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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科学在现时代的分工——与杨洁高书

已有 6387 次阅读 2007-8-22 00:17 |个人分类:中西之间|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本博主按语}最近有读者杨洁高留言于我,向我提出了关于东西方思维方式的取舍问题,现予公开答复,以就正于同仁。

 

小杨:你好!

 

首先,谢谢你的问候!

 

你所提出的问题实际涉及到几个层次的问题:(1)“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关系。对此,你认为“哲学是西方文化形态的集中体现,佛学则是东方文化形态的精华”。由此引出了第二个层次的问题——(2)“哲学”与“佛学”的关系。对此,你认为它们可以理解为“两种互为补充的思维方式”,并说,按西方哲学的习惯用语,可以把这两种思维方式分别称作“形而上学”和“辩证法”,或按东方佛学的习惯用语,分别称之为“权”与“慧”(案:确切之说,似应为“权智”与“实智”)。这就又牵涉到两个较为具体的问题——(3)“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关系,以及(4)“权智”与“实智”的关系。你通过对这两种不同思维方式的比较分析,认为它们其实都有一定合理性,不过是各有其优劣罢了,因而感到,要在“佛学”(东西思维方式)与“哲学”(西方思维方式)之间做出抉择取舍,是一件令人为难的事,所谓“舍此(或舍彼)难周”也。下面,我就你所提出的问题与见解简要答之。

 

中国佛学不足以代表中国文化

 

 

姑且先同意你认为一种哲学足可代表与之相应的一种文化的看法,虽然在哲学与文化之间还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是,哲学本身是可分诸多类型的,张岱年先生曾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提出了西方哲学、中国哲学与印度哲学三种哲学形态,依你之见,中国哲学与印度哲学的精华都在佛学中得到集中的体现,这确是很有见地的一种看法。不过,我对佛学特别是印度哲学未曾作过专门研究,无甚发言权。仅以我对中国哲学与中国佛学的浅识而言,中国佛学乃是在中国哲学的影响下形成的,应可理解为中国哲学化的佛学。就其作为思维方式而言,中国佛学中所谓“实法”与“权法”、“本”与“迹”,其实可以被理解为先秦道家老子哲学中“道”与“物”、“母”与“子”的代名词;与之相应,中国佛学中所谓的“实智”与“权智”,则可理解为老庄哲学中“大 智”与“小智”的代名词。换言之,在我看来,作为一种思维方式,中国佛学实乃中国固有的哲学——先秦道家哲学在中国佛教中的体现。但道家哲学仅是中国原有哲学的一个分支,另外尚有儒家哲学、法家哲学、墨家哲学、名家哲学等许多分支,它们在思维方式上与道家哲学都有明显的差异。因此,仅就中国佛学来说,它是不足以代表中国哲学的,自然也不足以代表中国文化。

 

诚然,后来中国佛学反过来又影响了宋明理学,但在我看来,这种影响仍不过是先秦道家哲学间接地通过中国佛学来影响宋明理学的,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思维方式上的影响,即宋明理学中所谓“体”与“用”虽然是直接从中国佛学而来,但这对范畴的原型,其实不过是老子哲学中的“母”与“子”,或者更切近一点说,是直接受老子哲学影响的玄学家王弼哲学中的“本”与“末”。至于“体用如一”之类的思维方式,与其说理学是受佛学的影响,更不如说是受魏晋玄学的影响,因为王弼哲学中已有“统本举末”的思想,而郭象更有“独化”的思想——“统本举末”即意味着“本”“末”的统一性;“独化”则意味着否定有外于万物却又作为万物之本的东西,这其实就是肯定“用”外无“体”或“体”在“用”中,也就是“体用如一”的意思。

 

 

所谓“佛学”与“哲学”的关系本质上是哲学与科学的关系

 

如果说中国佛学并不足以代表中国文化的话,那末,中国哲学则足以代表中国文化——假定一种哲学足可代表与之相应的一种文化。在此意义上,可把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关系简约为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

 

在把哲学理解为思维方式的意义上,按你的逻辑,是可以把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区别归结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区别的,即中国哲学是辩证法思维,西方哲学是形而上学思维,或者用中国佛学术语来表达,中国哲学是实智思维,西方哲学是权智思维,当然也可用道家术语来表达——中国哲学是大智思维,西方哲学是小智思维。而它们之间的区别,从消极方面说,大智思维的特征是“见森林而不见树林”;小智思维是“见树林而不见森林”;从积极方面说,大智思维是长于综合,是综合型思维;小智思维是长于分析,是分析型思维。再从既非消极亦非积极的方面说,大智思维是长于把握不变之本的“本体思维”,小智思维是长于把握变化之迹的“迹象思维”。

 

然而,任何一个民族,其哲学或思维方式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在历史的变化过程中。就西方哲学来说,在现代反“形而上学”(即哲学本体论)思潮兴起以前,其思维方式在主流上未尝不是“本体思维”,只是到了拒斥“形而上学”成为一种广泛流行的思潮以后,才逐渐转变为“迹象思维”的。就中国哲学来说,在清代考据学尚未兴起的时候,其思维方式在主流上是“本体思维”,而清代考据学兴起以后,就逐渐转变为“迹象思维”了。可以说,“迹象思维”是清代中国思维方式与现代西方思维方式的共性特征。这个共性特征表明,无论是清代的中国,还是现代的西方,其哲学都不再是传统的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它们不再关注“末”之后的“本”或“用”之后的“体”,而是只关心“末”或“用”了,这意味着,它们都是属于科学型哲学。所谓“迹象思维”,其实就是科学思维。就其作为思维方式而言,清代的中国哲学与现代的西方哲学,都是属于科学思维范畴。科学思维的长处就是善于分析,善于把握变化之迹,其短处则是“见树林而不见森林”。

 

因此,在我看来,你所谓哲学与佛学的关系,或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的关系,其实应该被本质地理解为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令你感到为难的“佛学”(东西思维方式)与“哲学”(西方思维方式)之间的取舍问题,其实是哲学与科学之间的取舍问题。对此,到目前为止,我的看法的是:

 

科学与哲学在现时代的分工:科学研究客观规律,哲学研究人生意义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科学与哲学的分工关系应该是:科学研究客观规律;哲学研究人生意义。兹述其理由如下:

 

自从近代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哲学与科学就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恩格斯曾经说过,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离开理论思维。而要锻炼和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学习哲学史。按照这个观点来看待哲学对科学的关系,则哲学是以其理论思维来积极地影响科学的。

 

但是,从恩格斯所生活的时代一直到现在,科学与哲学都有了很大的进展,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具体形式也有了相应的变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物质资料产生领域日益深广的运用,科学的主要特性愈来愈由理论性转变为实践性,其社会功能愈来愈由解释世界转变为改变世界——通过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而实现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了。

 

与此相应,近代以来哲学的发展则体现为愈来愈从关注和研究客体世界以及人(思维者、认识者)与客体的关系转变为关注和研究主体(存在者、实践者)世界以及主体际关系——这种转变也可以说是从以认识论为中心的客体哲学到以实践论为中心的主体哲学的转变。

 

至今,科学技术已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至于社会经济必须以科学技术作为基础了,人类社会由此进入一个新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科学的实践性也就越发明显,这种实践性就在于科技与经济(物质生产实践)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即经济的发展内在地要求科技的发展,科技的发展直接决定经济的发展。在此时代条件下,哲学更应向主体哲学方向发展,强化对主体世界及主体际关系的研究。这种研究,旨在揭示作为存在者、实践者的人的存在意义、实践意义。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所关注和服务的对象是“经济人”的经济活动,其社会功能在于使“经济人”的经济利益最大化。然而,经济活动及其利益的获得却并不是也绝不是人生的全部内容,它只是人生的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人生更有其丰富的精神生活、文化生活。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文化生活才是人的生活本身——真实的和真正的人生。知识经济时代的哲学所要研究的对象正在于是。此种哲学的任务并不在于向人们提供关于人生的本质之类的科学知识(这是科学的任务),而是在于向人们提供关于生命的价值、人生的意义之类的人文意识。这也就是说,在知识经济时代,哲学对科学的关系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哲学不再是以其理论思维而是以其人文意识对科学产生积极的影响了。

 

把哲学理解为一种理论思维形式,认为哲学是以理论思维见长的,而科学则不能离开理论思维,这种观点实际上即认为科学是以哲学作为后盾的,科学必须依赖和求助于哲学,必须通过学习哲学史而获得理论思维方面的训练,从而足具理论思维能力,科学才能得到发展。关于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的这种观念,显然还没有摆脱哲学是“科学的科学”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束缚。毫无疑问,这是由科学刚刚从哲学中分化出来而尚未完全自立所致,是为其时代所限,因而无可褒贬。

 

但是,科学发展至今,它不仅完全成熟而独立于哲学,而且足以发达,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完全不必求助于哲学来发展自己了,此时,需要哲学的不是科学,而是同样也需要科学的人,因为科学并不足以解决人生中的一切问题,于是科学所不能解决的人生问题,就只能诉诸哲学,由哲学来加以解决了。

 

哲学并不因为科学不再需要哲学而必然会自行消亡,科学也并不因为自己变得足以强大而必欲置哲学于死地。科学的独立自强恰恰为哲学开辟了新的发展途径。

 

事实上,现代哲学领域中的人文主义思潮及继之而起的后现代主义思潮,正是在科学蓬勃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历史背景下发生和发展的。无论是现代人文主义思潮还是后现代主义思潮,其思想皆属于人文意识范畴。

 

我们应当顺应近现代以来世界哲学发展的潮流以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将马克思主义哲学重新建构成合乎全球化语境和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主体哲学。

 

这种主体哲学既不是“科学的科学”,也不是什么区别于“具体科学”的“一般科学”,它不是什么科学,它并不也决不应该代替科学或分担科学的任务而去研究客观规律——无论其是特殊的规律还是一般的规律抑或“最普遍”、“最一般”的规律,所有这些客观规律都是科学研究的对象,科学也足以担当起这些规律的研究任务,而毋庸哲学来越俎代庖。

 

据实说来,物质世界并不存在只有哲学才能发现和揭示而科学却不能发现和揭示的客观规律!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话,那么,从它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一点来说,马克思主义就是一门科学——研究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科学或社会科学,而并不是什么哲学。在科学与哲学并存和各自独立发展的时代,科学和哲学理所当然互有分工,各有其研究的对象:科学是研究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哲学则是探讨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的。21世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形式,同样应该是以探讨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为根本任务的。

 

这种新哲学从其哲学思想来源来说,应该是充分吸取“中”(中国哲学)、“西”(西方哲学)、“马”(马克思主义哲学)三种不同类型的哲学中固有的人文精神和人文意识,并根据全球化时代的特点和要求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而进行综合创新的产物。

 

即颂

大安!

 

周可真

200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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