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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0 日,重庆大学发布通告,宣布了对该校发表 14 篇 SCI 论文的本科生——化学化工学院 2021 级本科生刘某乔,以及其父——同在化学化工学院的教授刘某华的调查处理结果。
通告显示,刘某乔系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某华之女,刘某华安排刘某乔参与了其本人部分署名论文和专利的研究工作,存在论文和专利署名不当的学术不端行为。此外,刘某华的论文中还存在图片上传错误等学术不严谨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按相关程序撤销刘某乔获得的国家奖学金等荣誉和奖励。
此前,刘某乔在国家奖学金公示阶段,因为本科阶段发表 SCI 一区期刊论文 5 篇、SCI 二区期刊论文 9 篇,获 3 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引发网友关注和质疑。随后,网友进一步发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化工学院教授刘某华疑似为该本科生父亲,该教授名下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名单中包含刘某乔的名字,日期横跨 2016 年 11 月至 2023 年 6 月,最早的申请时间阶段刘某乔尚处于初中阶段。此外,尽管刘某乔在其发表的所有论文中均未担任第一作者,但刘某华频繁与其共同署名。
据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官网介绍,刘某华为该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负责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庆市重大科技专项等。2022 年,曾有一篇《关于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长江学者刘某华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的举报信》指控该教授及其团队科研论文发表中存在严重的编造实验内容、编造实验数据及重复发表实验成果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当时校方调查后认为,举报内容并未构成学术不端,仅指出论文图像使用不够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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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5-1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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