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李鼎祚作《周易集解》引用东汉末年三国时期的说法:
“虞翻曰:即,就也。虞谓虞人,掌禽兽者。艮为山,山足称麓。麓,林也。三变体坎,坎为丛木。山下,故称“林中”。坤为兕虎;震为麋鹿,又为惊走;艮为狐狼。三变禽走入林中,故曰“即鹿无虞,惟入林中”矣。虞翻曰:君子谓阳已正位。几,近。舍,置。吝,疵也。三应于上,之应历险。不可以往,动如失位。故“不如舍”之,往必吝穷矣”。
这里虞翻依据的是“五行”思想,他的意思是:《艮》代表着山,山脚就是“麓”,《屯》卦上部为《坎》,从第三爻开始变成《坎》卦。《坎》代表着木,又在下方(《周易》中爻的顺序是从上到下,和现在顺序不同),所以是“林中”。《屯》卦下部为《震》,《坤》代表一种虎,《震》代表麋鹿,而且还是受惊而走,《艮》代表孤狼,以上都属于禽兽。从第三爻开始,禽兽走入林中,所以说“即鹿无虞,惟入林中”。虞翻又说:君子属于阳,应该在正位,但是“几,舍,吝”这样词都表示尚且没有到正位,和《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相对应。这种对应意味在冒险,所以不能够出行,如果行动了就属于“失位”。
虞翻是汉末三国时期的人,和王弼生活的时代接近。在王弼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周易》正在和“阴阳”思想相结合;在虞翻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周易》正在和“五行”思想相结合。
没有错,《周易》一开始是没有“阴阳”和“五行”思想的,都是后人“层级累进”的加上去的。《周易》中一个“阳”字都没有,有“阴”字,但仅表示山南水北,和“阴阳”思想没一点关系。后续我会专文论述,这里我们就不详细说了。
虞翻的论述表明了当时人们正将“五行”和《周易》相结合。例如虞翻说“艮为山”,“坎为丛木”,“坤为兕虎;震为麋鹿;艮为狐狼”。虞翻完全在胡诌,也许是因为胡诌得太离谱了,所以在后世的影响反而没有王弼大。
《艮》卦是《周易》中经典的一卦,“艮”造字义为竖立的眼睛带着刀,会意为怒目而视,或者带有恨意的看,和“山”一点关系都没有。不仅这个字和山没有关系,《艮》卦的内容和山也没有任何和关系。
《艮》卦表达的是文王一次寻仇的过程,他对敌方无比仇恨,该卦将这种仇恨以非常残酷的方式和表达,甚至要将对方剖腹挖心,今后我会对该卦详细解释[1]。
那么《坎》卦呢?同样和“木”也没有任何关系。“坎”是深坑的意思,可以理解为陷阱。《坎》卦描述的是文王拘于殷邑,不得自由,觉得商王纣在设置陷阱迫害他,如此而已[2]。如果强行解释的话,顶多和“土”有关系,但是《周易》中“土”似乎已经有了,于是被强拉过来,配成“五行”中的“木”了。
我们真的无法想象,这样的胡说八道,后世儒学竟然能信奉为真理,甚至已经累积演进成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翻看新华字典或所有的字典网站,都明确的说“坎”代表着“木”,何其荒谬。
虞翻的观点无非是认为:《周易》中的每句话,最终都能从卦象的图形中找到依据。仿佛《周易》不是被一个作者创作出来的,而是从图形中推导出来的。 我们评价这些观点,需要依靠人生经验、逻辑和常识。在我的人生经验中,没有看到过哪个伟大的作品,是从图形中推导出来的。
虞翻对《屯·六三》的解释,简直就是阉割了《周易》,把《周易》文字中本来的内涵抛得一干二净。
除了从“五行”观念角度批评这种学说,我没有办法从逻辑上批评它。因为它没有一点逻辑,也和现代常识没有一点关联。
需要说明的是,虞翻认为“即鹿无虞”中不是“鹿”,而是“麓”,是山脚的意思。这个观点因为太容易被证伪了,只要能找到古书,就知道字并没有写错,所以没有被后世作为正统。但是他认为《屯》卦中的“虞”字,是“掌禽兽者”,这种解释不容易被证伪,很可能就是从他开始,流传下来了。只是很有意思的是:虞翻试图描述“到了山脚下是见不到野兽的,只有到林子里才能见到,因为位置不对”,这种观点过于牵强,后世没有接纳,反而“虞”字的解释被“层级累进”为正统了。
唐·孔颖达对古人瞎编的学术总结孔颖达对《周易》作【疏】,编写了《周易正义》,解释说:
“正义曰“即鹿无虞”者,即,就也。虞谓虞官,如人之田猎,欲从就于鹿,当有虞官助已,商度形势可否,乃始得鹿,若无虞官,即虚入于林木之中,必不得虞,故云“唯入于林中”。此是假物为喻”。
我们看到,到了孔颖达这里,别说看懂《周易》,连“虞”字都不理解了,只能按照当时的观点,将“虞”解释为“虞官”。而且进一步解释说:当时人如果过想狩猎,应该有虞官的帮助,商量思考该次狩猎是否可行,才能够猎到鹿。如果没有虞官,就算到了林子里,也一定猎不到鹿。
孔颖达的解释是后世正统解释,考学就是以此为正确答案。很明显,他试图总结前人的各种观点,从中找出一种对《周易》更为合理的解释。
孔颖达的解释虽然看起来似乎合理,但是其实也很可笑。他试图描述:到了林子来猎鹿,需要先和管理林子的官员讨论这里有没有鹿,都有什么动物,否则如果这里没有鹿,当然猎不到了。
和现代某些电视剧把观众当成弱智一样,孔颖达貌似合理的解释,是把古人当成了弱智。
他以为在部落联盟时期,人们的狩猎行为就这么盲目吗?都已经到了林子来了,因为没有虞官,于是大家就都回去了?
道理说得没错:想猎到鹿,你得先知道林子里有没有鹿才行。可孔颖达自己也说了,“即”就是“靠近”的意思。都已经靠近鹿了,你才想起来找人问这里有没有鹿吗?如果这里没有鹿,你靠近的是什么东西?
训诂学的问题写到这里,我不禁思考,孔颖达是大学者,他未尝不知道之前的王弼、虞翻等人在胡说八道,只是依然迷信前人,试图在前者的基础上,辨清真假。殊不知在历史层级二次创作的基础上,究竟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根本无法辨清。以至于自以为合理的解释,其实同样也是在历史素材基础上的个人创作,同样是胡说八道。
这不是他个人的问题,而是他研究古典文献的方法从根本上就出了问题。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历史文化的演化是具有不确定性,从现在的结果开始向前逆推,不可能得出确定的原因。传统的训诂学尝试像破案那样,撕开重重迷雾,去寻找古代真实的事物,那只是徒劳。最终还是看谁的声音大,谁的地位高,谁的观点就成为正统。这种做法和现代科学完全相悖,不摆脱这种方法论的束缚,就永远走不出传统训诂的循环。
孔颖达的《周易正义》除了上述的内容,还包括以下:
“今六三欲往从五,如就鹿也。五自应二,今乃不自揆度彼五之情纳已以否,是“无虞”也。即徒往向五,五所不纳,是徒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者,几,辞也。夫君子之动,自知可否,岂取恨辱哉!见此形势,即不如休舍也。言六三不如舍此求五之心勿往也。“往吝”者,若往求五,即有悔吝也。○注“见路之易,不揆其志”。○正义曰:“见路之易,不揆其志”者,三虽比四,四不害已,身夫屯邅,是路之平易,即意欲向五而不预先揆度五之情意纳已以否,是“无虞”也。猎人先遣虞官商度鹿之所有,犹若三欲适五,先遣人测度五之情意。几为语辞,不为义也。知此“几”不为事之几微,凡“几微”者,乃从无向有,其事未见,乃为“几”也。今“即鹿无虞”,是巳成之事,事巳显者,故不得为几微之义”。
因为这些分析依然试图从“阴阳”和“五行”理论追寻各句爻辞的关系,和之前王弼的说法大同小异,这里就不再解释了。
注释:[1].《艮》卦原文如下: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六四:艮其身,无咎。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上九:敦艮,吉。
[2].《坎》卦原文如下:
坎: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上六:系用徽纆,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附录:
历代对《屯》卦的解释,现汇总如下,不作为正文,仅作为资料,供感兴趣的朋友了解:
1.卦辞: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则无险,故“利贞”。 往,益“屯”也。 得主则定。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屯,难也。刚柔始交而难生,初相逢遇,故云“屯,难也”。以阴阳始交而为难,因难物始大通,故“元亨”也。万物大亨,乃得利益而贞正,故“利贞”也。但“屯”之四德,劣于“乾”之四德,故屯乃元亨,亨乃利贞。“乾”之四德,无所不包。此即“勿用有攸往”,又别言“利建侯”,不如乾之无所不利。此已上说“屯”之自然之四德,圣人当法之。[疏]正义曰:“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者,以其屯难之世,世道初创,其物未宁,故宜“利建侯”以宁之。此二句释人事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坎二之初,刚柔交震,故“元、亨”;之初得正,故“利、贞”矣。虞翻曰:之外称往。初震得正,起之欲应,动而失位,故“勿用有攸往”。震为侯,初刚难拔,故利以建侯。老子曰:善建者,拔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屯有大亨之道,而处之利在贞固。非贞固何以济屯?方屯之时,未可有所往也。天下之屯,岂独力所能济?必广资辅助,故利建侯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屯,张伦反。震坎,皆三画卦之名。震,一阳动于二阴之下,故其德为动,其象为雷。坎,一阳陷于二阴之间,故其德为陷、为险,其象为云、为雨、为水。屯,六画卦之名也,难也,物始生而未通之意。故其为字,象屮穿地始出而未申也。其卦以震遇坎,乾、坤始交而遇险陷,故其名为屯。震动在下,坎险在上,是能动乎险中。能动虽可以亨,而在险,则宜守正,而未可遽进。,故筮得之者,其占为大亨而利于正,但未可遽有所往耳。又,初九,阳居阴下,而为成卦之主,是能以贤下人,得民而可君之象。故筮立君者,遇之则吉也。
2.彖辞: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刚生于柔,动在险中,屯也。天地之道,交而生物。君民之道,交而生事。物者得治后生也,事者经之而后遂也。难而营之,动于险中而获于大通以正也。非智者不能善其道也。阳震,春四时之首也。雷雨动而满盈,造物之始也。犹除草而为居也。始于冥昧未见也。险在于前矣,何所往哉。安而立已,勤而力民,协其力也。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始于险难,至于大亨,而后全正,故曰“屯,元亨利贞”。 雷雨之动,乃得满盈,皆刚柔始交之所为。 “屯”体不宁,故利“建侯”也。“屯”者,天地造始之时也,造物之始,始于冥昧,故曰“草昧”也。处造始之时,所宜之善,莫善“建侯”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彖曰”至“大亨贞”。○正义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者,此一句释屯之名,以刚柔二气始欲相交,未相通感,情意未得,故“难生”也。若刚柔已交之后,物皆通泰,非复难也。唯初始交时而有难,故云“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者,此释四德也。坎为险,震为动,震在坎下,是动于险中。初动险中,故屯难动而不已;将出于险,故得“大亨贞”也。大亨即元亨也,不言“利”者,利属于贞,故直言“大亨贞”。 [疏]“天造草昧至不宁”。○正义曰:释“利建侯”也。草谓草创,昧谓冥昧,言天造万物于草创之始,如在冥昧之时也。于此草昧之时,王者当法此屯卦,宜建立诸侯以抚恤万方之物,而不得安居于事。此二句以人事释“屯”之义。○注“屯体不宁”。○正义曰:“屯体不宁”者,以此屯邅险难,其体不宁,故“宜建侯”也。“造物之始,始于冥昧”者,“造物之始”,即天造草昧也。草谓草创初始之义,“始于冥昧”者,言物之初造,其形未著,其体未彰,故在幽冥闇昧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乾刚坤柔,坎二交初,故“始交”。确乎难拔,故“难生”也。崔觐曰:十二月阳始浸长,而交于阴,故曰“刚柔始交”。万物萌芽,生于地中,有寒冰之难,故言“难生”。于人事,则是运季业初之际也。荀爽曰:物难在始生,此本坎卦也。案:初六升二,九二降初,是刚柔始交也。交则成震,震为动也,上有坎,是动乎险中也。动则物通而得正。故曰“动乎险中,大亨贞”也。荀爽曰:雷震雨润,则万物满形而生也。 虞翻曰:震雷坎雨,坤为形也。谓三巳反正,成既济。坎水流坤,故“满形”。谓雷动雨施,品物流形也。荀爽曰:谓阳动在下,造物于冥昧之中也。苟爽曰:天地初开,世尚屯难,震位承乾,故“宜建侯”。动而遇险,故“不宁”也。虞翻曰:造,造生也。草,草创物也。坤冥为昧,故“天造草昧”。成既济定,故曰“不宁”,言宁也。干宝曰:水运将终,木德将始,殷周际也。百姓盈盈,匪君子不宁。天下既遭屯险之难,后王宜荡之以雷雨之政,故封诸侯以宁之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以云雷二象言之,则刚柔始交也。以坎震二体言之,动乎险中也。刚柔始交,未能通畅,则艰屯,故云难生。又动于险中,为艰屯之义。所谓大亨而贞者,雷雨之动满盈也。阴阳始交,则艰屯未能通畅;及其和洽,则成雷雨,满盈于天地之间,生物乃遂,屯有大亨之道也。所以能大亨,由夫贞也。非贞固安能出屯?人之处屯,有致大亨之道,亦在夫贞固也。上文言天地生物之义,此言时事。天造谓时运也。草,草乱无伦序。昧,冥昧不明。当此时运,所宜建立辅助,则可以济屯。虽建侯自辅,又当忧勤兢畏,不遑宁处,圣人之深戒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自屯彖而下,乃以卦变为象。屯临之变自震来,四之五,震者,乾交于坤,一索得之,刚柔始交也。四之五成坎,坎,险难,刚柔始交而难生也。易传曰:始交而未畅为屯,在时则天下未亨之时,此以震坎释屯之义也。安乎险而不动与?动乎险中不以正,皆非济屯之道。初九正也,四之五得位,大者亨以正而利也。以天地观之,刚柔始交,鬱而未畅,雷升雨降,其动以正,则万物满盈乎天地之间,有不大亨乎?此以初九、九五释元亨利贞也。震,雷也,坎,雨也,兑,泽上而成坎,故为雨。初九,屯之主也,初往之五,行必犯难,益屯而不能亨矣。君子宜守正待时,故勿用有攸往,此言初九也。天造之始,草创冥昧,人思其主,能乘时衆,建诸侯,使人人各归以事主,虽有强暴,谁与之为乱哉?四为诸侯,九五在上,六四正位,分民而治,建侯也。虽则建侯,而未始忘乎险难,震为草,乾之始也,坤为冥昧,坎为劳,故曰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此再言初九、九五也。以卦气言之,十月卦也。太玄准之以礥。或曰:圣人既重卦矣,又有卦变,何也?曰:因体以明用也,易无非用,用无非变。以乾坤为体,则以八卦为用;以八卦为体,则以六十四卦为用;以六十四卦为体,则以卦变为用;以卦变为体,则以交爻相变为用,体用相资,其变无穷。而乾坤不变,变者易也,不变者易之祖也。所谓天下之动,贞夫一也,故曰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繫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又曰:辞也者,各指其所之考其所命之辞,寻其辞之所指,则于变也。若辨白黑矣。夫易之屡迁,将以明道,而卦之所变,举一隅也。推而行之,触类而长之,存乎卜筮之所尚者,岂有既哉?故在春秋传曰某卦之某卦者,言其变也。若伯廖举丰之上六曰在丰之离,知庄子举师之初六曰在师之临。其见于卜筮者,若崔子遇困之大过者,六三变也,庄叔遇明夷之谦者,初九变也,孔成子遇屯之比者,初九变也,南蒯遇坤之比者,六五变也,阳虎遇泰之需者,六五变也,陈仲遇观之否者,六四变也。周官太卜掌三易之灋,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八卦谓之经,则六十四卦为卦变可知。故曰卦之所变,举一隅也。王弼尽斥卦变以救易学之失,救之是也,尽斥之非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难,去声。六二《象》同。以二体释卦名义。始交,谓震。难生,谓坎。以二体之德释卦辞。动,震之为也。险,坎之地也。自此以下,释“元亨利贞”,乃用文王本意。以二体之象释卦辞。雷,震象。雨,坎象。天造,犹言天运。草,杂乱。昧,晦冥也。阴阳交而雷雨作,杂乱晦冥,塞乎两间。天下未定,名分未明,宜立君以统治,而未可遽谓安宁之时也。不取初九爻义者,取义多端,姑举其一也。
3.《象传》: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云,畜雨者也。雷,下震之,将降而满盈也。君子务时经纶而可大也。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君子经纶之时。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经”谓经纬,“纶”谓纲纶,言君子法此屯象有为之时,以经纶天下,约束于物,故云“君子以经纶”也。姚信云:“纶谓纲也,以织综经纬。”此君子之事,非其义也。刘表、郑玄云“以纶为沦字”,非王本意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九家易》曰:雷雨者,兴养万物。今言屯者,十二月雷伏藏地中,未得动出。虽有云雨,非时长育,故言屯也。荀爽曰:屯难之代,万事失正。经者,常驻也。论者,理也。君子以经论,不失常道也。姚信曰:经,纬也。时在屯难,是天地经论之日,故君子法之,须经论艰难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坎不云雨而云云者,云为雨而未成者也。未能成雨,所以为屯。君子观屯之象,经纶天下之事,以济于屯难。经纬,纶缉,谓营为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坎在上为云,雷动于下,云蓄雨而未降,屯也。屯者,结而未解之时,雨则屯解矣。彖言雷雨之动满盈者,要终而言也。解丝棼者,纶之经之,经纶者,经而又纶,终则有始,屯自临变,离为丝,坎为轮,纶也,离南坎北为经,经纶也。君子经纶以解屯难,凡事有未决反复,思念亦此象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坎不言水而言云者,未通之意。经纶,治丝之事。经引之,纶理之也。屯难之世,君子有为之时也。
4.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于阳,弱求于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 不可以进,故“磐桓”也。非为宴安弃成务也,故“虽磐桓,志行正也”。 阳贵而阴贱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初九”至“利建侯”。○正义曰:磐桓,不进之貌。处屯之初,动即难生,故“磐桓”也。不可进,唯宜利居处贞正,亦宜建立诸侯。○注“息乱以静”至“得民也”。○正义曰:“息乱以静”者,解“利居贞”也。“守静以侯”者,解“利建侯”也。“安民在正”者,解“贞”也。“弘正在谦”者,取象其“以贵下贱”也。言弘大此屯,正在于谦也。“阴求于阳,弱求于强”者,解“大得民”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震起艮止,动乎险中,故“盘桓”。得正得民,“利居贞”。谓君子居其室,慎密而不出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初以阳爻在下,乃刚明之才,当屯难之世,居下位者也。未能便往济屯,故磐桓也。方屯之初,不磐桓而邃进,则犯难矣,故宜居正而固其志。凡人处屯难,则鲜能守正。苟无贞固之守,则将失义,安能济时之屯乎?居屯之世,方屯于下,所宜有助,乃居屯济屯之道也。故取建侯之义,谓求辅助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磐,步干反。磐桓,难进之貌。屯难之初,以阳在下,又居动体,而上应阴柔险陷之爻,故有磐桓之象。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于居贞。又本成卦之主,以阳下阴,为民所归,侯之象也。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则利建以为侯也。
5.《象传》: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刚居屯初,造化经始之时也。险在前,民思其安也。君子知其时而不决进,故磐桓。于下,居所用正,正则民安归下,则衆所服,故动于下,建侯封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象》曰”至“志行正也”。○正义曰:言初九虽磐桓不进,非苟求宴安,志欲以静息乱,故居处贞也。非是苟贪逸乐,唯志行守正也。○注“非为宴安弃成务”。○正义曰:“非为宴安弃成务”者,言巳止为前进有难,故磐桓且住,非是苟求宴安,弃此所成之务而不为也。言身虽住,但欲以静息乱也。[疏]正义曰:贵谓阳也,贱谓阴也。言初九之阳在三阴之下,是“以贵下贱”。屯难之世,民思其主之时,既能“以贵下贱”,所以大得民心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荀爽曰:盘桓者,动而退也。顿谓从二动,而退居初,虽盘桓,得其正也。荀爽曰:阳贵而阴贱,阳从二来,是以贵下贱,所以得民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贤人在下,时苟未利,虽磐桓未能遂往济时之屯,然有济屯之志与济屯之用,志在行其正也。九当屯难之时,以阳而来居阴下,为以贵下贱之象。方屯之时,阴柔不能自存,有一刚阳之才,众所归从也。更能自处卑下,所以大得民也。或疑方屯于下,何有贵乎?夫以刚明之才而下于阴柔,以能济屯之才而下于不能,乃以贵下贱也。况阳之于阴,自为贵乎?
《汉上易传》(宋·朱震) 初九刚正,屯难之始,上有正应,震,动体,进则犯难成巽,为进退。九居四不安,故磐桓。子夏传曰:磐桓,犹桓旋也。磐桓不进,利于守正。不进非必于退也,志在行其正也。初九不忘上行之谓志,志刚中也,志行正也,可不磐桓以待时乎?初动济屯。四,诸侯位,建国命侯资以辅;五,屯难未解,衆阴不能自存。有刚正之才,使之有国,则衆从之。阳贵阴贱,坤衆为民,九退复初,以贵下贱,大得民也,故曰利建侯。夫子时,楚有四县,赵简子命下大夫受郡,必言利建侯者,建侯万世之利也。或问:震又成巽,何也?曰:所谓杂物撰德也。撰,数也。且以屯论之,坎,阳物也,震,动也,四比于九五,自三柔爻数之至于九五,巽也。震,阳物也,巽,阴物也,刚者阳之德,柔者险之德。刚柔杂揉,不相踰越,故曰杂而不越。先儒传此谓之互体,在易噬嗑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离震相合,中复有艮。明夷彖曰: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又曰:内难而能正其志。坎难也,离坤相合,中复有坎。在繫辞曰:八卦相盪。先儒谓坎离,卦中互有震艮巽兑。在春秋传见于卜筮,如周太史说观之否曰: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自三至四,有艮互体也。王弼谓互体不足,遂及卦变。锺会著论力排互体,盖未详。所谓易道甚大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下,遐嫁反。
6.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志在乎“五”,不从于初。屯难之时,正道未行,与初相近而不相得,困于侵害,故屯邅。“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故曰:“乘马班如”也。寇谓初也。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志在于五”,不从于初,故曰“女子贞不字”也。屯难之世,势不过十年者也。十年则反常,反常则本志斯获矣。故曰“十年乃字”。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六二”至“十年乃字”。○正义曰:“屯如邅如”者,屯是屯难,邅是邅回,如是语辞也。言六二欲应于九五,即畏初九逼之,不敢前进,故“屯如邅如”也。“乘马班如”者,《子夏传》云:“班如者,谓相牵不进也”。马季长云:“班,班旋不进也”。言二欲乘马往适于五,正道未通,故班旋而不进也。“匪寇婚媾”者,寇谓初也,言二非有初九与巳作寇害,则得其五为婚媾矣。马季长云:“重婚曰媾。”郑玄云:“媾犹会也。”“女子贞不字”者,贞,正也,女子,谓六二也,女子以守贞正,不受初九之爱,“字”训爱也。“十年乃字”者,十年难息之后,即初不害巳也。乃得往适于五,受五之字爱。十者数之极,数极则变,故云“十年”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荀爽曰:阳动而止,故“屯如”也。阴乘于阳,故“邅如”也。虞翻曰:屯邅盘桓,谓初也。震为马作足,二乘初,故“乘马”。班,踬也。马不进,故“班如”矣。虞翻曰:匪非也。寇谓五。坎为寇盗,应在坎,故“匪寇”。阴阳德正,故“婚媾”。字,妊娠也。三失位,变复体离。离为女子,为大腹,故称“字”。今失位为坤,离象不见,故“女子贞不字”。坤数十。三动反正,离女大腹。故十年反常乃字。谓成既济定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二以阴柔居屯之世,虽正应在上,而逼于初刚,故屯难。邅,回;如,辞也。乘马,欲行也。欲从正应,而复班如,不能进也。班,分布之义。下马为班,与马异处也。二当屯世,虽不能自济,而居中得正,有应在上,不失义者也,然逼近于初。阴乃阳所求,柔者刚所陵,柔当屯时,固难自济,又为刚阳所逼,故为难也。设匪逼于寇难,则往求于婚媾矣。婚媾,正应也。寇,非理而至者。二守中正,不苟合于初,所以不字。苟贞固不易,至于十年,屯极必通,乃获正应而字育矣。以女子阴柔,苟能守其志节,久必获通,况君子守道不回乎?初为贤明刚正之人,而为寇以侵逼于人,何也?曰:此自据二以柔近刚而为义,更不计初之德如何也。易之取义如此。
《周易本义》(宋·朱熹) 邅,张连反。乘,绳澄反,又音绳。班,分布不进之貌。字,许嫁也。《礼》曰:“女子许嫁,笄而字。”六二,阴柔中正,有应于上,而乘初刚,故为所难而邅回不进。然初非为寇也,乃求与己为婚媾耳。但己守正,故不之许,至于十年,数穷理极,则妄求者去,正应者合,而可许矣。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7.《象传》: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隂者,依阳而成也。况当此,屯时欲进,应五。虽至于乘马班如,装饰器备而不可往者,乘初之㓂也。极数之变以待会终,得其依者,守中执志之正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六二之难,乘刚也”者,释所以“屯如邅如”也。有畏难者,以其乘陵初刚,不肯从之,故有难也。“十年乃字,反常”者,谓十年之后,屯难止息,得“反常”者,谓反常道,即二适于五,是其得常也。巳前有难,不得行常,十年难息,得反归于常以适五也。此爻因六二之象,以明女子婚媾之事,即其馀人事,亦当法此。犹如有人逼近于强,虽远有外应,未敢苟进,被近者所陵,经夕之后,乃得与应相合。是知万事皆象于此,非唯男女而巳。诸爻所云阴阳、男女之象,义皆仿于此。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崔觐曰:下乘初九,故为之难也。《九家易》曰:阴出于坤,今还为坤,故曰“反常也”。阴出于坤,谓乾再索而得坎。今变成震,中有坤体,故言阴出于坤。今还于坤,谓二从初即逆,应五顺也。去逆就顺,阴阳道正,乃能长养,故曰“十年乃字”。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六二居屯之时,而又乘刚,为刚阳所逼,是其患难也。至于十年,则难久必通矣,乃得反其常,与正应合也。十,数之终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九五屯之主,六二中正而应,共济乎屯者也。故曰屯如。二乘初九,欲往应五,迫于刚强邅回而不能去,故邅如。乾变震为作足之马,震为足,乘马也。初不应五,二欲应之,与马别矣,故乘马班如。春秋传曰:有班马之声。杜氏曰:班别也,五坎为盗,盗据山险,寇也。男曰婚,女曰姻媾,男女别也。九五应六二,婚媾也。五自初九视之,有险难之象,寇也;自六二视之,匪寇也,婚媾也,特以乘刚故耳。初九、六二正也,而致六二之难者,刚乘柔则顺,柔乘刚则逆,妻不亢夫,臣不敌君,天地之道。故曰六二之难,乘刚也。二五相易,五之二成兑,兑,女子也,二之五成坤,坤为母,女子而为母,字育也。坤见坎毁,刚柔以中正相济,屯解之象。坤为年,其数十,六二守正不苟合于初而贞于五,是以不字,屯难之极至于十年。二五合,刚柔济,兑女乃字。屯本临二之五,合则九反二、六反五,坤为常,故曰反常也。王弼曰:“屯难之世,其势不过,十年孰谓。”弼不知天乎?坤为年,何也?曰:岁,阳也,阳生子为复,息为临,为泰,乾之三爻也。夏后氏建寅,商人建丑,周人建子,无非乾也。古之候岁者必谨候岁始,冬至日,腊明日,正月旦日,立春日,谓之四始。四始亦乾之三爻也。坤,十月,阴也,禾熟时也。故诗十月,纳禾稼,春秋书有年,大有年丧礼,三年者,二十七月也。
8.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获乎?几,辞也。夫君子之动,岂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穷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六三”至“舍往吝”。○正义曰:“即鹿无虞”者,即,就也。虞谓虞官,如人之田猎,欲从就于鹿,当有虞官助已,商度形势可否,乃始得鹿,若无虞官,即虚入于林木之中,必不得虞,故云“唯入于林中”。此是假物为喻。今六三欲往从五,如就鹿也。五自应二,今乃不自揆度彼五之情纳已以否,是“无虞”也。即徒往向五,五所不纳,是徒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者,几,辞也。夫君子之动,自知可否,岂取恨辱哉!见此形势,即不如休舍也。言六三不如舍此求五之心勿往也。“往吝”者,若往求五,即有悔吝也。○注“见路之易,不揆其志”。○正义曰:“见路之易,不揆其志”者,三虽比四,四不害已,身夫屯邅,是路之平易,即意欲向五而不预先揆度五之情意纳已以否,是“无虞”也。猎人先遣虞官商度鹿之所有,犹若三欲适五,先遣人测度五之情意。几为语辞,不为义也。知此“几”不为事之几微,凡“几微”者,乃从无向有,其事未见,乃为“几”也。今“即鹿无虞”,是巳成之事,事巳显者,故不得为几微之义。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即,就也。虞谓虞人,掌禽兽者。艮为山,山足称麓。麓,林也。三变体坎,坎为丛木。山下,故称“林中”。坤为兕虎;震为麋鹿,又为惊走;艮为狐狼。三变禽走入林中,故曰“即鹿无虞,惟入林中”矣。虞翻曰:君子谓阳已正位。几,近。舍,置。吝,疵也。三应于上,之应历险。不可以往,动如失位。故“不如舍”之,往必吝穷矣。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六三以阴柔居刚,柔既不能安屯,居刚而不中正,则妄动。虽贪于所求,既不足以自济,又无应援,将安之乎?如即鹿而无虞人也。入山林者,必有虞人以导之者,曰则惟陷人于林莽中。君子见事之几微,不若舍而勿逐,往则徒取穷吝而已。
《周易本义》(宋·朱熹) 往吝。几,音机。舍,音舍。《象》同。〇阴柔居下,不中不正,上无正应,妄行取困,为逐鹿无虞陷入林中之象。君子见几,不如舍去。若往逐而不舍,必致羞吝。戒占者宜如是也。
9.《象传》: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逺于阳,欲依于五,五与二也。将来得乎是无谋度器备以从禽也,故获于林中。君子知几不如捨之,往则吝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即鹿无虞,以从禽”者,言即鹿当有虞官,即有鹿也,若无虞官,以从逐于禽,亦不可得也。“君子舍之,往吝穷”者,君子见此之时,当舍而不往。若往则有悔吝穷苦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案:《白虎通》云:禽者,何鸟?兽之总名,为人所禽制也。即此卦九五爻辞。王用三驱,失前禽,是其义也。崔觐曰:君子见动之微,逆知无虞,则不如舍,勿往。往则吝穷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事不可而妄动,以从欲也。无虞而即鹿,以贪禽也。当屯之时,不可动而动,犹无虞而即鹿,以有从禽之心也。君子则见几而舍之不从,若往则可吝而困穷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六三:柔不当位,不安于屯,妄动以求五。五,君位,艮为黔喙,震为决躁,鹿也。言有求于君也。若上六变而应三,艮变巽,离有结绳,为罔罟之象,艮为手,虞人指踪而设罔罟者也。上六在君之侧而不应,譬之即鹿无虞人以导其前,岂惟不得鹿乎?往而徒反退之,三陷于林莽中矣。艮为山,震为木林也,三四为中,林中也。六三有从禽之欲,不知事有不可,贪求妄动,是以陷于林中而不恤。故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初九也,知不可往,往无所获,且有后患,故见几而舍之。舍,止也,艮也。君子安于屯,不若六三徒往而穷,自取疵吝。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从禽义与即鹿同。吝遴古通。说文行难也。三无应得敌故行难。吝字初见。说文口部引作吝。云恨惜也。◇部引又作遴。云行难。愚以为凡言往吝者。宜从行难义。祇言吝者。宜从恨惜义。此曰往吝。即行难也。
10.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二虽比初,执贞不从,不害已志者也。求与合好,往必见纳矣。故曰“往吉,无不利”。 见彼之情状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六四应初,故“乘马”也。虑二妨巳路,故初时班如旋也。二既不从于初,故四求之为婚,必得媾合,所以“往吉,无不利”。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乘,三也。谓三巳变坎,为马,故曰“乘马”。马在险中,故“班如”也。或说乘初,初为建侯,安得乘之也。崔觐曰:屯难之时,勿用攸往。初虽作应,班如不进。既比于五,五来求婚。男求女,“往吉,无不利”。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六四以柔顺居近君之位,得于上者也,而其才不足以济屯,故欲进而复止,乘马班如也。己既不足以济时之屯,若能求贤以自辅,则可济矣。初阳刚之贤,乃是正应,己之婚媾也。若求此阳刚之婚媾,往与共辅阳刚中正之君,济时之屯,则吉而无所不利也。居公卿之位,己之才虽不足以济时之屯,若能求在下之贤亲而用之,何所不济哉?
《周易本义》(宋·朱熹) 阴柔居屯,不能上进,故为乘马班如之象。然初九守正居下,以应于己,故其占为下求婚媾则吉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坎坤皆为马。故亦曰班如。艮为求。四与初本为正应。婚媾而已。然必求者。以二三为阻也。知其阻而求之。故往吉也。四上承阳。下有应。故曰无不利。
11.《象传》:象曰,求而往,明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时之屯,隂求阳之深也。之其应者,皆乘马备饰而待于行,两意求之而遂往,明得其情,吉无不利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言求初而往婚媾,明识初与二之情状,知初纳巳,知二不害巳志,是其明矣。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之外称“往”。体离,故“明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知己不足,求贤自辅而后往,可谓明矣。居得致之地,己不能而遂,至暗者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六四:柔而正,上承九五。坎为美脊之马,艮为手,乘马也。四自应初,五自应二,其情异,乘马而班别者也。故曰乘马班如。六四虽正,有济屯之志,五不求而往,岂能行其志哉?五求四,男下女,阴阳相合,斯可往矣。往之上得位故吉,无不利。艮为手,求也,坎为月,震东方,明之时也。九五有明德,故求*而往吉,无不利。否则,志不应,有凶。易言出入往来何也?曰:出入以度内外也。卦有内外,自内之外曰出,自外之内曰入。出者,往也,入者,来也。往者,屈也,来者,伸也。出入往来屈伸,相感而无穷。天道东面望之来也,西面望之往也,故晋之出为明夷之入,蹇之往为解之来。 *注:原文“故求”连续两次作“故求故求”,应为衍文。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艮火故曰明。艮阳在上亦明。自艮火艮明象失传。诸家皆以三变互离为明矣。岂知旅九三云。焚其次。易林大壮之遁云。火烂销金。皆以艮为火。说详焦氏易诂中。
12.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处屯难之时,居尊位之上,不能恢弘博施,无物不与,拯济微滞,亨于群小,而系应在二,屯难其膏,非能光其施者也。固志同好,不容他间,小贞之吉,大贞之凶。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九五屯其膏”至“大贞凶”。○正义曰:“屯其膏”者,“膏”谓膏泽恩惠之类,言九五既居尊位,当恢弘博施,唯系应在二,而所施者褊狭,是“屯难其膏”。“小贞吉,大贞凶”者,贞,正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是小正为吉。若大人不能恢弘博施,是大正为凶。○注“固志同好,不容他间”。○正义曰:“固志同好,不容他间”者,间者,厕也。五应在二,是坚固其志,在于同好,不容他人间厕其间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坎雨称“膏”。《诗》云:阴雨膏之,是其义也。崔觐曰:得屯难之宜,有膏泽之惠。谓与四为婚媾,施虽未光,小贞之道也,故“吉”。至于远求嘉偶,以行大正,赴二之应,冒难攸往,固宜且凶。故曰“大贞凶”也。贞,正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五居尊得正,而当屯时,若有刚明之贤为之辅,则能济屯矣。以其无臣也,故屯其膏。人君之尊,虽屯难之世,于其名位,非有损也。唯其施为有所不行,德泽有所不下,是屯其膏,人君之屯也。既膏泽有所不下,是威权不在己也。威权去己,而欲骤正之,求凶之道,鲁昭公、高贵乡公之事是也。故小贞则吉也。小贞谓渐正之也。若盘庚、周宣修德用贤,复先王之政,诸侯复朝,谓以道驯致,为之不暴也。又非恬然不为,若唐之僖、昭也,不为则常屯,以至于亡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九五虽以阳刚中正居尊位,然当屯之时,陷于险中,虽有六二正应,而阴柔才弱,不足以济。初九得民于下,众皆归之。九五坎体,有膏润而不得施,为屯其膏之象。占者以处小事,则守正犹可获吉,以处大事,则虽正而不免于凶。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坎水故曰膏,坎陷故屯其膏。盖五虽下履重阴。然坤民三分之二。为初所有。四又应初。五虽君位。实无一民。故膏泽无所施也。小谓二。五应二。阴得阳应故吉。大谓五。五虚拥尊位。威柄下移。孤露无辅。故大贞凶。震为威。坤为柄。贞卜问也。诸家强以贞正说之。夫正而有大小。已不词矣。大正而凶。益悖理矣。惠士奇知其不安。又以固为说。其不协与正无异也。
13.《象传》: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屯动于险中,非常之时也。有非常之才而后可以济之矣。五守中,而独应,无膏泽以及天下也。小以自守可也,将以大正,凶之道也。施岂光乎。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阳陷阴中,故“未光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膏泽不下及,是以德施未能光大也。人君之屯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坤为民,兑为泽,五之二成兑,有膏泽下于民之象。膏泽下,则五之所施光矣。坎为月,有光之象故也。屯之时,九五得尊位,六三不正,处内卦之极,震体而有坤,权臣挟震主之威,有其民者也。六三壅之,九五之膏泽不下,故曰屯其膏,言人君之屯也。九五中正守位,六二、六四、上六自正,阴为小,故小贞吉。五动而正,三以君讨臣,则三复乘五,盖膏泽不下,五之施未光,民不知主祸将不测矣,故大贞凶。易传曰膏泽不下,威权已去而欲骤正之,求凶之道也。鲁昭公高贵乡公之事是也。若盘庚周宣,修德用贤,复先王之政,诸侯复朝以道驯,致为之不暴,又非恬然不为。若唐之僖昭也,不为则常屯以至于亡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施,始豉反。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坎为隐伏。故曰未光。
14.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处险难之极,下无应援,进无所适,虽比于五,五屯其膏,不与相得,居不获安,行无所,适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处险难之极,而下无应援,若欲前进,即无所之适,故“乘马班如”,“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乘,五也。坎为马,震为行,艮为止,马行而止,故“班如”也。《九家易》曰:上六乘阳,故“班如”也。下二四爻虽亦乘阳,皆更得承五,忧解难除。今上无所复承,忧难不解,故“泣血涟如”也。体坎为血,伏离为目,互艮为手,掩目流血,泣之象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六以阴柔居屯之终,在险之极,而无应援,居则不安,动无所之,乘马欲往,复班如不进,穷厄之甚,至于泣血涟如,屯之极也。若阳刚而有助,则屯既极可济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阴柔无应,处屯之终。进无所之,忧惧而已。故其象如此。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坎为血。坎水故曰涟如。诗卫风。泣涕涟涟。释文。泣貌。坎忧惧。下无应。故有是象。
15.《象传》: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屯难而后者也,以柔居极,屯道穷也。乘马班如,将何行乎,故泣血涟如,凶可知也,不能久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何可长”者,言穷困泣血,何可久长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谓三变时,离为目。坎为血,震为出。血流出目,故“泣血涟如”。柔乘于刚,故不可长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屯难穷极,莫知所为,故至泣血。颠沛如此,其能长久乎?夫卦者事也,爻者事之时也。分三而又两之,足以包括众理,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上六屯之极也,五坎为美脊之马,动而乘之,上应三,五自应二,虽欲用五济屯,其情异矣。乘马而班别也。上动成巽,巽为号,上反三成离,为目,坎为血,泣血也。上不得乎君以济屯难极矣,无如之何,是以泣尽继之以血连而不已。上之三,连两离爻,故曰涟如。然屯极矣,极则必变,何可长也?巽为长。
《周易本义》(宋·朱熹) 长,直良反。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上六居卦之极。故曰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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