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发了一篇SCI二区论文,然后在朋友圈炫耀,被导师看到,要求撤稿,该怎么办?”,当时一直以为这个是段子。毕竟无论是自己的学生年代,还是工作以后带研究生,都没有听到或者见到这事。
直到昨天在检索文献的时候,发现这可能真不是段子。昨天在检索文献的时候,发现一篇独著的论文(只有一个作者),且没有挂任何基金项目。刚开始也觉得没有任何异常。因为我自己工作以后也发了很多篇独著的论文。不过,后面看了一下作者简介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该文的作者是一名在读的硕士研究生,然后看了一下期刊,就是最著名的,上过黑名单的水刊。之所以说该期刊水,是因为这个期刊不仅每年发表的论文超过1万+,而且版面费将近15000人民币。也许这个学生就是段子里面的主人翁,可能大概率是未经导师同意,私自发表论文。
按照目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方案,基本上学生刚一入学,就是进行学术修养与学术规范的教育。擅自、私自发表文章是切不可取,基本上所有的导师都是无法容忍这种行为的。
那么上面的学生为什么具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的勇气,去触碰这个底线呢?我认为可能存在以下的可能性:
第一种:背着导师,私自发表论文。这个可能性最大,学生选择的是版面费高昂的水刊,而且论文是独著,且没有挂任何基金项目,作者并没有导师。这个原则性是不允许的。因为进了课题组多多少少用到了课题组的资源,硬件资源自然不必说,软件资源比如导师指导、师兄弟帮忙等。
至于学生敢铤而走险的原因也是很简单的:因为学校对申请学位可能有论文发表的硬性要求,不发文章可能导致延期毕业。此外,发表论文对于评奖学金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第二种:导师放养,学生自以为是。这种可能性也存在,学生认为导师放养,对自己的学业,疏于指导,论文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完成的,导师没有做任何工作。既然没有做工作,那就没有必要通知导师,自己投稿就是,更没有必要将导师列为论文作者。
第三种:导师知情、但怕影响声誉,要求学生不要将他列为作者。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个人觉得是非常低。在破“五唯”政策的影响下,论文的数量远没有质量重要。发一个水刊论文不仅不能加分,反而会影响声誉。只要不是傻子,那么这里面的厉害关系都是看得出来的。但毕竟林子大了,各种鸟都有,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总之,作为在读的研究生未经导师同意私自发表论文是不可取的,毕竟研究生的研究工作通常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导师为研究生提供了专业知识、资源和支持。此外,学生在学校,必然用到了学校的资源,其工作的知识产权严格意义上属于学校。如果论文出现问题,势必也会对学校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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