相互关系,构建出文化进化的略图,特别点明了能量在文化进化中的首要地位。第四编《文化学》,对之前的探讨做出总结,赋予文化的科学以理想的名称“文化学”。
[4]广义的历史科学概念见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排除人类史。意识形态本身只不过是人类史的一个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21页。按:据《马恩选集》编者注,这段话及其他与此相关的一些话在手稿中被删去了。又按:马、恩在这里既然说“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则他们所谓“人类史”就也未尝不可以说是“人类科学”,但他们本人未尝使用过“人类科学”一词,除同书中尚有“关于人的科学”的提法以外,其他著作中还有“关于社会的科学”、“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等提法,据笔者分析,这些提法的含义并无实质差异,都是指狭义的历史科学,其中包括思维科学。)
[5]马克思:“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5页)
[6]黑格尔哲学的核心观念是关于概念对立统一的联系(矛盾)观和概念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过程观,这正是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欣赏的,但是,他们认为对立统一的联系和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过程的主体不是黑格尔所讲的绝对理念(精神),而是自然界(物质)。这样,原本在黑格尔那里是绝对理念矛盾发展的过程,到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这里,就变成了自然界矛盾发展的过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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