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颖
答疑-关于《周易》中“在”的词性
2025-1-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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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我写过文章分析“我在办公室”中的“在”是动词,而“鹤鸣在阴”中的“在”是介词,它们句子的结构是不一样的。

   博文:答尤明庆老师问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303836-1467670.html

   周少祥老师提出了一个很有价值的问题:‘鹤鸣在阴’为什么只能有一个动词,不能是两个并列的动词呢?这个问题引发了我更深入的思考。

   《周易》中,一个句子包含两个动作的现象确实存在,而且还不少。比如“震來虩虩”,意思是“雷电来了,(人)吓了一跳”。这显然是个复句,不是一个简单的单句。类似地,“鸣鹤在阴”似乎也可以看作是复句,即“鹤在鸣叫,鹤在(渭水)南岸”。

   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定义介词,它修饰的是什么?二是如何理解介词的作用,要从句子的整体来把握强调的重点。

   首先,介词是从动词演变而来的,它“表达谓语动词所涉及的时间、处所、方式、目的及对象等各种语法关系”。简单来说,“在”如果单独表示位置,用来修饰主语名词,那么就应该看作是动词,比如“我在办公室”。如果“在”是用来修饰、补充谓语动词的,表明动作发生的地点、对象等,那么就是介词,比如“我在办公室唱歌”。

   其次,判断“在”修饰的对象不能只看“在”引导的短语,而要从整个句子出发,找出句子强调的中心。不看整个句子,就无法确定主语是谁。我发现,“在”作为动词修饰主语时,地点具有排他性,强调的是“只在这里,不在别的地方”,比如“我在办公室”,强调的就是我只在办公室,不在其他地方。“在”作为介词引导短语修饰谓语时,这个地点对主语就没有排他性,比如“我在办公室唱歌”,并不是说我只能在办公室唱歌,只是说我唱歌这个动作现在发生在办公室。 

   所以,关键在于如何理解“鸣鹤在阴”的句子重心。

   从语序上看:《周易》中,动词通常会被特别强调,并放在主语前面,作为句子的重心。所以,“鸣鹤在阴”按现代汉语的语序应该是“鹤鸣在阴”,这表明了“鸣”的重要性。

   从句子背景上看: 这句话是《中孚》的第二句,全文是“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意思是“母鹤在(渭水)南岸鸣叫,小鹤也跟着一起叫,(这样才显得热闹);我有好酒杯(爵本身代表身份和地位,暗示满满),(哪怕有一丁点)食物,我们磨碎了一起吃(有我的,就有你的)”。从中可以看出,鹤在哪里都可以叫,只是现在恰好在河南岸。“鸣鹤在阴”强调的是鸣叫的动作,并且与后面的“其子和之”形成呼应。

   因此,就这句而言,“在”作为介词,用来修饰和限定谓语“鸣”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就算“鸣鹤在阴”强调的是鸣叫的动作,我们把“在阴”理解为强调主语“鹤”,这个观点就完全错误吗?

   仔细想想,这种看法也有一定的道理,这与《中孚》的创作背景有关。

   周文王因对商纣王南征(对南方发动的战争)立功而地位得到提升。周族迁徙到丰邑(从《周易》的行文来看,这次迁徙或许有被迫的因素),丰邑位于渭水之南。《说文解字》中说“(阴)水之南,山之北也”。因此,“鹤鸣在阴”并非随意而为,不能说完全没有暗示诗文写作地点为丰邑的可能性。

   把古文翻译成现代语言需要运用诠释学理论。诠释学认为:不能只从语言本身(比如字和句子的含义)去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思想和意图,还要分析作者的情绪、状态、说话的背景等多种信息。

   有时候,说话者说的话和他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可能完全相反。比如,男孩告诉女友晚上要和朋友去喝酒,女友说“你去吧!”从字面、句子和语法等各个方面分析,都表明女孩同意了,没有意见。但实际呢?

   回到“鸣鹤在阴”这个例子,从字、句子和语法角度去理解,“在”的词性很清楚,但从文王的写作意图角度去理解呢?恐怕“在”已经超越了“介词”的含义。

       今年我的计划是写一系列研学《周易》的博文,如果您感兴趣,欢迎加好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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