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高明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蒋高明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从事植物生态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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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沙尘暴我们忽略了什么

已有 3805 次阅读 2007-7-13 18:02 |个人分类:自然与社会|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防治沙尘暴我们忽略了什么
蒋高明

        每年春天,沙尘暴随着春天的脚步滚滚而来,抱怨与困惑不时徘徊在人们心头:为什么我们投了那么多资,种了那么多树,却依然摆脱不了“风起黄沙不见天,到处流沙埋家园”的窘境?是气候趋势不可违背,使沙尘暴无法根治?还是我们在演绎“人定胜天”、沙退人进的故事中做的还不够?当成千上亿元资金变成整齐成排的林带,风景足以使实施者赏心悦目时,有谁计算过我们付出的代价?有谁由此把涉及经济、社会、生态种种的账目全部算清楚?

        西部大开发已经实施五年多了,在此期间国家相应启动了许多改善西部生态环境的重大工程,如国家投资600亿元用于沙尘暴治理。但是存在的问题依然严峻,一些治理效果相对于巨额投资来讲却不尽人意。以沙尘暴为例,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草原与荒漠生态系统的退化。更为严重的是,随着草原退化,大量的沙尘物质被强风吹到北京、广大的华北地区或国外,造成了严重的沙尘暴问题,国家不得不斥巨资治理。

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对造成退化的原因方面,人们过分强调自然条件的变化,淡化人为活动对沙地草地生态系统的破坏作用。长期以来,人们在对草原的态度上,只是认为它可以通过牲口啃食获得肉、毛、奶,或者是比较便宜的耕地,而较少考虑到这个系统对于大量外来力的承受能力,利益的驱动促使了人们把草地当成了能够“赚钱”的场所。一旦当这个系统出现问题了,人们又轻易地把退化的原因推向“自然”的一面,或者认为是别国的退化造成了我们的生态灾难(如很多学者认为60%以上的沙尘物质是“进口”的)。沙地草地主要的变化是什么呢?显然就是土壤物质了,大量的土壤物质每经历一次沙尘暴,就被刮掉了一层地皮。这些物质在异地是有害的、令人讨厌的,但在当地却是宝贵的、是支持土地生机的关键因子,亿万年形成的土壤,损失了就不能弥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自然界虽然存在着应对环境波动的能力,但是人类的力量可以超越这种能力,使得生态系统退化超出能够恢复的“阈值”。因此,我们认为,目前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大规模沙地草地是由于人口和牲畜的大量增加引起的,自然因素的贡献很小,治理也应当从“管好人”入手。
       

        第二,在生态治理的基础科学方面,治理方案缺乏基本的科学依据,如在沙地草地普遍实行的种树与飞播种问题。在草原上天然分布的就是草或者灌木,造林试图改变这种生态基础,但收到的效果是不大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在建国53年的森林覆盖率仅1.31%(其中包括浑善达克的天然榆树!),恰说明了造林实际上是失败的。另外树木“阻挡”沙尘暴比起草“捂盖”沙尘暴的作用来要小得多。飞播仅解决了生态恢复中的一个很小的次要矛盾,是建立在土壤中没有种子或种苗这样一个假设之上的。实际上,退化沙地和草地中依然存在大量的繁殖体(孢子、种子、根、幼苗等),只是人们没有给它生长的机会,或者人们没有管住牲口的行为。另外,非常重要的是,飞播带来了大量的外来种,容易使一个完美的生态系统变成物种比较单一的系统,如毛乌素沙地就变成了以羊柴、油蒿为主的灌丛,生物多样性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大大降低了。如果浑善达克也用这种“粗暴干涉”的办法治理,我们担心,它会变成第二个“毛乌素”。

        第三,在治理费用的使用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部门分割现象,经费使用缺乏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如经费是以“治沙造林”,或者“退耕还林”项目下达的,当地政府只好造林,不管实际效果如何,而上级领导也会以“专款专用”的理由监督,造成了“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地方领导关心的是生态治理费用有多少,而不是恢复效益有多大。在政策方面,存在的不合理是,哪里退化严重得到的治理费用就越多,而保护好的地区,得不到经费;在对牧户的补助中,谁家的羊多得到的补助也多,这样就变相鼓励了“生态破坏”。“生态移民”政策缺乏对移民的自我维持能力考虑,盲目下任务、下指标,地方政府为了从中得到“移民安置费”,也会去抢任务。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荒漠化土地越治理越多了,一些冠冕堂皇的“生态建设”实际上是深层次上的“生态破坏”。

        第四,在对待沙尘暴的来源方面,各家争论不休,而不是本着面对现实,解决问题的心态为国家的沙漠化防治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中国科学院已经在全国建立了60多个定位台站,但是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气象部门、高教部等也要建立台站,监测退化原因与沙尘暴的来源,这好比一个人快要病死了,众多的医生向患者家属建议购买先进的的仪器诊断到底得了什么病。这样争议的结果,最后得到的只能是一张比较准确的“死亡鉴定书”,于国家何利?
释放自然的恢复潜力

        在实际治理中,应当改变目前的“一刀切”做法,实行分类治理,在治理中,重点是解决社区生存的压力,释放自然的恢复潜力。

        沙地的治理沙地可以分成下列两种类型:首先,无奈的沙,如阿拉善的西部,对于这种类型,主动的办法是放弃,即人退出来,使其自然恢复;其次,能够适度利用的沙,如浑善达克、鄂尔多斯、西苏旗等,可以利用的沙地中的丘间低地,但要在科技、经费、市场机制等保证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方式。对于大面积的沙地可以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途径,全面实行退化沙地的生态恢复,并考虑作为其他更高附加值的利用方式,如生态旅游、国际狩猎场所等。经初步估算,2.7亿元就可以建立10个1万平方公里的自然保护区,同时对10万(2万户)牧民给予全年补偿(按每户每年1.2万元,每个自然保护区每年300万元建设运行费计)。此方案将覆盖锡盟一半土地面积和一半牧民,既可促进退化草原的生态恢复,又能保障治理期间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如能坚持此方案3~5年,该类沙地的生态恢复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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