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学生在听一门课时认识了别的系的一个学生。那个学生说他们发明了一种材料,一听说我的学生在做催化,就“听到什么就想做什么”地“拍脑袋”想联系合作。而我的学生也是“听了风就是雨”,还以为能发篇第二作者SCI论文呢。
了解到这样的事,我提供的一个总的原则是:未经导师许可,不得擅自和别人合作。
从这件事情来说,你也没有问清楚:他们的这种材料,是文献中已经报道过的,他们仿照文献合成出来的,还是由他们独家发明的?如果是由他们独家发明的,是他们已经发表了论文的,还是正好缺少催化应用的数据等待加到文章里去合作发表,还是另文发表?
如果文献中已经报道过了,他们参照文献的方法合成出来,然后让我们测试,这有什么新意?我们自己也可以合成这个材料,甚至可以买到商品化的材料,为什么要他呢?
如果他们已经发表了论文,然后拿些样品过来测试一下,这又有什么新意?仅仅是测试也能发表论文吗?文章由谁来写呢?如果由他们来写,这和学术掮客有什么区别呢?
而如果文章由我们来写,首先,仅仅是测试,能写出文章吗?其次,这个研究课题本来就不是我们的研究领域或者说范围,总不能“东打一枪、西打一炮”啊。
另外,对于特定的材料,必然需要特定的反应来“表征”它,不可能随便拿一个样品胡乱测试。因此,在做实验或者合作之前,除了要弄清楚新颖性、发表文章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以外,还要确定:你到底要看(研究)什么?这就需要双方师生坐下来讨论,而不是未经许可想当然地进行测试。
有些东西是“伪科学”,做了也白做的。还有的东西是没有意思的。即使写了文章,审稿人会说没有意思。不能为了测数据而测数据!不能为了开发催化剂而开发催化剂!随便乱作一气、乱测试一气,审稿人就会说“不想看到又报道了一个催化剂!”
和别人合作的复杂之处,还在于有时偏离了自己的主要研究方向。也有可能别人要找你合作时,催你催得很紧,但一旦把数据提供给他后,好长时间没有任何消息,自己心里吊着一件事情也很难受。
所以,我不支持学生未经许可和别人合作。
未经许可和别人合作,当然会浪费人力、物力。可是我在乎的倒不仅仅是人力、物力的浪费,关键是浪费了时间和精力,产生了“出文章”的“幻觉”,做了“无用功”,走了“冤枉路”,并且破坏了实验室的办事原则,偏离了自己的研究方向。如果能放在台面上,经双方师生共同讨论,找出一个大家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设计出可行的实验方案,并且能产出合作署名的文章,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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