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天性的再认识
童亨茂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
关于人性的探讨,历来是哲学、心理学乃至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命题。然而,纵观古今中外,对人性的理解可谓众说纷纭,甚至针锋相对。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儒家孟子主张“性善论”,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三字经中的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而荀子则针锋相对地提出“性恶论”,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强调礼义法度是后天教化的结果。道家老子则从自然角度出发,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认为人的本真状态是纯朴无瑕的(笔者称之为“性本无”)。
西方思想界同样异彩纷呈: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将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强调理性是人区别于其他存在物的本质特征;近代启蒙思想家霍布斯则描绘了一幅“自然状态”下“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图景,认为人的本性充满欲望与争斗;而卢梭却相信原始状态下的人是“高贵的野蛮人”,充满怜悯之心。
上述这些认识从不同侧面和角度(或关注理性力量,或揭示本能冲动,或强调先天道德,或重视后天教化等)阐述了人性的特征,也充分表明了人性的复杂性。
笔者在对上述人性认识进行梳理与反思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践和长期的思考,尝试提出对人性自然特性的另一种理解框架。笔者认为,人之天性(与生俱来的特性)可以从三个基本维度加以把握:惰性、自适应性及利己性。下面分别加以阐述。
1.人之3种自然特征的解析
1)惰性
按照笔者的理解,惰性并非只是人类独有的天性,而是整个动物界所有个体共有的天性。笔者认为,惰性不仅仅指人行为上的懒惰(外化表现),更是一种深层的心理上的能量节省机制(内部本质)。按照这样的理解,笔者把惰性定义为:惰性是人(包括动物)与生俱来的、按最小能量来维持生活(living)或生命(life)的心理及行为特性(包括3方面的涵义:①与生俱来、②按最小能量来维持生活(或生命)、③心理及行为)。
从物理学的视角看,任何物体都有维持原有运动状态的倾向(即惯性),物体保持惯性不需要任何能量来维持。惯性是任何物体(包括生物与非生物)的自然属性,人也是如此。人的惯性(表现为对既有习惯、思维定式与生活轨迹的依赖)是惰性的重要表现形式,人们倾向于选择熟悉的而非陌生的,倾向于维持现状而非主动求变,因为改变意味着额外的能量消耗与不确定性的风险。
如不考虑人的另一特性(自适应性)和外界风险,惯性这一惰性是很积极的有价值的,它在低消耗下保障了生命的稳定性。另外,按照笔者的理解,合理利用惯性是人类实现长寿的法宝之一。
除了惯性以外,低消耗是惰性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考虑到这方面很容易理解,这里就不再展开讨论了。
2)自适应性
自适应性是人类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如果说惰性关乎“守成”,自适应性则关乎“应变”。面对外部环境的变迁、社会关系的调整或生存压力的挑战,人能够通过自我调整来寻求新的平衡,经过一定的时间来达到新的平衡的自然能力。这种调整包括生理调整(如肌肉骨骼力量和心肺功能等运动机能、肠胃的消化和吸收机能、血液循环系统机能、免疫系统机能等)和心理调整(如感观反应、情绪反应、认知能力等)。按照笔者的理解,人的自适应性既是生物进化的结果,也是文明进步的微观动力。从移民融入新文化到个体学习新技能,无不体现着这种自适应性的自然倾向(天性)。
下面通过例举的方式(人体运动机能的自适应性和生活环境的自适应性)来进一步阐述人的自适应性。
本文应用类比的方式来阐述人体运动机能的自适应性。人体在各种运动过程中,肌肉和骨骼都要受力,人体的运动机能与骨骼强度和肌肉机能直接相关(另外与心肺功能也比较直接相关)。物体的在受力过程中会发生变形甚至破坏,具体包括3个阶段(图1):弹性变形阶段(受力撤销后形变可恢复的变形习性)、塑性变形阶段(受力撤销后形变不可恢复的变形习性,是物体内部结构一定程度的损伤造成的)以及脆性破坏(超过受力强度后物体的结构发生破坏),肌肉和骨骼也遵循这一规律(如受力超过肌肉或肌腱的强度会造成肌肉撕裂或肌腱断裂、超过骨骼或的强度会造成骨折)。虽然人体与机械物体存在上述共同之处,但也存在显著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肌肉、肌腱和骨骼的强度是动态变化的,这是身体运动系统自适应性最主要的表现。比如,没有经过锻炼的中青年人群,挑10kg的担子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走上一段距离(如超过1km)会感到累;然而经过长期的锻炼(挑担的劳动者),挑50kg的担子走上20km都可以承受(笔者老家老一辈的男性壮劳力具备这一能力的人是比较普遍的)。这样,经过锻炼,人体的机械承载力可以发生数量级的变化。背后的力学机理表现为弹性变形的曲线长度得到大幅度的延伸。当然,反过来也成立:机械承载力很强(如能挑50kg的担子走上20km)的人,如长期(如超过一个月)不负载,机械承载力也会不断下降,最后退化成为与没有锻炼的人相仿的程度(只能挑10kg的担子走上1km)。
按照笔者的理解,人体肌肉-骨骼系统进化自适应性背后的生物-力学机理是:与机械物体不一样的是,当受力进入塑性阶段后,机械物体产生的塑性变形是不可恢复的,而肌肉和骨骼进入塑性变形阶段后(表现为运动时和运动后的疲劳感、肌肉和肌腱的酸疼感等),通过一段时间(如1-2天)的休整,肌肉、肌腱和骨骼的微损伤就可以得到修复,而且这一过程通过若干个(如3-10个,不同人群存在差异)周期的反复,弹性变形的曲线长度就会得到延伸,表现为同样强度的运动,运动时和运动后就没有身体的不适感(疲劳感、肌肉和肌腱的酸疼感等)。这样,通过若干个旋回,运动技能可以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值得注意的是,肌肉、肌腱和骨骼微损伤若没有或不能得到及时修复(这需要每个个体自己去体会和判断,或遵循运动专家的意见),运动强度就不能增加或需要适当降低。
人体运动保障系统(主要是心肺功能和肝功能)进化自适应性背后的生物-力学机理与肌肉、骨骼类似,但由于人体运动时,作用没有像肌肉和骨骼那样直接,心肺自适应性的进化周期(按照笔者的观察和分析一般为30-100天)要长于肌肉和骨骼的进化周期(笔者认为一般为7-30天),这里就不再展开阐述了。
值得注意的是,运动后通过一段时间(如1-2天)的休整,身体的不适感若没有消除,后续的运动强度必须减小或停止,直到休整后没有不适感为止。这是非常值得重视的,即所谓的科学锻炼之道(循序渐进)。
人体运动系统退化自适应性背后的生物-力学机理这里就不详细阐述了。
3)利己性
“利己性”这里指的是人类个体与生俱来的优先关注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自然倾向。本文不用“自私”这一词而采用“利己”,原因是中文中的“自私”具有明显的贬义,而“利己”在这里完全应作中性理解。
按照笔者的理解,利己性是生命存在与延续的逻辑起点,无论是满足人类个体的基本生理需求,还是追求社会认可与自我实现,利己性是其中的核心动力。
综上所述,上述这三个特性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交织、动态作用,共同构成了人类行为与心理的深层基础。这也为理解古今中外不同学者对人性的观点为什么存在巨大差异提供了线索(对从单一角度理解人性所致)。
2. 理解和应用人之3种自然特征思想的意义
笔者认为,对人之3种自然特征思想的充分理解和应用,对人类个体身心健康、生存发展及自我价值实现,社会乃至国家合理规则的制订,人类文明的进步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作适当的展开说明。
对于人类个体而言,若完全顺应“惰性”这一天性,在“自适应性”的作用下,人的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主要表现为认知能力)将退化到非常低的程度,最后甚至会威胁到人的生存。惰性是人类个体发展最大的敌人,充分理解和应用人的自适应这一天性,是克服和战胜惰性,走出身心的舒适区,来实现人类个体生理和心理机能的较高位平衡(童亨茂,2015)的重要思想武器。通过锻炼,人类个体方方面面的身心机能(如运动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免疫系统等方面的机能,认知能力等)就能得到系统的提升,从而提升人的身心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童亨茂,2012)。
基于自适应这一天性的理解和笔者自身的亲身实践,发现目前人们的认知存在很多误区(如安逸文化:登山、爬楼、跑步、打球伤膝关节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很多人已经自觉不自觉地意识到安逸文化对身心健康的危害,下面重点揭示登山、爬楼、跑步、打球伤膝关节这一论点的谬误。
登山、爬楼、跑步、打球伤膝关节是国人的普遍观点(国外不太了解),笔者十几年前也相信这一观点。然而,2015年前后笔者从膝关节损伤到恢复的经历(详见童亨茂,2015),加上其它的一些亲身经历,颠覆了这一观点,并结合人体“自适应性”这一天性的揭示(童亨茂,2018),深刻认识到这一观点的谬误。
登山、爬楼、跑步、打球伤膝关节观点的谬误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混淆了主因和诱因的差异。人体的机械损伤均是肌肉、肌腱和骨骼等组织受到的作用力大于其承载力造成的。这种较大的作用力来自冲击力而非静力(在静止状态下身体重力对各个器官的作用力)。登山、爬楼、跑步、打球等运动确实会产生冲击力,但产生冲击力还有其它多种原因(如起立、身体的踉跄、乘坐交通工具时的颠簸等)。笔者认为产生损伤的主因是承载力低,运动只是诱因。否则,长期坚持登山、爬楼、跑步、打球等运动的人,膝关节损伤应该必然的,而事实并非如此(笔者亲历一个86岁的老人每周一次能登顶香山,石油大院有很多位70岁以上能坚持打乒乓球的老人)。2)忽略了合理运动对承载力的提升作用。按照前面的分析,通过锻炼,身体的承载力可以有数量级的提升,而身体承载力的提升是保障身体免受机械损伤的根本之道。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登山、爬楼、跑步、打球伤膝关节只是诱因,是一种表象。在从事上述运动时既能达到锻炼身体、提升膝关节在内的运动器官承载力的目的,又能避免诱因发生作用(运动损伤),确实是人生的智慧之一,这里笔者分享其中的一些经验:①有电梯的楼房,上楼时爬、下楼时乘电梯(爬楼时锻炼效果好,而且冲击力小);②登山在下山过程中,全程要使用登山杖,速度要慢,这样既减小冲击力的产生,有可以用手分担作用力;③在对自身承载力缺乏清晰认知的情况下,尽量避免竞技运动(尤其是羽毛球和登山的比赛等)。
登山、爬楼、跑步、打球伤膝关节观点的谬误对大部分国人产生负面影响,期待本文能发挥积极作用,改变国人这方面的认知(考虑到这方面的深远意义以及文章结构的要求,这一观点将另文《登山、爬楼、跑步、打球伤膝关节的谬误及对策》进一步专门阐述)。
对于人类个体而言,在没有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利己这一特性是不需要进行有意遏制的。在人类达到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在遵守道德和法律的情况下,个人价值的实现往往也是“利他”的行为(即所谓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或“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这时,利己这一特性不仅不需要有意遏制,还值得弘扬。当然,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利己行为就是自私,需要加以遏制和限制。
对于社会团体(家庭、单位、各种社会组织、各级政府乃至国家)而言,充分理解和应用人之上述天性,对于制订合理规则和社会团体的发展意义重大。
比如,约翰·斯密的《国富论》首次科学地揭示和阐述了市场经济能实现利己和利他统一的这一人类社会规律,以美欧为代表的西方世界率先应用这一理论后,有意识地发展市场经济,结果很好地实现了经济繁荣和国家富强(在二十世纪表现得最为显著)。我国自发的市场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但大部分时期,封建朝廷不仅没有积极支持和引导,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加以限制和盘剥(盐政是实现盘剥最杰出的代表),结果两千多年以来,中国的经济起起落落,总体没有太大的发展(到新中国建立初期,农村的生产主要还是农耕时代)。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市场经济成为国策后,经过短短的四十多年,就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市场经济能很好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背后的是充分利用了人“利己”的这一天性,并实现了实现利己和利他的有机统一。
利己这一天性的充分利用的逻辑起点是:各种决策的实施结果要实现利己和利他的有机统一。而具体的实现涉及到方方面面,也不是本文的重点,因此不再展开阐述。
人之天性的科学理解是人类认知自己的重大科学问题,内涵极其丰富,本文仅仅构架了人之天性的逻辑,但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共同努力,深化、丰富和提升对人类自身的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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