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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曼诚先生致信吕启祥【1987.8.20】

已有 353 次阅读 2025-7-28 16:02 |个人分类:个人所藏资料|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张曼诚先生致信吕启祥【1987.8.20

 

黄安年辑  黄安年的博客/2025年7月28日发布, 37088

 

【个人所藏资料-学术信件XSXJ390

 

手写体学术信件是普及电脑使用前学术界进行学术交流的主要载体。也就是* 说是21世纪前学者之间学术信息交流的主要载体。因而手写体学术信件的整理也是学术研究和承传学术的重要基础工程。

考虑到时下使用电脑检测手段辨认手写体程度远低于对电脑字体的辨认度,不仅给审核工作带来新挑战,须有投入更多精力,而且多数读者特别是年轻群体对于手写字体辨认也很困难和费时。为此,我按照通常做法将通过将《红楼梦大辞典》医药部分的稿人张曼诚先生致信吕启祥(1987年8月20)原件过录为电脑字体。这些学术信件涉及红学界关注的不少问题。信中如果个别字句我们难以辨认,只能以£格标明或跳过,期待高明解读。为了使得原件更加清晰,还做了必要的修补。希望为学友顺利阅读提供些方便,有兴趣的不妨对照检查,如果学友解读所缺字句相告,不甚感谢。我的博文秉承学术为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资源共享,嘉惠学界,唯此而己。

下面是信件原文电脑字体,如果发表后网友依然看不到,希望阅读信件内容,请联系科学网编辑部,或者尽快告诉我,或电话,或电邮:annianh@bnu.edu.cn

 

老师

       您好!

 

812来信收 答复如下:

关于fe:匪)注释,晚学完全同意老师及巫大夫的意见:是语词中的问题,不属于医药条目。红研所校注本《红楼梦》第366页中的注释是正确的。是否有巫大夫所言是指敲脑袋的代词”,晚辈不知,恐需再向老北京人查询证实

 

关于”、“征”、“证”用法,巫大夫说的同样是正确的,古代“證”()通假, 中华书局民国三十七年版《辭海》谓俗字,病徵也 “证,俗与字通用”,“也,俗作也,验也”等条文均已说明这一问题, 故不再赘述。

   曹雪芹著《红楼梦》时,“證”“證”在用法上尚未分开,故清代各种《红楼梦》手抄本中均是同用一个字,《红楼梦》新校注本中只用一个字,都是正确的。关键的问题是在注释中如何说明这个字的问题。

   晚学在撰写词条注释时,的确是按照现代的观点去进行注解的。所以,才在注释中将“證”(证)以及“征”(徵的简化字)进行了区别。晚学以为,这样做有利于读者阅读和理解。譬如,古代“劳”与“痨”通假,《红楼梦》三十二回中的“劳祛之”一语,如不说明“劳”与“痨”的关系,读者便容易误解。同样道理,由于《红楼梦》的各种手抄本和新校注本中的字确实包含有现代汉语中“徵”(征)、“證”(证)、“症”的不同含义,同时,当代中医界对“征”、”、“症”确实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如果能在注释中加以区分,简单说明是必要的。对读者是有益的。并非将今人之区别放到古人身上去”。现行中医院校教科书中,巫大夫所举《辩太阳病脉症并治》一语中均已改作“证”字,道济亦在于此。当然,这只是晚学的个人看法,吕老师还可以与巫大夫磋商。作为后辈、晚学对巫大夫提出的宝贵意见是十分感激的。将来如有机会进京,一定登门拜望巫大夫。当面致谢。并烦请吕老师对巫大夫对晚学的关怀爱护,代致谢忱。

 

另外,月初曾接到邓老师来信,因内容与吕老师上次来信内容一致,故晚学就不另给邓老师复信了。亦烦请吕老师代晚学给邓老师致谢。

匆此

恭请

编安

                    代问  冯老师

                          邓老师  好!

                          付冬冬

 

                      晚学

                             张曼诚  

                               87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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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区别

 

    指症状。通常系指病人自己感觉到的疾病的症候。

 

     指体证。通常系指由医生检查发现的病人的疾病的征象。

 

证:

      證的简化字。此为中医专用名词。中医师说的证,包括了疾病发展过程中的病因、病机、病痛发展部位、疾病性质、邪正双方力量对比等方面的内容,是症状和体征的综合、总结和慨括。

   例如。同是痢疾病,见腹痛、下利、便浓血等症,在其发病及发展变化过程中,则有在气分、血分,属热、属寒,湿多、湿少的不同证候。再如咳嗽这个病,中医辩证的结果即可分为外感证、内伤证、以及脾气虚、肾阴虚或肺阴虚等不同证型。

   上海中医学院1972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辩证论治》一书中,曾提出“症”同“证”,但未被广大中医界接受。日前,中医学院统编教材中,“症”与“证”均区别使用。因此,《红楼梦大辞典》中,有关的使用本应以卫生部和教委的统编教材为准,方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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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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