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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稿件质量判断的效力

已有 3190 次阅读 2009-5-29 18:02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杂谈

实际上,对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的质量评判,永远是一件见仁见智的事情。这里不光涉及内容的选择标准问题,还涉及对文章写作样式与文体的判断问题。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写作越来越像八股文,有时确实需要有新意的东西,或者说,我们需要有新的尝试,起码我们要对新的尝试拥有一种包容的胸怀。像程君的文章实际上是经过两名专家匿名审稿推荐的,同时,文章也是经过答辩的博士论文一部分,这些都是学术质量可靠的“认证”标志。从用稿程序上,这本来不成为什么问题。我还要表达这样一种观点:同行专家的判断至少要比普通人文社科专家的判断要有优先的效力。如何完善录用机制与退出机制,其实是有可以讨论的空间的。我们对他人成果或他人判断保持一种谦逊的胸怀,从长远看,不是什么坏事。牛顿不知道比我们伟大多少倍,他却把他伟大的发现比作在大海边捡拾了几块贝壳,这是何等伟大的智慧与超人的胸怀啊。在他面前,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那些涉嫌自以为是的人、刚愎自用的人、妄自尊大的人,显得多么渺小与幼稚可笑。坦率地讲,有时文体别具一格,恰反映作者研究与思维的独特性,有时不是我们要不要否定作者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反省我们的选择方式的问题。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对于新现象,新视角,新样式,新人员,我们多一点关注与呵护,甚至多一点宽容,没有什么错。我甚至猜测唐诗宋词元曲与明清章回小说是不是暗含了时代与文体内在逻辑?是不是体现了其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时代发展了,我们还一定要用唐诗的标准去选择文章?譬如,最近一个时期,我们恰恰缺少教授的文章,在此特殊情况下,在一年之内容许个别核心作者发两篇不失为一种灵活选择方式,其对刊物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有时,为了确保教授的“浓度”,我们营照一种吸引教授来稿的氛围,出台或者说支持核心作者有更多的出场机会,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我过去说过,不要老是介意姚明在球场上的时间长,因为现在的球场需要姚明。篮球场上的公平不是人人都要上场,而是让状态最佳、发挥最好、水平最高的队员留在场上。学术刊物更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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