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元论将世界划分为物质与精神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这种划分在探讨智能时显得尤为狭隘。它将智能单纯归结为非物质的心灵属性,忽视了智能的多元本质,包括其与大脑神经网络的复杂生理基础、身体的具身性以及人工智能所体现的技术与物质载体的关联。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使得人们难以从多维度、跨学科的角度去全面理解智能,从而掩盖了智能作为一种复杂、多面且与物质、身体和技术紧密相连的现象的丰富内涵。
一、哲学中的二元论对智能描述的局限性
1. 身心二元论的割裂
哲学中的二元论,尤其是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将心灵(精神)与身体(物质)视为两种完全不同的实体,并将智能视为心灵的专属属性,而忽略了身体对智能的贡献。而具身认知理论认为,身体的结构、感觉运动系统以及与环境的交互对智能的形成和表现起着重要作用。然而,二元论将智能与身体割裂,使得人们难以理解智能的具身本质,从而无法全面把握智能的生成机制。例如,当我们谈论“直觉”或“灵感”时,二元论可能会将其归结为心灵的神秘力量,而忽视了大脑神经活动、身体状态以及环境因素对这些认知现象的影响。
2. 对智能的神秘化
二元论强调心灵与物质的分离,容易将智能视为一种超自然的、不可理解的力量。这种观点阻碍了人们对智能本质的科学探究。实际上,智能是一种复杂的自然现象,可以通过神经科学、认知科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来揭示其机制。但二元论可能会让人们认为智能是一种独立于物质之外的“灵魂”所具有的能力,而忽视了大脑神经网络的复杂结构和动态活动对智能的决定性作用。
3. 忽视智能的动态性
哲学中的二元论往往将智能视为一种静态的、抽象的属性,而忽略了智能的动态性和过程性。智能是一种在与环境的交互中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能力,而二元论的思维方式难以捕捉这种动态性。如人类的智能在学习、适应环境以及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进化和改变。这种动态性是智能的重要特征之一,但二元论的割裂思维模式使得人们难以从动态的角度去理解智能的本质。
二、数学中的二元论对智能本质描述的局限性
1. 数学中的二元论背景
在数学中,二元论可以体现为对离散与连续、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等概念的对立划分。如离散数学研究离散对象的结构和性质,而连续数学则关注连续对象的变化规律。这种划分在数学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描述智能时却显得过于简化。
2. 智能的复杂性与数学二元论的简化
智能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系统,既包含离散的符号处理(如逻辑推理、语言理解),也涉及连续的动态过程(如感知、情感、直觉)。然而,数学中的二元论往往难以同时处理这种离散与连续的复杂性。人工智能中的符号主义(基于离散符号的逻辑推理)和连接主义(基于连续的神经网络)分别从离散和连续的角度研究智能,但都难以完全覆盖智能的全貌。符号主义在处理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方面存在局限,而连接主义在解释符号和逻辑推理方面也面临挑战。
3. 对智能的片面理解
数学中的二元论可能导致对智能的片面理解。将智能简化为可计算的、确定性的过程,而忽视了智能中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创造性。智能不仅仅是逻辑和计算,还包括情感、直觉、创造力等难以用数学模型精确描述的方面。人类在艺术创作、情感表达和道德判断等领域的智能行为,很难用离散或连续的数学模型完全描述。这些谋算或算计行为涉及复杂的情感、文化背景和主观体验,超出了数学二元论的描述范围。
总之,哲学与数学中的二元论在描述智能的本质时都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哲学中的二元论割裂了心灵与身体、智能与物质之间的联系,对智能的神秘化和静态化理解掩盖了其具身性和动态性;数学中的二元论则难以同时处理智能的离散与连续、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等复杂特征,导致对智能的片面理解。智能的本质是多元的、动态的、与物质和环境紧密相连的复杂现象,需要从人-机-环境多学科、多维度的角度进行综合研究,而不能仅仅依赖于二元论的简化框架。
智能中的事实性因果与价值性因果
事实性因果、价值性因果与智能之间存在着紧密而复杂的联系。从智能的角度来看,事实性因果是智能系统理解和改造世界的基础,可以帮助智能体(无论是人类还是人工智能)识别事物之间的客观规律和逻辑关系,从而做出准确的预测和决策,人工智能通过学习大量的数据和物理规律,能够理解因果关系,如自动驾驶系统通过识别交通信号和路况来做出安全驾驶的决策。而价值性因果则为智能提供了方向和目标,充分体现了智能主体的价值观和意图,决定了智能行为的最终目的。人类智能在追求知识、财富或幸福时,是基于对这些价值目标的主观判断,而人工智能的设计和应用也往往是为了实现人类所赋予的特定价值目标,如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生活质量等。因此,智能的发展既依赖于对事实性因果的精准把握,也受到价值性因果的引导,二者共同塑造了智能的行为和决策模式。
一、事实性因果与价值性因果
1. 定义
事实性因果是基于事物之间实际发生的因果关系,主要关注事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和逻辑联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可以通过观察、实验等方法来确定,如物体从高处落下是因为受到地球引力的作用。在这个例子中,“物体从高处落下”是结果,“受到地球引力的作用”是原因。这种因果关系是可以通过物理定律来解释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愿为转移的。
价值性因果是基于价值判断的,涉及到人们对于事物重要性、意义等方面的主观评价。价值性因果往往和目的、意图相关。一个人努力学习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在这个例子中,“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是目的,而“努力学习”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里的因果关系是建立在人们对于“更好的工作机会”这一价值目标的追求之上的。
2. 区别
(1)客观性与主观性
事实性因果是客观的,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如火会燃烧,是由火的物理特性(如高温、氧化反应等)决定的,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这种因果关系,它都客观存在。而价值性因果是主观的。它因人而异,取决于个人的价值观。比如,对于一个追求财富的人来说,努力工作是为了赚钱,这是一种价值性因果;但对于一个追求精神满足的人来说,可能更看重工作带来的成就感,而不是金钱,这就体现了价值性因果的主观性。
(2)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事实性因果在很多情况下是比较确定的。在自然科学领域,经过严谨的实验和理论推导,很多因果关系是可以明确确定的。化学反应中,特定的反应物在一定条件下会生成特定的产物,这种因果关系是确定的。而价值性因果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因为价值观念会随着社会环境、个人经历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例如,过去人们可能认为稳定的工作是最有价值的目标,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人更看重工作的自由度和创造性,价值性因果关系也随之改变。
(3)适用范围
事实性因果主要适用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这些领域强调规律性和可重复性。在建筑领域,建筑物的稳定性是由材料的强度、结构设计等因素决定的,这些是事实性因果关系。而价值性因果更多地应用于人文社会科学、伦理道德等领域,在社会学中,研究人们的社会行为时,往往要考虑行为背后的价值观念,如人们参加公益活动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帮助他人是一种有价值的行为。
3. 联系
价值性因果往往建立在事实性因果的基础之上。人们的价值判断是基于对客观事实的认知。如人们认为健康是重要的价值目标,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健康的身体是能够正常生活和工作的事实基础。同时,价值性因果也会影响人们对事实性因果的探索和应用。人们因为重视环境保护这一价值目标,会去研究和应用那些能够减少环境污染的事实性因果关系,如开发可再生能源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因为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环境问题,这是基于事实性因果(可再生能源的物理特性)来实现价值性因果(环境保护)的过程。
这两种因果关系在我们的生活中都非常重要,理解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和做出合理的决策。
二、智能是事实性与价值性因果的融合
智能可以被视为事实性因果与价值性因果的融合,这种融合体现了智能在理解和决策过程中的复杂性和综合性。
1. 智能对事实性因果的依赖
智能的基础在于对事实性因果关系的识别和理解。无论是人类智能还是人工智能,都需要通过感知、学习和推理来掌握事物之间的客观规律。科学家通过实验和观察发现物理定律(如牛顿运动定律),这些定律揭示了物体运动的事实性因果关系。同样,人工智能系统通过数据训练学习到的模式和规律,也是基于事实性因果的。例如,机器学习模型能够预测天气变化,是因为它学习到了气象数据之间的因果关系。事实性因果为智能提供了知识基础,使智能能够基于客观规律做出准确的判断和预测。
2. 智能对价值性因果的驱动
智能的行为和决策往往还受到价值性因果的引导。价值性因果体现了智能主体的目标、意图和价值观,决定了智能行为的方向和目的。人类追求幸福、健康或财富,这些目标都是基于价值性因果。同样,人工智能的设计和应用也是为了实现特定的价值目标。譬如,医疗人工智能的目标是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治疗效果,这是基于对“健康”这一价值目标的追求。价值性因果为智能提供了动力和方向,使智能能够根据目标做出有意义的决策。
3. 智能是事实性与价值性因果的融合
智能的决策过程是事实性因果与价值性因果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智能需要通过事实性因果来理解世界,获取知识和信息;另一方面,智能需要通过价值性因果来确定目标和优先级。自动驾驶汽车需要通过传感器和算法理解交通规则和路况(事实性因果),同时它需要根据乘客的安全和舒适性(价值性因果)来做出决策,如选择最优路线、避免碰撞等。在人工智能中,这种融合体现在算法的设计和优化上,如强化学习算法通过奖励机制(价值性因果)来引导智能体学习最优策略,而策略的学习过程则依赖于对环境状态和动作之间因果关系的理解(事实性因果)。简言之,智能的高效性和适应性正是源于这种融合。通过事实性因果,智能能够基于客观规律做出合理判断;通过价值性因果,智能能够根据目标和价值观做出有意义的选择。概括而言,智能是事实性因果与价值性因果的融合。事实性因果为智能提供了客观的知识基础,使智能能够理解世界;价值性因果为智能提供了目标和动力,使智能能够做出有意义的决策。这种融合不仅体现在人类智能的行为和决策中,也是人工智能设计和应用的核心。只有将事实性因果和价值性因果结合起来,智能才能真正实现高效、适应性强和有意义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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