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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启祥口述忆《关于白先勇谈庚辰本和程乙本》(2021年5月)

已有 347 次阅读 2025-7-20 11:14 |个人分类:个人所藏资料|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吕启祥口述忆《关于白先勇谈庚辰本和程乙本》20215月)

黄安年推荐 黄安年的博客2025720日发布,第37015

            【个人所藏资料  学术手稿 XSSG 092

 

  吕启祥有关《红楼梦》新校注本的口述回忆涉及关于白先勇谈庚辰本和程乙本,初稿写于20215月,有待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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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先勇谈庚辰本和程乙本

孙伟科所长在向我进行口述调查的22个问题中第四、五个问题涉及白先勇的学术见解。其中4“面对近些年白先勇对新校本的指责、对程乙本的推崇,您的意见是什么?程乙本能说是平庸之作吗?”5“版本不同,对作家的影响究竟是什么?会不会存在夸大的问题?白先勇受红楼梦的影响很大,显然是程乙本对他的影响更大,是否因此能说白先勇误会了曹雪芹吗?”

提起白先勇先生,我个人同他还有一点间接的缘分。我的一位朋友,确切地说是我姐姐的发小韦达大哥(黄埔校友)抗战时期在桂林上中山学校曾与白先勇的姐姐同学同桌,共同参与国语演讲比赛,韦达得了冠军,白先勇的姐姐白先智屈居亚军,由李宗仁夫人郭得洁来颁奖。韦达同白家诸兄弟姐妹白先智、白先慧、白先道、白先德以及最幼的白先勇都认识,如有见面机会当代韦达大哥通过白先勇向他的大姐白先智问候。1

白先勇先生广西籍,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为他庆寿并出书是很自然的。承出版社和白先生美意,曾赠我一系列的白著,包括《我的寻根记》、《一个人的文艺复兴》、《正本清源读红楼》、《白先勇细说红楼梦》及全套程乙本《红楼梦》等。本来2019年由胡德平先生发起曾有一次红学的聚会,故交新友可以畅叙,无奈我因两次住院错失了这个机会。

此前也听说白先生在我国台大及内地开讲《红楼梦》很受欢迎,徐福许多红学老友亦在口头或书面表达过敬佩之意。当然,也听说上海师大的孙逊先生在欢迎的同时讲过一些不同意见。

白先生以极大的热请和毅力从头到尾逐回解析红楼梦这样一本大书,这件事本事就值得赞赏和佩服。特别是作为一个卓有成就的创作家,自己又出身名门,家世不凡,阅历丰富以这样的生活背景和人生历练来理解和剖析红楼梦,触角必定更加深细,感悟必定更加真切。红楼梦是抒写人生和人性的,白先生本人的沧桑阅历和创作经验使他进入红楼梦有一种先天的优势,何况他珍惜经典,勤慎析之,因而他的讲解自有超乎寻常的独到之见,不会辜负听众的期望。

之前,在1990年的《红楼梦学刊》第一辑上,见到白先勇先生的文章,讲“如果宝玉与黛玉所结的是一段仙缘,与妙玉是佛缘,那么宝玉与蒋玉涵之间是一段俗缘”,在这里对贾宝玉花袭人蒋玉涵之间的俗缘,宝玉同黛玉之间的仙缘,同妙玉之间的佛缘的表述,读后感到新鲜而且恰切,十分钦服,喜欢这篇文章。2

至于说到白先生在细讲中全力张扬程乙本,批评以至断言脂本常常弄错,我则同孙逊同调,是有所保留的。我以为,白先生也许不熟悉版本,对一位作家而非版本家不宜苛求。我本人如果不接触抄本多半也会有类似的直觉。

很重要的一点的许多情形之下两者的异文不是优劣问题,而是正误问题。比方说刘姥姥听自鸣钟响以为是“打箩柜筛面”而不是“打箩筛面”,箩柜是装有面箩的木柜,筛面时面箩与柜壁互相撞击,发出咯当咯当的响声,单有罗没有柜是不会响的。这个“柜”字不能少,否则何来声音。錾金彝”“玻璃盆应为金蜼彝”“玻璃(),有脂评说,蜼音垒,周器也” “   )音海,盛酒之大器也。可见新校本依脂本文字是对的。“树上桃花吹下来一大半来”而不是“一大斗”,探春信中是“棹雪而来”,不能错成“造雪而来”,“棹雪”是世说新语中的雪夜访戴乘兴往返的典故。诸如此类,举不胜举。同时还有因程本少了若干字几句话而使文意不全或变化,如薛蟠收到了生日礼有“这么长一尾新鲜的鲟鱼”程本只剩了一个“鱼”字,又如李纨的话变成了宝钗的话,宝玉靠在茗烟身上变成了靠在王道士身上,皆因原通行本由于脱漏,造成文句残缺意思不清,甚至移花接木张冠李戴,读读新校本便会恍然大悟。笔者三十多年前曾化了一年多功夫作过一个“四百例”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写成《〈红楼梦〉新校本校读记》,今仍可参考,兹不逐一列举。3近日在2021年第一辑《红楼梦学刊》上读到北大陈熙中教授《是凤姐还是入画“黄了脸”》一文, 认为庚辰本的“入画也黄了脸”一句并没有错,白先生指斥其误,并无文情和版本依据。

说到程本甲乙的差异中十分显著的一个例子是两个尤三姐,一个清白无瑕,一个知足改过,这是两个不同的艺术形象,各有各的意涵,读者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喜欢其中的一个,而不必抹倒另一个的存在,更不必为了抢救尤三姐的贞操而否定被损伤的尤三姐不可能出现在作者笔下。要讲个人的喜爱,自然是纯洁无暇的尤三姐;但就其艺术形象而言,庚辰本中的尤三姐自有其深刻的不可忽视的意义。

旧时代,在封建的道德规范下,女子永远是弱者,被侮辱、被损害是常态,是妖精是祸水任由涂抹。《红楼梦》中如秦可卿“淫丧”即罪不可恕。幸亏曹雪芹不是道德家,不会归罪于女性,归罪于被侮辱、被损害得到弱者,体术展示来看,她是滔滔贾府的清醒者,是宝玉进入太虚幻境的导引者,是情的象征、美的化身。4这里我想专门谈谈端木蕻良先生对秦可卿的精到评论。九年前我写了一篇题为《怀念端木老》的文章,文中谈到,就说对秦可卿这一艺术形象的解析以及与此相关的诸如情与欲、梦与醒、虚与实、天上与人间种种关系的看法,端木老有十分精到的见解。在《说不完的红楼梦》书中的“可卿之谜”一节里,他明确提出从作品的艺术效果和作家的思想境界来看,“曹雪芹删去贾珍‘扒灰’的细节,决不会仅仅由于脂砚的主张”,批者并不能代表曹雪芹的思想。他说,试想如果在小说里“放进贾珍这个不堪的人物,来和秦可卿作出‘更衣’‘遗簪’这样恶劣的事来,请问,那样一个可卿,如何可以和神仙姐姐的可卿复合在一起呢?”“宝玉和秦可卿的特殊关系,必然要排除掉‘更衣’‘遗簪’等情节后,才符合曹雪芹的艺术思想,才符合塑造艺术形象的规律,也才符合曹学芹对于‘灵’与‘肉’的哲学思想”。如果允许那样的情节存在,“那么,宝玉也就侧身于狗儿猫儿打架之列,再不成其为宝玉了!”“在曹雪芹笔底下,行文舒展曼衍,情节蚀骨销魂,奇峰叠起,异遇层出,收到了极大的艺术效果..曹雪芹是何等作者?这种改写,盖有深意在焉者也。

这是一位真正的作家、一位与曹雪芹心灵相通的知音的见解。在端木老看来,在这个亦真亦幻、虚实相生的节点上,“太虚幻境就从这儿展开出去,这里哪儿再容得有描写贾珍这个不过是猫儿狗儿一类人物的笔墨呢?”“这些所以重要,是它明显地表达了曹雪芹对于情欲的见解。从此开始,展开了百回大书。对于‘情’、‘欲’的关系、生理的和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因素,都有不同凡响的见解和卓越的剖析”。类似的意见在书中《曹雪芹的情欲观》《从〈警幻仙姑赋〉说到〈洛神赋〉》等文中都有表述,比如说曹雪芹任情适性,反对矫情,主张灵肉一致;他发现了感情的宇宙、感情的天地、感情的海洋。他以警幻为万艳千红的表率、情欲的女神,教给宝玉“并不是按照仙家箓条行事,而是从人世间的自然活动开始”;“意淫”之说体现了作家“涵天盖地的胆量”、“为提高人性素质而争到底的勇气”。也因此,端木老对87版红楼梦电视剧的第一个重要意见就是不赞成实写“天香楼”这段戏,不赞成删削太虚幻境和警幻仙子。认为剧作忽视了雪芹的删改之文,“落到用金子换称砣的处境了”“可卿是太虚幻境中挂了号的,没有太虚幻境就等于使《红楼梦》掉了魂儿”;“秦可卿是天上人,又是地上人”,“在天上的秦可卿,命运可以自主,在地上的秦可卿,命运不但不能自主,而且被人撕成碎片……”。总之,电视剧“要空灵一点儿,‘情’字作为贯穿一切的线索”。“因为情是有辐射线的,而且富于穿透力。”

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像《红楼梦》那样“大旨谈情”、把情之真谛贯穿一切的,罕有其匹。端木老正是以他这种富于穿透力的洞见来体察《红楼梦》。当然也涵盖了秦可卿这个人物。笔者在2006年写过一篇《秦可卿形象的诗意空间》的文章,是有感于“秦学”走红、揭秘盛行,而着意阐发这一形象审美品格的。文中主张依凭作家改塑的实际描写,在虚与实、真与假、情与欲的区别和关联中,把握艺术形象的深层意蕴,将秦可卿作为情的化身、美的象征,着力开拓作家赋予这一形象的诗意和美感。我对人物的认知和分析,是在前贤和时彦的教益包括端木老这样的前辈启发下作出的。

在这篇文章里我还有意识地尝试引入艺术意象之说,来阐释秦可卿这一形象的独特性。“意象”是与“典型”、“意境”并列的一种能使作品臻于艺术至境的基本形态,是新时期文学理论建设的重要成果。近日,我在重读端木老著作时,惊喜地发现他老人家早就觉察到这一点,提出“意象手法”之见了。他说在古典小说中,看不进去热闹的《封神榜》,又不喜欢《儒林外史》那冷清的白描,“说真的,我一直不认为《红楼梦》是纯粹的写实手法,我对于它的艺术有我自己的看法,无以名之,试名之曰意象手法。至于合适不合适,我不想去管它。总之,我认为是这样。”端木老在此未曾展开,却已点到了“意象”这一超越于写实的艺术方法了。我初读是深受触动,划了红线和圈点,完全认同单用现实主义的典型论是无法充分阐释《红楼梦》的,加入意境论也不够,有人用象征主义似亦未洽。其后,我读到文论界朋友成系统的有学理依据的关于艺术意象的论著,便尝试引入意象之说,力求使《红楼梦》某些审美疑团得到相对合理的充分的阐释。

我写秦可卿之文的2006,端木老离世已经十年了,无从再向他老人家请益问学。但我想,以意象之说阐释《红楼梦》,把秦可卿形象作为情的化身和美的象征来呵护,不容玷污和亵渎太虚幻境这一清净之界,是符合端木老心愿、符合他相关的论说和创见的。5

同样的道理,尤三姐如果是在宁府这个大染缸里被污染了,罪不在她,她为什么不能起而抗争,为什么泵豁出去同那些“现世宝”一拼呢?尤三姐以生命为代价算是取得了柳湘莲的谅解。现代的读者,是否也可以容下另一个尤三姐的存在,承认这以艺术形象的独特意义呢。记得学术前辈聂绀弩先生、八十年代杨光汉、陶建基诸先生都曾就两个尤三姐形象讲过许多见解。聂绀弩认为作品需要各种各样不幸包括失足改行不被谅解的女性,尤三姐由于出身微贱被利诱威胁而变成“淫奔女”,她在苦难中噙泪嚼心飞一样地成长起来,她高大、尊严“居高临下地唾弃这些无耻而吃人的蛆虫们”,这段文章一点也不是什么无耻老辣,“是恨、是怒、是哭、是歌、是反抗,是血淋淋的真实”,是对封建制度无边黑暗的揭露,天生地道是个‘淫奔女的豪举。以换成什么洁白女子,即使也可能,也会得到激赏,但和作为淫奔女的行为比起来,就不免内容空虚了。 6

杨光汉先生在1980年第二辑《红楼梦学刊》有专文剖析《曹雪芹原著中的尤三姐》,认为“一个艺术形象算不算是完成了,并不在于作家是否写出了他品格的‘完美无缺’,而在于是否完整地揭示一种社会典型”。她毫不雷同于书中各式各样的女性悲剧,被欺骗践踏不能觉醒,看透世情,奋起抗争。陶建基在1982年第四辑《红楼梦学刊》上《试论尤三姐》一文中详细地比较了庚辰本于程甲本中两个不同的尤三姐,认为庚本“尤三姐的艺术形象要优美完整感人得多”。改动者是从封建道德的贞操观念删削了“不光彩”部分,无助于深化作品的主题。

此外,过去和现在,还有许多不同的见解。这些,可否供白先生参考。

我个人觉得,两个尤三姐形象各有千秋,若以庚辰本为底本,应当保留这一艺术形象的原貌,自有其不可替代的深意。曹雪芹笔下的人物不会重复,守节的、贞烈的女士已有,尤三姐应有自身独特的惊世骇俗的面貌。如果对女子和男性同等看待,为什么又过失的女性不可以理直气壮地反抗做人?所谓亏欠的责任应归咎谁人呢?李清照的是否再嫁被再三关注和讨论,许多大诗人名家再娶或多妾则视若正常、习以为常。这公平吗?

说到对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我向来持“两大巨大”之见,即后四十回落差巨大,贡献巨大。有两篇文章可以代表,即《不可企及的曹雪芹》、《不可替代的四十后及诸多困惑》。前一篇写于八十年代中期,至今不变,其中所论依旧在里。后一篇为近年所写,与前者不矛盾,角度不同而已。

《不可企及的曹雪芹》文章分五部分来叙述,第一部分写道:曹雪芹的不可企及,可以放在文学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看,也可以放在同时期中外杰出作家的比较中看,然而最切近,最明显的,还是就《红楼梦》这部作品本身来看,亦即就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的对照来看。

    《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不是出于曹雪芹之手,(不排斥其中某些局部有曹雪芹的东西)这是为大多数人承认的事实。而现存的和前八十回一起流行的后四十回,又是所有《红楼梦》续书中最好的一种,这是为大多数人承认的又一事实。上述两个事实,应当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前提。正因为它不是出自曹雪芹之手,才发生了同前八十回相比的优劣问题,又因为它是续作中最好的,才使这种比较得以在一个相对的高水平上进行。把黄金和黄土相比,太悬殊了,把真金和硫化铜分辨出来,才是不简单的,值得做的事。    

    我们承认,现存的后四十回,经过了历史的筛汰和读者的选择,有其存在和流行的价值。人们往往把一百二十回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而和那些令“生旦当场团圆”的续书分出泾渭。正如鲁迅所言,“赫克尔(E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  (《坟·论睁了眼看》)类人猿是兽,原人是人,人和人之差,有时比人和兽之差还远。这个比喻意在说明,《红楼梦》的原作和续作的差别,简直比人和兽的差别还要大。足见那名目繁多,花样翻新的续书同原作不堪一比。而这里的所谓“原作”是指一百二十回而言,包括后四十回在内,足见确有其存在和流行的价值。

    正是同这样一种后四十回相比,前八十回才显示出独特的异采,曹雪芹才是一个不可企及的大家。如果仅仅是把那些不堪一读的续书比下去,实在是无从显出雪芹之为雪芹的。今天,我们对于后四十回的批评、贬抑都是在这一前提下进行的。鲁迅也不满于后四十回,同上引的话并不矛盾,因为立论的角度不问。何其芳同志在将近三十年前还说过这样中肯的意见,认为后四十回“它的作用一方面是帮助了前八十回的流传,另一方面又反过来鲜明地衬托出曹雪芹的原著的不可企及。”(《论<红楼梦>》)

    “鲜明地衬托出曹雪芹原著的不可企及”,这确实是后四十回的一种独特作用。多年来,不少研究者在做这种工作,从立意旨趣,人物性格,结构线索等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和探讨,特别是“小悲剧”压不过“大团圆”,即“兰桂齐芳,家道复初” “善者修缘,恶者悔祸”这样的收束悖谬了原著的意图,已经为读者熟知。本文只想从艺术感受出发,谈谈后四十回的艺术描写包括某些被认为是写得不错的地方,是怎样地较之前面大为逊色,从而反衬出前八十回的生趣和光采。也是何其芳同志在同一文章中说过,“像生活那样丰富、复杂,而且天然浑成,这是曹雪芹的《红楼梦》的一个总的艺术特色”,而后四十回刚好相反,缺少洋溢在字里行间的生活的兴味和揭露生活底蕴的诱人魅力,这是它艺术上非常突出的根本弱点。

艺术上这样的根本弱点当然不单是技巧问题,那是续作者生活根基不厚和审美修养不足所形成的综合症,即使有局部写得较好的地方也不能补救这一根本弱点。我们读后四十回,总觉得不复再有前面那样优美的诗意了,不复再有流灌的生活气脉了,有的地方蹈袭雷同,东施效颦,令人生厌。总之,它们的审美价值是相距甚远的。

第二部分开头写道:人们常说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也可以看作是一首诗。这不仅是指小说包容了许多诗词韵文,在构思描写上渗透了诗的意境,而且意味着作者十分注重对于生活素材的熔铸,提炼,使之美化、诗化。即以处于全书最醒目地位的宝黛爱情描写而言,就是充分美化、诗化了的。不论是写他们爱情中的欢乐还是痛苦,都给人以美感。且不说“读曲”  “葬花”这样富于诗情画意的场景早已深入人心,即如“玉生香”之隽永,“诉肺腑”之真挚,同样十分耐读。这朵经过曹雪芹精心培育的艺术之花,到了后四十回遽然失去了它的色与香,失去了优美灵秀的气质。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算得是后四十回中的重要篇章。这里出现了这样的画面,黛玉死乞白赖地缠住贾母苦苦哀告,宝玉剖心挖肝地向黛玉表白自己。不待说,续作者也想表现宝黛爱情的生死不渝,看得出来是用力写的,但如果同“诉肺腑”一幕相比较,艺术上的高下是显而易见的。从“诉肺腑”到“剖心肝”,所要表现的东西大致相近,其美学价值则可谓一落千丈。我们不妨以此为例,来看看其间的高下得失。

第三部分开头写道:也许会有人提出,缺少诗人气质,不过是艺术个性问题,不见得都能归之于艺术水平的高低,象上文那样比较,未免要求过高。那末,不妨退一步,确切地说是换一个角度。我们看到,后四十回不仅缺少优美的意境,也缺少生活的气脉,亦即它往往注重写事件而不注重写人物,不能象生活本身那样天然浑成、生气流贯。

第四部分开头写道:艺术贵在独创,没有独创便缺少光彩。假如说,后四十回由于是一种续作,因而使作者的独创性受到某种限制的话,那么,从另一面说,范本在前,倒是一个学习和借鉴的现成榜样。遗憾的是,我们在后四十回看到了数量可观的蹈袭、模仿,重复,令人乏味。这本来是很容易感受到也已为许多人指出过的,只是因为数量太多缺陷太大了,不能不提到这个方面。

最后部分在结束时写道:“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 (见《朱光潜美学文学论文选集》)这是深谙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的老一代美学家的金玉良言。曹雪芹的《红楼梦》正是能够培育人们纯正的审美趣味的艺术作品,尽管人们早已知道它的故事情节,熟悉它的人物性格,但是仍旧愿意一读再读,并且感到常读常新。后四十回则是达不到这样的审美价值的,它经不住反复阅读,愈读会愈加明显地感受到它的弱点和破绽,从本文很不完全和很不深入的比较分析中,也可以说明这一点。事情正是这样,后四十回的存在,除去帮助了前八十回的流传而外,其作用就在于能够成为一种鲜明的反衬。今天的读者尤其是作家,都可以从中得到启示和教益。

曹雪芹作为他那个时代的奇才和大师,诚然是不可企及的。7

2012年春夏之交,我友从另外一个角度写了《不可替代的后四十回及诸多困惑》,文章开头说明: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笔者写过一篇题为不可企及的曹雪芹---从美学素质看后四十回的文章,主旨是谈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之落差的。二十多年过去,对于该文持论,至今未变。读者也许早已注意到,当年此文立论有一个前提,即现存和前八十回一起流传的后四十回是“所有红楼梦续书中最好的一种”,因而这种比较得以在一个相对的高水平上进行。由于该文立论所指,这一前提不必也并未展开。如今,拟从另一角度对这一前提稍作补充和延伸,旨在强调现存的后四十回是不可替代的,即小说问世初期嘉道以降层出不穷的续书不可替代,包括宝湘偕老的所谓“旧时真本”不可替代,现当代种种新创的续书包括名家力作同样不能替代,今后大约亦无替代之可能。因而本文与二十年前之文并不矛盾,《不可替代》与《不可企及》两文或可看作是遥相呼应的姐妹篇吧。

文章分五部分,第一部分说的是,时至今日,对于现行后四十回之不可替代这一判断,早已成为广大读者包括绝大多数研究者的共识。这本是一个不可移易的客观事实,二百多年来尤其是近几十年来由于各相关领域研究的拓展和推进,这一判断有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依托,因而更具科学性和说服力。

首先,对众多《红楼梦》续书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可观的成果。即过往不屑一顾名目繁多的续书和仿作也进入了学人的视野,对其进行爬梳整理、全面考察,从社会的、历史的、民俗的、文化的诸多层面,探讨其出现的原因,回过身来,返观现存的后四十回,就更能见出其难能可贵。今天对于后四十回之不可替代的认同,已经放在较过去更加开阔的学术视野和更加坚实的学理基础之上了。

其次, 对程伟元、高鹗的研究同样取得了可喜可观的成果。经过前辈学者和当代学人的辛勤发掘和不懈追踪,程、高二位的生平、交游、学养、贡献已经相当清晰,许多相沿成习的偏见和臆测得以纠正,某些不实之词亦被推倒。为了这部脍炙人口“不胫而走”的奇书能以“全璧”公诸同好,多年以来,苦心留意,竭力搜罗,铢积寸累,重价收购,集腋成裘,尔后共同校阅,细加厘剔,截长补短,修辑订讹,抄成全部,终至镌版刷印,竣工告成。天地之间,由于有了程、高二人这一番劳绩,《红楼梦》这样一部尚未完稿、在流传过程中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奇书,得以用活字摆印的物化形态存留下来,既保全了前八十回的基本面貌,使之相对稳定,又有了后四十回,“颠末毕具”,大体完整。这一功绩,怎样估计都不过分。

总之,几十年来对程高的研究使我们对其人品学品有了更切实的了解,他们没有骗人,他们的话包括对后四十回的叙述,今人没有理由不予采信。

再次,对后四十回文本本身也有了远较过去认真细致的研究。许多学人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从情节结构到语言风格都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了各自的见解。这是十分有益的。在此只想强调一点,即不论对后四十回评价如何,即便在那些对后四十回批评甚苛、基本否定的学者那里,依然不能不大体认可它的悲剧结局,从新红学的开创者到当代学人(不包括持政治阴谋论者)均无例外。究竟什么是悲剧结局?大体而言,应为黛玉夭亡、宝玉出家、贾府败落这几大关节。不管人们对如何处理有多少批评异议,只要这几点在作品中明白无误、不可逆转,就是悲剧收场。这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共识,是一个底线,也正是现存后四十回得以和前面接续共存长期流传的根本原因。

文章第二部分谈到上文仅对“不可替代的后四十回”这一客观事实作了十分粗略的勾勒,而“不可替代的后四十回”本身又是一个可供探讨、引人思考的命题。这一命题远远没有终结,它不是静止的、僵化的,而是开放的、动态的,提供了巨大的讨论空间,容纳了各种不同的学术意见。笔者尽管关注这一问题,但并无专门研究,长期以来也试图求索,往往无果而返,倒留下了诸多困惑。这些困惑大体可以归结为:其一,关于后四十回作者问题的困惑;其二 ,关于程高本本身即甲乙之改的困惑;其三,关于后四十回评价悬殊的困惑。这第三种困惑对笔者而言,百思不解,因而最具诱惑力和挑战性。

先说其一即后四十回的著作权问题。目前看来,暂付阙如是较为谨慎稳妥、实事求是的做法。这里只就笔者个人有限的闻见感触略说一二。作为一个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青年学生,最初阅读《红楼梦》所接触的本子自然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普及本,那封面上赫然标明“曹雪芹、高鹗著”,这无疑是新红学巨大影响力的明证。事实上作为新红学主要代表人物的俞平伯从五十年代起就对高续说产生怀疑,到了六十年代,众多内外证使俞先生彻底动摇了高续说,而倾向于出自无名氏之手,在他“文革”前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中认为,从稿本即杨藏本看,甲乙两本皆非程高悬空创作,只是对各本整理加工的成织而已,这“本和他们的序文引言相符合的,无奈以前大家都不相信它,据了张船山的诗,一定要把这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塞给高兰墅,而把程伟元撇开。现在看来,都不太合理。”(俞平伯《谈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载《中华文史论丛》1964年第5)对此,其时远在“红”外的笔者当然毫无所知。到了八十年代之初,尽管笔者已经参与了新校本的一些具体工作,较之组内同仁,自身对于这个作者问题仍然处在一种懞懂的、不清醒的状态。校订组出于谨慎,人文新校本的著者署名一仍其旧。新版问世之初,海外周策纵先生就指出署名不妥,“高鹗实在没有著作权。他在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年)的春天才得由程伟元出示书稿,到同年冬至后五日,工竣作序,这中间只有十来个月的时间。”“程甲本单说排印就需要六个月,高鹗修补百二十回全稿的时间只有四个月”,除去校订整理前八十回,所剩时间“试问哪儿还来得及补作后四十回二十三万七千字的大书?”因此,“我们决不能把《红楼梦》三分之一的著作权就这样轻易地送给他!”“各种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还只能题作曹雪芹著,至多只能加上‘程伟元、高鹗修订’字样。这里还应该特别指出,这种搜集工作,功劳固然全在程伟元,就是修订或修补工作,程伟元也应该是主,高鹗是副,或同等重要。”撇开程伟元是不公平的。(周策纵《红楼三问》,1986年哈尔滨国际红学研讨会论文选序,见《红楼梦案》第303134页,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2月第1版)

 

类似周先生这样提出质疑的学者不少,也包括校注组同仁的自省。直到本世纪的三版修订之时,我们才把署名改为“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终于摆脱了新红学这一负面影响(其正面影响是辨析出前后的差异了),吸纳了学界几十年来的研究成果。在人文新校本之前,多位学者的校本早已采取了类此的署名了,我们实在是十分滞后的了。

当然,这并不等于“定于一尊”,而是留有很大的讨论空间,“无名氏”就是个未知数,就是有待探讨、包容不同见解的。

接着来说第二种困惑。正当程甲本竣工刷印、风行于世之际,不到三个月,又急急忙忙改订推出程乙本,从辛亥冬至后五日到壬子花朝后一日,相隔只有七十天。其中原委,令人迷惑不解。虽则序引之作,与实际出版时间或有迁延,当年无版权页,无法确认,但相隔不长大致不差。对此,乙本卷首“引言”作过说明,“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繆。今复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显然不是为了牟利,而是为了更加完善。胡适192711月在《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中,高度评价了程乙本,引例论证了“这个本子有许多改订修正之处,胜于程甲本”(胡适《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搂梦〉序》,见宋广波《胡适红楼梦研究资料全编》,第208)并将自己所藏程乙本推荐给亚东书局汪原放,重新标点排印,赞赏汪为学术牺牲商业利益的精神,愿为之序。汪原放认为程乙本力避文言字眼,都用白话,用俗语,用北京话,于读者是有益的。

然而,事情似乎不那么简单,从甲本到乙本,是否确乎改好了呢?后来的学者对此并不认同。王佩璋在1954年曾用甲乙两本逐字对校,断言“越改越坏”,重要例子有120处,撰有《红楼梦程甲乙本优劣》之文(未刊),她从九十回、一0一回中相关例子发现程乙本将原先甲本的人称弄反,变得文理不通,由此推断后四十回非高续,应另有其人。否则怎么会连自己所作都弄不懂呢!( 王佩璋《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载195723日《光明日报》,此据刘梦溪《红学三十年论文选编》下卷,464372)

嗣后,学者也循此思路从甲乙差异中探索作者问题。王佩璋在对校中,还发现了特异的版本现象,在上举王文的注中,她列出对校所得,谓甲乙本每页之行款、字数、版口全同。文字不同,甲本全书1571叶,到乙本未改者仅56叶,乙本因增字数,多4叶,到叶终又总是取齐成一字。1571叶中两本起迄之字不同者仅69叶。故两本分辨极难。又据魏绍昌《红楼梦版本小考》引汪原放的统计,甲乙两本改动字数全书有21506字之多,后四十回较少,也有5千9百余字。这样的改动,究竟是为什么呢?在中国出版史上,相隔不到三个月而相继刊印两部内容基本相同仅有文字风格差异的近百万字的长篇小说,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事。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实在是一道不易解开的难题。

关于从程甲到程乙改好改坏即优劣问题,如上所述是存在歧见的。学界多以程甲接近脂本较少改动而看重此本,也有学者以程乙顺畅通俗便于阅读而推荐乙本。好在如今以两者为底本的普及本都在流通,读者可以各取所需。然而从甲到乙变动之速改版之异则始终是萦绕在研究者心头挥之不去的一重迷雾。如今研究这一课题想要得到典型的程甲、程乙本已非易事,而肯于下大力气苦工夫者(非电脑所能代劳)更是凤毛麟角。

文章第三部分说的是,最令人困惑的是对后四十回评价的悬殊,无论是褒扬的还是批评的,两边都有我所敬重的前辈学者、作家或诗人。因此我不赞成所谓雅俗之分或者气质之别,前八十回本来就是大雅大俗、雅俗共赏的东西,后面何以要以此划线呢?笔者个人向来持“两个巨大”之见,即后四十回贡献巨大、落差巨大。这不是什么新见,正与大多数学人之见相同,而且自问并不是受新红学的影响,当初读小说尚不知新红学为何物,“落差”来自阅读的直感。八十年代中期的《不可企及》一文是因为服膺鲁迅、何其芳等前辈的论析,在他们的启发下,结合自身的阅读感受写下的。二十多年前读书很少(现在也不多),顾虑也少,困惑也小;嗣后渐渐的眼界较宽,特别是九十年代后期至世纪之交,在编选二十世纪上半叶红学资料之时,接触到牟宗三、吴宓、李长之、林语堂、许啸天、容庚、宋孔显等一系列对后四十回续书的高度评价,不禁大为惊诧,困惑也随之增大。老实说像林语堂《平心论高鹗》,此前是读过的,但未及多想,此时是这么多位都在肯定后四十后,其中不乏重量级人物,这就不由得你不去思考了。

上举诸前贤的评价之语常出乎我的意想,如牟宗三先生之见可作代表,他说:“人们喜欢看《红楼梦》前八十回,我则喜欢看后四十回。……前八十回固然一条活龙,铺排的面面俱到,天衣无缝;然而后四十回的点睛,却一点成功,顿时首尾活跃起来。我因为喜欢后四十回的点睛,所以随着也把前八十回抬高起来。不然,则前八十回只是一个大龙身子,呆呆的在那里铺设着,虽然是活,却活得不灵。”“全书之有意义,全在高鹗之一点。”(牟宗三《红楼梦悲剧之演成》,载《文哲学刊》1935年第4期。见《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第603)李长之以为高鹗文学上的修养,或者比曹雪芹还大高鹗更能写人精神的方面。……曹雪芹像托尔斯泰, 高鹗像朵斯退益夫斯基(引者按:即陀思妥也夫斯基)(李长之《红楼梦批判》,原载北平《清华周刊》第39卷第17,19333月版,见《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第406407)以上二位的话在三十年代就说了,至五十年代便有林语堂的专书《平心论高鹗》,他相信后四十回据雪芹原作遗稿补订而成,“《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后四十回是“亙古未有的大成功”,小说能为百代后世男女老幼共赏是因为有高本。(林语堂《平心论高鹗》,传记文学社印行,初版,111135)当代学人中亦有“《红楼梦》之深刻在后部”的主张。如果说,这种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还要高明的见解未必有多少人赞同的话,那么对一百二十回的整体接受则是普遍不过的事,本文第一部分曾述及现存后四十回得以与前面共存流传的原因,这里要说的是在总体接受的前提下特别称道援引后面的情节,这又当如何理解呢!有一位真正重量级绕不过去的人物,那就是王国维,他的《红楼梦评论》正是以百二十回为对象,称之为“彻头彻尾之悲剧”“悲剧中之悲剧”,乃一宇宙之大著述(王国维《红楼梦评论》,见一粟《红楼梦卷》第253254255)文中不乏对后部情节段落的征引和赞赏。

《红楼梦评论》是中国红学史乃中国学术史现代转型的标志,她第一次摆脱了传统的“考证之眼”,以宏阔的视野和缜密的逻辑,从哲学和美学的高度来衡定《红楼梦》的价值。这一著作的开创意义和历史地位已为大家公认。然而,作为后学和今人,笔者以为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由于该文立意高远、逻辑严谨,其方法论的意义远过对作品的具体评析。其二,由于该文本身的局限,试图以解脱之说来阐释作品,理论框架与作品实际之间存在错位。即认定人生之痛苦忧患“以解脱为理想”,这样的理念难以涵盖小说丰富复杂的内涵,而且为了印证“解脱之行程”,势必偏重后部,看取自九十八回至百二十回之事实据引宝黛最后相见一节为“壮美”之例。王文写于1904,尚在新红学创建之前,人们心目中并不着意于前后的差异,此点也是不宜忽略的背景。因此其三,作为后来者的现代学人,我们应当在王国维开创的全新诠释维度下对《红楼梦》进行整体把握,对作品的意义和价值进行更为深入细致全面准确的开掘,而不是抓住王文的缺陷疏失之处引以为据甚至任意发挥。一句话,就是要扬长避短或扬长补短。我们不应苛求前贤,任何大家都不是完人,著作也会有白璧之瑕。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已足够惊世骇俗,自此才给予《红楼梦》以崇高的精神定位,我们才得以在王文滋养启示下,发出自己的声音。今天,发扬这一论著的精髓,扬弃那些未必允当的枝节才是对待前辈名著应有的学术态度。

牟宗三是哲学家,其文《红楼梦悲剧之演成》看重结局与王国维有类似之处。他强调悲剧的根源在人生见地的不同,宝玉最终失玉----“无欲”,其对人间情感的决绝狠冷乃“天下之至悲”。故该文虽从大处着眼,见解独到,而对主人公及作品内涵的理解失之偏狭。李长之长达五万余字的长文大量征引小说原文,分析品鉴具体详实;而其中某些判断似较多参照域外名著,未必切当,这同三十年代开放的学术文化背景不无关系。

除王国维之外,对后四十回持肯定意见或赞赏其局部描写的学者还有很多,如周绍良、张毕来、聂绀弩、舒芜、王昌定等前辈,还有周围许多熟识的学友。他们的论著不仅从总体上称道后四十回钗嫁黛亡、大故迭起的悲剧收束,还着重举出了诸如焚稿断痴情、泪洒相思地、别父却尘缘等场面情节打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令人为之唏嘘不已、荡气廻肠、甚至欲哭无泪。的确,作为一个婚恋悲剧、家族悲剧、社会悲剧,它是成功的,许多改编之作也有相应的艺术效果,越剧《红楼梦》(加上唱腔和表演)甚至已被视为经典。因此,所有从这个意义上对百二十回包括后四十回的肯定和赞扬都是顺理成章的,也是笔者能够理解的。窃以为,在某些问题上,并不一定是非此即彼、冰炭不容,有时候可以亦此亦彼,即是说,由于立论角度的不同而有了不同意义上的肯定或否定,有了不同层面上的要求和期许。面对《红楼梦》这样一部包蕴丰厚、旨意深隐、复杂多元的文学作品,本身的多义多歧不容忽视。

笔者的上述想法是从鲁迅那里得到的启示。鲁迅涉红之作很少,多为史略之章节或杂文中带到,专门论”的只有一篇短文,即《〈绛洞花主〉小引》,只有不到四百字,开首便是大家熟知的著名段落,谓《红楼梦》问世以来,“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真是言简意赅,寓庄于谐。过往,我们较多地从读者接受的角度来引述这段话,其实小说的命意不仅因读者眼光的不同而有种种,而小说自身其命意就包含着种种,难以一言道尽。

这里,不妨重提老祖宗的论述,《文心雕龙·知音》谓:“夫篇章杂沓,质文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圆赅。慷慨者逆声而击节,醖藉者见密而高蹈,浮慧者观绮而跃心,爱奇者闻诡而惊听。会己则嗟讽,异我则沮弃,各执一隅之解,欲拟万端之变,所谓东向而望,不见西墙也。”二十多年前,倡导《红楼梦》主题多义性的学者早已让我们温习此论了。(刘敬圻《红楼梦主题多义性论纲》,载《红楼梦学刊》1986年第4)看来古今中外的优秀作品都因蕴含丰富而多义多歧。如有论者就认为“吾国之小说,莫奇于《红楼梦》,可谓之政治小说,可谓之伦理小说,可谓之社会小说,可谓之哲学小说,道德小说。”(见《红楼梦卷》第570)秉持多义的原则,鲁迅对《绛洞花主》这一剧本给出了肯定的意见,“以此书作为社会家庭问题剧,自然也无所不可的。” 《绛洞花主》为厦门大学学生陈梦韶据《红楼梦》改编的剧本,全貌已不得见,唯知全本共十四幕约十二万字,以宝黛爱情作为线索,首尾相贯,结构完整。鲁迅嘉许作者的熟于情节,妙于剪裁能够统观全局将一切熔铸于十四幕中百余回的一部大书一览可尽同是在这一短文之中鲁迅也坦陈自己眼下的小说人物并及于对续书的肯定和批评。要之,鲁迅并不以自己的所见排拒或贬抑他人,倒是多所理解和肯定。《红楼梦》之作为“社会家庭问题”小说自然得到认可。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一是《红楼梦》本身的多义性,二是对各种阐释的包容性,即各人尽可以有自己的眼光,对他者不一定要采全盘抹倒的态度,有时或可亦此亦彼,共存互容。

事实上,在前辈学者中对《红楼梦》版本采取通达态度的不乏其人,他们通常以百二十回本作为评说对象,对后四十回给以相当的肯定。除前文提到的之外,更有吴组缃、魏绍昌、启功、郭预衡等我所熟悉师长。启先生在1986年曾为哈尔滨国际红学研讨会题诗曰:“三曹之后数芹侯,妙笔程高绩并优。神智益从开卷处,石狮两个一红楼。”郭先生曾就宝黛恋爱悲剧两度撰文,其一题为《神圣的家族 爱情的悲剧》,均以百二十回为据。吴组缃先生在论及后四十回时打过这样一个比喻,“一个没有下肢的人,装上了橡皮腿;这腿没有神经血肉,捏捏不痛,搔搔不痒;但站得起来了,可以行动了,像个完人了。想到续书比装腿难,岂不教我们叹为不幸中之幸!若没有这个百二十回的本子,单凭那八十回,二百年来,这部书能如此为广大读者所传诵,那是无法设想的!(吴组缃《〈红楼梦〉版本小考》代序,见魏绍昌《红楼梦版本小考》第1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9月第一版)吴先生是中国红楼梦学会首任会长,这一比喻形象而且恰当,他认为续书如同义肢,差距不小,却万不可少。正是在这一方向和格局之下,得以开展正常的健康的学术探讨。

文章第四部分说的是,探讨之路,漫长而曲折,上述对后四十回肯定的包容和理解是在一定范围内和就一定角度而言的。既然落差不小,评价的歧异就很难消除,而且愈是发生在我所敬佩的学者那里就愈令人困惑。这里仅举一个例子略申己意。

第九十八回,小说写黛玉临终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这是她生命最后吐露出来的六个字,没有来得及说完,底下是什么?结合上回焚稿等情节看,读者心目中补足为你好狠心有的评论者因之有了这样的分析:“这六个字真不知蕴藏着多少难言之隐、难言之痛,是爱之深又恨之极的痴情人语,是深闺女儿临终的抢天呼地。”“它倾注了黛玉对爱情的忠贞,从而进一步揭示了人物心灵之美。”认为这是极有个性的文字,简直想不出谁能写得比它更好。(王昌定《关于后四十回的著作权问题》,载《天津社会科学》1982年第1)对此,舒芜先生结合中国古代婚恋悲剧的类型作了进一步的分析,他概括过往的悲剧一般有两种,或由父母之命或由男子负心,此则兼备双重,黛玉临终之言“是对负心人沉痛的谴责与质问,然而她永远得不到回答了。后来宝玉去潇湘馆哭灵‘你别怨我,只是父母作主,并不是我负心。’恰好是对黛玉临终质问的回答,然而他永远解释不了这个大误会了。两个人同受迫害,然而一个是至死不知道还有一个同心共命的之人,一个是一辈子永远得不到同心共命之人的谅解,都是一身而受两种悲剧的痛苦。(舒芜《说梦录》第4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9月第1)就事论事,这一分析是很有深度的。舒芜先生有深湛的古典文学修养,《说梦录》也是我素来爱读的著作,其中甲乙问答式的对谈本身就有兼容不同观点的雅量,常常代表作者观点的“甲”说里就有许多令我深受启发和赞同之点,如说后四十回里写得坏的地方,远比写得好的地方多得多。”黛玉的恶梦“太实、太直、太露”,“把黛玉的心灵写得太粗、太低、太浅”,怎么像少女空灵、曲折、幽深的爱情之梦呢!(舒芜《说梦录》第3440)诸如此类令我悦服的见解很多。然而上举对黛玉临终之言的分析则是我难以认同的。黛玉是抱着对宝玉的满腔怨恨、谴责质问离开人世的吗?

宝黛之间的木石前盟是一种心灵的感应,精神的契合,几乎具有某种先验的性质,无怪有人称之为“天情”。它是生死不渝、万古不移、不可阻隔、不会误解的,更不可能产生怨恨。小说描写二人刚一照面便似曾相识,以后虽有不虞之隙、求全之毁,滋生种种烦恼折磨,而终至彻底放心、完全放松、心照不宣。即便再有风雨摧折、外邪干扰亦会波澜不惊、磐石不移,此其一。其二,宝黛悲剧的性质恐怕不仅是婚恋悲剧、伦理悲剧、社会悲剧;也是性格悲剧、命运悲剧、存在悲剧。世人企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为他们终不能结合而扼腕叹息。然而如果设想他们“终成眷属”又怎样呢?记得蒋和森先生曾说过,“即使是林黛玉和贾宝玉如愿以偿地结为终身伴侣,这仍然还是一个悲剧。”(蒋和森《红楼梦论稿》第12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2月第1版。19909月第3,20066月印刷本)孤标傲世的林黛玉根本不能适应荣国府中宝二奶奶的角色,她将在新的冲突新的痛苦中走向悲剧。二十年前,笔者在思索薛林艺术形象的对举、木石前盟和金玉姻缘之对峙时曾设想,“倘若薛宝钗从来不说混账话,不曾劝谏留意仕途经济之类,是否能赢得贾宝玉那一颗赤子之心呢?回答仍然是否定的,对于贾宝玉来说,虽则两者都是美,但却是全然不同的美质。一种是能够与之感应、沟通、契合的,另一种则不能。形而上的精神生活、心灵契合,才是木石盟约不可移易的本原。可以认为即使不存在思想倾向、人生道路方面的分歧,薛宝钗这样个性气质的女性,依然不可能成为贾宝玉的意中人。而林黛玉即便真的成了宝二奶奶,她的个性气质也不可能使她称职遂心,依然不能摆脱悲剧的结穴。看来,她们的悲剧不单是爱情悲剧、婚姻悲剧、伦理悲剧、社会悲剧,也是性格悲剧、命运悲剧、存在悲剧。《红楼梦》曲中‘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到底意难平’一类感喟,不仅是对小说中具体的生活故事而发的,也是对普遍存在、永远存在的人生局限和人性局限而发的,因而悠长深远,不仅属于过去,也属于现在和未来。(吕启祥《老庄哲学和红楼梦的思辨魅力》载《红楼梦学刊》1993年第1期)

话似乎扯得有点远,然而牵一发动全身。这是林黛玉的临终之言,是小说塑造第一女主人公的最后一笔,关系到黛玉对宝玉的全部痴情如何归结,关系到木石前盟的前世今生。笔者难以认同的原因已如上述。说实在的,对于后四十回的许多精采之处,之所以未能心悦诚服,甚至感到若有所失,情形往往类乎此例。也就是说,作品原本具有的蕴含于人物关系和艺术构思之中的,或曰超乎故事层面的东西不复存在了。许多学者和同道在论及后四十回落差时常有憾于其缺少灵气、缺少诗意和哲理、缺少生活的气脉、缺少优美的意境等等,笔者深有同感。王蒙说得干脆,“它不再是艺术精品而沦为平常之作。”(王蒙《话说红楼梦后四十回》载《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期)平常之作当然不是平庸之作,但也不再是经典之作。艺术经典才会百读不厌,激发读者探寻它内在的诗意与美感,领悟那言外之意和象外之旨。

对于后四十回的许多场面和情节,历来歧见多多,褒贬悬殊。几乎很少有一种作品会引发如此不同的感受和争议,就事论事,或可见仁见智,就作品的整体而言,恐怕不那么简单。如果人们把《红楼梦》看作是一个恋爱婚姻悲剧、家族伦理悲剧、甚至社会历史悲剧,那么许多分析都是有道理的。然而《红楼梦》是一个“悲剧中之悲剧”,乃“一宇宙之大著述”,拜王国维所赐,我们在他开创的阐释空间里发现了《红楼梦》超越于一般的悲剧,它是命运悲剧、存在悲剧。在人类历史上,宇宙意志和社会意志常常是不可抗拒的,个体的人往往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就产生了所谓宿命感或曰命运感;而作为人、真正的人不能没有主体性,在与自然(包括疾病)和社会抗争(哪怕是微弱的抗争)中实现自身存在的意义,这就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红楼梦》的作者对人生和人性有极为精微独到的体察,他不一定很自觉,但在这样一个高度上思考了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的关系,人的存在的悲剧才得以被深刻地感受和表现出来。如果说笼罩《红楼梦》全书有一种无可摆脱的宿命感或曰命运感;那么,其对“人”的发现和礼赞则是一束穿透迷茫动人心弦的亮光,对于人性的开掘更是一帖沁人肺腑的良药。小说中黛玉、晴雯、鸳鸯以及一干女儿们像花朵一样美好却是弱小无助的,但当她们有所不为、有所不甘、有所不愿时,我们看到了人的尊严。在荒漠一样的人世间贾宝玉偏要多所爱,这就必然带来大苦恼,成就了他的大悲悯,显示了作家的大手笔。其中有的女儿并无多少自我意识或曰比较麻木包括平儿、香菱、袭人这样一些出色的丫头、侍妾,则通过宝玉的眼睛和感觉来彰显她们作为人的价值。书中那些并不可爱甚至可恶的人物如弄性尚气的薛蟠、徇私枉法的雨村以至欲望难遏的贾瑞,作品不仅写了他们做什么,还揭示了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或不得不这样做,因而怀有一种超乎人物之上的悲悯。至于贾政、凤姐等人更不是道貌岸然、机关算尽一类评论可以穷尽,即便到了后数十回,王夫人、贾母等也不是凶残、冷酷能一语定格的。小说在互为表里、互为因果、相互依存、彼此消长的种种关系中展现世情、刻划人物。人物本身存在着矛盾、作家的心灵也充满着矛盾,在大观的此岸与大荒的彼岸、昨日之我与今日之我、依恋与超脱、入世与出尘之间徘徊,有矛盾就意味着一种张力、就使人感到厚重、深邃,捉摸不透,把握不定。作品那种说不清道不尽的意蕴往往根源于此。到了后四十回似乎明朗、强烈了,但变得单薄、平面、一览无余,失却了原有那种醇厚、立体、多棱多维的意味。像生活本身一样五味杂陈五色俱全的原生态的《红楼梦》,沦为虽有形迹而缺少血脉神韵的次生品了。

文章最后写道,既然不满意、不满足于现在的后四十回,究竟怎样才是所期待的呢?答曰:不知道。原著杳然。所谓“据雪芹原意”创撰或“据残稿补成”都靠不住,那些据前八十回伏脉及脂评提示线索所作的推测只能是一种研究而非创作,而且推考出来的构想很可能是成书过程中某个阶段之设想而非定稿。总之,欲睹原著乃属奢望。

于是还有一种可能性也并非是全无道理的,那就是,《红楼梦》本来就没有写完,书至八十回难以收结,难以完成。《红楼梦》的前八十回远非完美,历来指謬摘误者很多,就章法结构而言、铺展得太开,俞平伯先生早就指出,全书上半部与下半部的分界“应在五十四、五十五回之间”,(《俞平伯论红楼梦》第69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3月第1版)戚本此处有“恰似黄钟大吕转出羽调商声”之评,此后本当急转直下,而实际上还在继续铺展,照此做法,将不止百二十回,难以收拢。当代作家王蒙也说过“这样一部包罗万象,像生活本身一样无始无终、无涯无际的长篇小说结束它是太困难了”。何况,“读小说读的是这个过程而不是结论”。(王蒙《话说红楼梦后四十回》载《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期)诚然,文学作品不是数理解题,列出了方程式不一定要给出答案,让读者自己去寻找答案,去思考求索不是更好吗!“五四”以后,有所谓“问题小说”,风行一时的《娜拉》,全剧结束时“砰”的一声关门出走了。鲁迅问道“娜拉走后怎么样?”答案不止一种。可见,没有结尾,或开放式的留白也是一种可能。还有人说,断臂维纳斯就很美,《红楼梦》前八十回已蓄足了势、埋下了足够的伏线和预兆,不补不续亦无不可。当然,这些大抵是现代人的揣想,在《红楼梦》的时代,怕是难以收束、未及完成,或是写完而真的迷失了。于今,只留下了永远的遗憾,成为一个绵延不绝的话题。

这一话题虽则诱人却很难解。由于我们对作者所知甚少,成书过程又十分复杂,特别是作品本身意蕴丰厚;因而后四十回既包含实证问题,也是理论问题,既是一个创作问题,更是一个美学问题。长期以来,笔者曾冥思苦想而一直未敢落笔。本文始于困惑,也只能终于困惑。8

白先生读过此文,颇有载誉并将其中一段话载入《正本清源说红楼》之中:“今天对于后四十回之不可替代的认同,已经放在较过去更加开阔的学术视野和更加坚实的学理基础之上了。 ………天地之间,由于有了程、高二人这一番劳绩,《红楼梦》这样一部尚未完稿、在流传过程中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奇书,得以用活字摆印的物化形态存留下来,既保全了前八十回的基本面貌,使之相对稳定,又有了后四十回,“颠末毕”,大体完整。这一功绩,怎样估计都不过分。”[9]这是不错的。然而我此文中的“困惑”依然存在,而我所敬佩的许多学者指出其落差,主要是“作品原本具有的蕴含于人物关系和艺术构思之中的,或曰超乎故事层面的东西不复存在了。许多学者和同道在论及后四十回落差时常有憾于其缺少灵气、缺少诗意和哲理、缺少生活的气脉、缺少优美的意境等等,笔者深有同感。王蒙说得干脆,“它不再是艺术精品而沦为平常之作。”(王蒙《话说红楼梦后四十回》载《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期)平常之作当然不是平庸之作。 10

蔡义江先生在《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一文全面地详尽地论证了两者的区别,它认为续作变了主旨,将红楼梦变为良缘,情节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扭曲形象,前后判若两人,语言干枯,全无风趣与幽默,缺乏创意,重提或摹仿前事;装神弄鬼,加重了迷信成分,因袭前人,有时还难免出丑。尽管如此,蔡先生并不否定程伟元、高鹗整理刊行传播的功绩。11以蔡义江先生德知识结构和学问修养,此文为议论落差最深刻到位德一篇,远胜于我。这也是造成我困惑的原因,即我所敬佩的学者对后四十回评价如此悬殊,老实说,我是服膺蔡先生见解的。

注释:1参见待发表吕启祥文《吕宝康叔父活在友人韦达心中》写于2019.5.31

2白先勇:《贾宝玉的俗缘:蒋玉涵与花袭人兼论<红楼梦>的结局意义》

3】《〈红楼梦〉新校本校读记》,写于1983年春,《红楼梦学刊》,1983年第三期。并载《红楼梦开卷录》第332-404页。

4】见吕启祥文:《秦可卿形象的诗意空间----兼说守护“红楼梦”的文学家园》,《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4期,在美国期间写于2006年上半年。并载吕启祥著《红楼梦会心录》,商务印书馆201512月增订版。

[5] 写于2012926日,这是一篇纪念端木蕻良诞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发言文字稿,所引端木老的话,均出自《说不完的红楼梦》一书。载《曹雪芹研究》2012年第2期,总第4期,收入《红楼梦会心录》商务版。

6】见《中国古典小说集》第29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月版。

7】写于198410月,原载《红楼梦学刊》1988年第1辑第1-14页。

8《不可替代的会四十回及诸多困惑写在程高本刊行220周年之际》,写于2012年春至夏,载《曹雪芹研究》总第四期(2012年第2期),并载吕启祥著《红楼梦会心录》、又载吕启祥著《<红楼梦>校读文存》,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6年版。

[9] 《正本清源说红楼》白先勇主编:《正本清源说红楼》第36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4月。

10《不可替代的会四十回及诸多困惑写在程高本刊行220周年之际》

11】蔡义江文:《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载《蔡义江新评红楼梦》附录,龙门书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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