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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Keys to Soil Taxonomy》(Thirteenth Edition, 2022),美国土壤系统分类可使用“土壤深度等级”划分土族。
1、适用于矿质土壤和有机冻土的土壤深度等级
此处的土壤深度等级适用于所有矿质土族和具有在矿质土表以下特定深度存在根系限制层的有机冻土,但石质亚类中的土族和具有脆磐的土族除外。土壤深度等级中的根系限制层包括:硬磐、石化钙积层、石化石膏层和薄铁磐层、连续铁磐层(即铁磐层中90%或更多由成土作用胶结且具有横向连续性)以及紧实接触面、石质接触面、人造层接触面、准石质接触面和石化铁质接触面。有机土的土壤深度等级将在本章后续部分说明。“浅层”这一土壤深度等级名称用于表征符合以下深度分类标准的特定土族。
矿质土壤和有机冻土的土壤深度等级判定标准
A. 氧化土:自矿质土表至根系限制层的深度小于100cm,且不属于石质亚类。
→ 浅层
或
B. 其他矿质土壤和落叶有机冻土:自矿质土表至根系限制层的深度小于50 cm,且不属于石质亚类。
→ 浅层
或
C. 其他有机冻土(非落叶有机冻土):至根系限制层的深度小于50 cm。
→ 浅层
或
D. 所有其他有机冻土和矿质土壤:不采用土壤深度等级。
2、适用于有机土的土壤深度等级
有机土的土壤深度等级指有机土中至根系限制层或至浮石质、火山渣质或碎屑质替代颗粒大小等级的深度。土壤深度等级中的根系限制层包括:硬磐、石化钙积层、石化石膏层、薄铁磐层、连续铁磐层(即铁磐层中90%或以上由成土作用胶结且具有横向连续性)以及紧实接触面、石质接触面、人造层接触面、准石质接触面和石化铁质接触面。以下判定标准适用于有机土所有亚纲中的土族。注:落叶有机土不采用“浅层”类别。本分类不适用于有机冻土,其土壤深度等级与前述矿质土壤的判定标准一致。
有机土的土壤深度等级判定标准
A. 有机土:至根系限制层或至浮石质、火山渣质或碎屑质替代颗粒大小等级的深度小于18 cm。
→ 微薄
或
B. 其他有机土(除落叶有机土亚纲):其根系限制层或浮石质、火山渣质或碎屑质替代颗粒大小等级位于土表以下18~50 cm之间。
→ 浅层
或
C. 所有其他有机土:不采用土壤深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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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4-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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