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颖
《周易》解字之22“王”-易学115
2025-8-14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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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王”的本义,恐怕没有什么异议,指的就是君主。但是关于该字的源流及意义,恐怕还需要进一步辨析。

   本文试图从人类学和诠释学理论角度,来分析”王“字背后可能代表的文化含义,准备谈到四个方面:

   1、“王”很可能并非“商王”的自称,而是它人对“商王”的尊称。

   2、“王”与“士文化”相关。

   3、“王”就是“士”的中心。

   4、“王”是“王国”形成的必要标志,但并不能证明“王国”存在。

   以下为正文。

“王”很可能并非“商王”的自称,而是它人对“商王”的尊称

   传统认为,商时期的君主常用自称为“余(予)一人”,其依据来自于《礼记·曲礼下》:“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

   这种说法在《尚书》中似乎也得到印证:

  •  《尚书·汤誓》:“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

  •  《尚书·汤诰》“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

   但是,这种说法是值得怀疑的。

   1.首先,从现代文法分析,“余一人”明明是短语,而非独立的称谓。

   “一人”表示“单独一个”的意思,它在句子中有着明确的语法作用,不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于君主的自称。忽视“一人”的语法功能,就等于否定了其在语境中的意义。

   2.其次,王独用特定称谓只是一种假设,尚未经过证实。

   我们知道,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确立了“皇帝”的称号,并自称“朕”,从而与他人区分开来。这种“皇帝独用特定称谓”的历史事实,容易让我们产生一种惯性思维,认为所有的“王”在称呼自己时都与其他贵族不同。然而,这种推断过于武断。称谓是一种历史现象,并非与生俱来。在原始部落时期,部落首领的自称与部落成员可能并无二致,至少现代研究尚未证实其存在显著差异。

   3、甲骨文的研究表明,第一人称代词有“朕”、“余”、“我”等3种。

   “朕”和“余”在“王卜辞”中确实是商王的自称,但在“非王卜辞”中也同样作为自称使用。这说明“朕”和“余”并非“王”的专属称谓,而是商族贵族都可以使用的。至于“朕”和“余”的区别,尚难确定,“余”的使用似乎更灵活。至于“我”,大部分情况下指“我族”,是对自身群体的称呼,在部分语境下也指代自己。而且关于”我“的用法,在《周易》文本中也具有同样的特点。

   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商朝时“王”的自称与贵族并无太大区别,并未在称谓上划分出”礼制“来。

   尽管”王“对自称没有独特的礼制,但其他贵族和外族对“王”的称呼却有所不同了。这就像在现代社会,我们对他人的称呼往往会依据其职位和身份以示尊重。在《周易》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不同地位人物的多种称谓:

   “大人”:在《周易》中,“大”字本身似乎就是敬称。它通常用于褒义语境或称呼地位较高的人物,并没有发现在表示贬义的时候使用“大”字。比较常见的就是“利见大人”,这里的“大人”应该指地位比较高的人物,如替“商王”管理各种事务的“配主”和“夷主”。其中“配”就是“妃”,“主”字象形为“灯火”,表示具有“统领”和“支配”地位。“配主”是商王家庭(后宫)中具有支配地位的管理者,“夷主”则是“众夷”的管理者,他们都属于”大人“。当然”大人“还包括为“王”提供私人服务的“臣”,或商族中威望很高的人。

   “君”:在《周易》中,作者周文王自称为“君子”。“君”应该是家庭部落或“侯地”领袖的称呼。当一个大部落分家时,分割出去的群体在某地安居,负责这个群体的领导者或族长就被称为“君”。至于“君子”,其实是谦称。“子”的意思是后辈、年轻人。《周易》作者周文王虽贵为首领,但依然自称为年轻人,以表达谦虚。在某种语境下,不能或无法表达谦虚之意时,就可以单独使用“君”字,如:

   “武人为于大君”:这句意为“(我)可是军人,(因有战功)才当上‘大君’之位”。语境强调“君”之位的高贵与得来不易,因此使用了褒义的形容词“大”。

   “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意思是:”帝乙(商纣王的父亲)“把妹妹嫁给我,他这个作为”君“的人,衣袖还不如”娣“(指帝乙的妻妹,因为”妹“的年龄太小,就换成了”娣“)的衣袖(暗示政治手腕)好呢!这里的“君”没有修饰词,因为文王正在批评已故的帝乙(“帝”可能是对已逝商王的尊称),其政治手腕不如其妻妹(“娣”),语境带有贬义。

   “公”:在《周易》中,“公”指地位极高的“君”,例如:

  •  《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这句表明,只有“公”才有资格与“天子”直接对话,下属则没有此资格。这暗示周文王当时已获得了“公”的地位。

  •  《益·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此爻辞描述周文王用珍贵的“圭”(表达极度重视与尊敬)向“公”致信。这进一步说明了“公”在当时拥有极高的地位和强大的实力。

   综上所述,人们对自己的称呼(自称)和对它人的称呼是完全不同的。对自己的称呼比较随便,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自称为“朕”、“余”、“我”。但是对它人的称呼,人们要更加小心和重视,往往要称呼对方的地位、爵位等,以表示尊重。

   由此在商朝,对一般贵族的称呼,和对“王”的称呼就不可能是一样的。商朝的“王”专指“商王”一人,周朝因袭此制度,“王”则专指“周王”。直到春秋时期,周王室地位衰落,“王”的称谓才不断泛化。因此,“王”并非商王独有的自称,而是它人对”商王“的尊称,用以区分他与所有其他贵族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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