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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不姓“林”

已有 4288 次阅读 2007-7-1 21:59 |个人分类:自然与社会

灌木不姓“林”
蒋高明    本文发表于《中国青年报》2003年5月29日第11版

        目前提倡造林,一直造遍了大江南北。但是,在秦岭以北,大兴安岭以西,年均降水量不到400毫米的草原、草甸、荒漠、高寒草甸分布区域,除了个别靠近水源的地方,森林是不能成活的。这是因为:第一,降水量不足以支持森林的耗水;第二,热量也不够,尤其难以越冬,故形成“小老头树”;第三,蒸发量大,矿物质大量向地表运动,形成大面积的盐碱土。在生态学上,水、热、土壤因子的这三种组合足以决定了在上述地区,优势的植被类型不可能是林,而是草原,更况那里还存在大风、强日照呢。草原上分布有大量的灌木,这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草长的好,灌木就不能占优势;到了很旱很贫瘠的地方,才以灌木为主,如新疆的琵琶柴、白梭梭等。上述区域不是没有林,但是林仅分布在靠水源、避风、低蒸发的局部地段,是草原背景下的一些“斑块”,绝对成不了大面积的林。我不否认有关部门造林成功的成绩,但是,这是有很大代价的:花去的金钱不必说,消耗了后代人才能使用的地下水、加重盐碱化、降低生物多样性、病虫鼠害猖獗都是形成森林后的代价。由于一些生态工程是以林为老大的,虽然种上的树变成了矮小的“灌木”林,依然不能改变草原的大背景, 如内蒙古某盟建国53年来尽管造林不断,森林覆盖率仍然达不到1%。怎么办呢,就有人在文字上动工夫了,既然是造林工程,那些与木本沾点边的灌木摇身一变就成为树了。在草原上,林业部门造林的树种“花名册”里,赫然写着柠条、沙柳、沙棘、沙地柏等灌木(它们本姓“灌”),甚至铁杆蒿、木地肤、羊柴等半灌木(它们的大半生都姓“草”)。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的森林覆盖率尤其是西部升高得如此之快了。树还是那些树,花了大量金钱造就了少量的“小老头树”,但真正增加的“覆盖率”是那些原来统计在灌木或草地上的土地面积。
        其实,这是一个严肃的生物学与生态学原则问题,即灌木无论如何也不能算做林木,灌丛不等于森林。林业一词原来的内涵是木材生产,但在草原上造的林既不能盖房也不能做家具。作为林木至少应该是有明显的主干和一定的高度,应当是乔木,即生态学上的大高位芽植物;而灌木,顾名思义是一无主干,二是低矮,虽然也属于高位芽植物(小高位芽植物)。灌木所形成的植物群落称为灌丛,而乔木形成的群落才称为森林。作为植被分类的一个重要单位,灌丛是与森林、草原、荒漠、苔原、红树木等并列的,它从没有改过“姓”。在全球陆地上看来,除了南极大陆是以苔藓植物为主外,灌木是无处不在的(北极和青藏高原也有),如果仅因为“灌木”沾了个木字便姓“林”,那么整个地球大陆不都覆盖了森林么?这真是个天大的笑话。可这种做法,竟然堂而皇之地进行着:飞播、扦插、育苗甚至发明了各种“保水剂”和“营养杯”来满足大哥“乔木”和二哥“灌木”在草原和荒漠上安家,荒漠上终于增加了“森林”覆盖率。那些巧立名目获取国家生态建设费用的做法是否该停止了呢?
        造成目前这样做法的主要原因是政策的问题,退耕还林(草),草只羞答答地躲进了括号里。沾林便有钱,灌木改姓林,还草没油水。管它活不活,先把工资发下去,待遇提上来,钱拿到手再说。我们强烈呼吁:第一,国家要加强经费使用的有效性,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使用经费,杜绝类似种了灌木充当林的作法;第二,该造林的地方造林,不该造林的地方还生态一个本来面目;第三,生态治理尤其是决策中应当充分发挥生态学家的作用,杜绝部门利益保护,建立有效的经费使用监督与检查机制。纳税人的钱再也不能不明不白地浪费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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