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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学院组织IAP的成员是每个国家的国家科学院。
如果你入选的“XYZ科学院”不在其名单中,就意味着“XYZ”是没有被认证的“科学院”,那你就不是“院士”。
其实有些号称科学院(如使用英文 Academy)的组织就是协会或者学会。
国际科学院组织IAP的官方网站是:
https://www.interacademies.org/network/member-academies
院士制度起源于 17 世纪的法国,以法兰西学术院为雏形,后在欧洲逐步发展并扩散至全球,
中国则经历了从中央研究院院士到学部委员再到两院院士的演变路径。
1634 年,法国首相黎世留建立学术院,1635 年国王下令改为法兰西学术院,成为独立机构,
这是院士制度的最早雏形。1666 年,法兰西科学院成立,正式确立 “院士”(academician)
作为杰出学者的荣誉称号,奠定了现代院士制度的基础。
英国皇家学会(1660 年):获英王宪章,采用同行评议选举会员,成为学术组织的典范。
俄罗斯科学院(1724 年):由彼得大帝创立,强调国家主导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
美国国家科学院(1863 年):林肯总统签署法案成立,聚焦科学咨询与荣誉表彰。
国际范围内,院士推选的核心原则普遍为:
“院士举荐、院士投票、独立遴选”
其核心逻辑是由本学术共同体的现有成员主导候选人的评议与选举,
确保入选者的学术贡献与声望得到领域内权威的认可。
1. 投票权归属:限定于院士:国际主流科学院(如各国科学院、工程院)的院士推选,
投票权仅赋予该院现任院士,非院士(包括政府官员、企业代表、普通科研人员)无投票资格。
这一规则的本质是维护学术评价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学术成就的高低,只有同领域的顶尖学者
具备最权威的判断能力。
2. 候选人提名:只能由院士提名,且有严格门槛:候选人的提名权通常仅开放给现任院士,部分机构允许
特定资格的资深学者联名提名,但提名需满足严格条件(如提名人数下限、候选人学术成果年限等)。
提名阶段需提交详细的学术成果清单、同行评价意见、国际影响力证明等材料,杜绝非学术因素的干扰。
这一环节正是“成员举荐”原则的核心体现,确保候选人从源头就经过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初步筛选。
3. 入选标准:以学术贡献为唯一指标:国际院士推选的核心标准是候选人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领域做出的
突破性、原创性贡献,以及其成果对学科发展、人类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国籍、年龄、职务、头衔等
均为次要因素,部分国际科学院(如美国国家科学院)甚至允许外籍学者入选,仅以学术贡献作为唯一衡量
标准,这为“独立遴选”提供了核心保障,避免非学术因素干扰评选结果。
院士推选的核心结论:国际院士推选机制的核心逻辑,是将学术评价权完全交还给学术共同体内部,
通过“院士举荐、院士投票、独立遴选”的闭环流程,确保院士头衔的权威性与纯粹性。
这一规则的本质,是尊重学术研究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学术成就的判断,
只有深耕该领域的顶尖学者才具备最终话语权,这也是国际范围内院士推选机制的普遍共识与通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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