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错误和过时的逃生知识
——参观深圳安全教育基地后的感受
131225 李健
近日,有机会参观了深圳安全教育基地,它应该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综合型安全教育场馆(北京有一家,不过规模较小),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投资1个多亿。
收获还是不小,有的安全知识还真得学习一下,比如高层建筑逃生(四层以下,公安部消防局说是三层以下)绳索自救法的绳索怎样打结,驾车落水后什么时候可以打开车门,不同电气设备用什么灭火器等等。
就拿绳索自救法的绳索打结来说,有绳子连接结的打法,有绳子中间结的打法,连接结有四种,水结、接绳结、外科结和绑定结,中间结有连续八字结、中间结、工程蝴蝶结等三种。看得眼花缭乱。
房间里没准备绳子怎么办?我们常受的教育是还可以撕开床单打成结。针对近日高层建筑火灾,公安部消防局发布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里,也提到“如果被困于三层以下,可沿排水管下滑或将床单结成绳索滑绳自救逃生”。
准备绳子、撕开床单,学会打结,对于忙碌的人们确实得花点工夫。除了这样的办法,有没有更先进的手段和工具?
昨天,读了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范强强的一篇文章,很受启发。范先生说我国目前的消防科普宣传中还在大量传播二三十年前编写绘制的早已过时的火灾逃生方法,存在许多误区。“撕床单”办法是来源于1985年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当时有位日本客人撕床单结绳,成功逃生,而没有逃生经验的几名中国人、朝鲜人惊慌失措中跳了楼,大火死亡的10人中,有9人是跳楼身亡的。这次大火过后,“撕床单”也就在中国广为传播开了。他认为,这在当时无疑是正确的,因为那时还没有更好的建筑物外火灾逃生手段。时至今日,我国已能制造各种火灾逃生器材,有些产品在技术上比发达国家还要先进。2008年,国家还颁布了《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1部分:配备指南》(GB21976.1-2008)(以下简称《配备指南》)。有能力的企业或家庭可以购买这些专用的火灾逃生器材,他们比用撕开床单结绳逃生要安全得多,某些火灾中,有人就是因“撕床单”结绳不结实,反而丧生了。
2013年4.14湖北襄阳酒店大火“撕床单”结绳逃生
笔者查阅了《配备指南》,标准里公布的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有很多种类,包括逃生缓降器、逃生梯、逃生滑道、应急逃生器、逃生绳、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和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等等。有这么多可供选择配备的现代逃生工具,而消防教育还在“撕床单“,显然没有与时俱进。
根据GB21976新标准制造的某厂家逃生缓降器,可用于10层楼高的建筑物外逃生
自救呼吸器(网络图,一般宾馆房间都有)
顺着范先生的思路,我国广泛宣传的《消防安全常识20条》中关于火灾时呼吸防护的办法,“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而上述《配备指南》里,也对应包含了“自救呼吸器”这个比“浸湿衣物捂住口鼻”更为现代、安全有效的逃生工具。
范先生说,近30年前的经验现在不能再照搬了,要根据时代的要求和法规的发展和消防技术的进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同时更新消防知识传播的内容。
问题出在哪?个人认为有几个原因: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有的还明显滞后,如科学网麻庭光老师“常识错误可杀人”中指出的,“火灾时不能乘电梯”这个落后的常识,是源于我国消防法没有硬性规定第二套应急照明电源,导致火灾发生时,人们常识性地先切断电源(防电气火灾),而西方发达国家则强调第二套电源的使用(或备用电池),因此可以采取停电措施,至于电梯也可使用(不鼓励、不反对),因为有第二套电源的存在,保证了电梯运转,可以使更多不方便的人快速地从更高楼层逃生。
另外,我国新出台的标准也没有得到广泛重视,有了标准不用,等于废纸一张,尤其是消防业界对公众的科普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水平甚至是“误导”,由此,公众对消防逃生的认识水平和技能也停滞不前。
再者,相当多的人安全意识上还十分淡薄、安全常识匮乏、逃生自救能力欠缺。据报道,今年的4·14湖北襄阳酒店大火,酒店房间里本来配备有防烟面罩和手电筒等消防设施,但遗憾的是竟没发现有人使用(或者是不会使用?),此次火灾最终导致14人死亡、47人受伤。
总之,问题还是出在了消防标准的各个方面,标准的完善、标准的教育培训和标准如何能为更多人使用。
参考:
“利用案例开展消防教育”, 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范强强,《现代职业安全》杂志(201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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