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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淼语连珠”和其它 精选

已有 4452 次阅读 2007-12-5 23:19 |个人分类:文学|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我的博客的后台支持者陈辉同学新近推出“淼语连珠”,这是一个既让我脸红又有些让我得意的东西。今天早上我发现出现了“随机语录”,后来,根据Phiphy同学的留言,“随机语录”改成了“淼语录”,她觉得很暧昧,建议改成“淼语连珠”,就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我小时候是一个很没有特点的人,至少我的父母是这么说我的。那时年轻人的出路很少,毕业后要么下乡,要么在工厂当工人,要么参军去。隔壁的小时候的 朋友喜欢打篮球,母亲就说看人家多有出息,长大了至少能够参军,退伍或转业回来就是工人或干部了。你能干啥?没事捧一本书,长大了如果上不了大学,你也写 不成书。就是能写书,没准弄个帽子戴戴。所以那时,我知道我唯一的强项就是读小说,偶尔生吞活剥一点古典诗词什么的,整个一个废人。

后来另一个邻居叔叔是领导的秘书,没事写点字啊诗词什么的,我就跟着去学点平平仄仄平平仄,居然也能写几句了,一写还真觉得不得了,似乎也能照猫画虎来个豪放派什么的。后来长大了,回去看看那时的平平仄仄平平仄,原来是那么幼稚。结论:我小时候压根什么特点也没有。

我的运气很好,正好碰上恢复高考,那时大家不学,于是投机考上了,也并没有觉得自己在科学上有特长。即至今天,依然这么觉得。回国后因为偶然的机遇在网上码字,开始觉得码字也是一种发泄精力和感受的途径,码字就这么一直码下来了,并不觉得自己就有码字的天赋。

一个人,总喜欢在自己的专业之外找特长的,因为那可以成为一种在外是遮蔽自己弱点的盾牌,在内是安慰自己的借口。一物两用,实在妙不可言。即使在自 己领域是大师级的人物,也不免如此,有时甚至更厉害。例如金庸小说中的人物,黄药师不认为自己的武功有什么了不起,却非常得意于自己的音乐天赋和奇门遁甲 之类的旁门之术。老顽童更不在乎自己的武功,却羡慕小龙女的役使玉蜂的本事。就是物理界的绝世人物老爱,也觉得他的小提琴拉得比他的物理要美妙多了。

当然,我这样的凡人,不会将自己的爱好看得重于自己的专业,因为两者都不成,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对自己专业和爱好的“享受” 却比那些牛牛们要多得多,因为专业离登峰造极还远得很,自然不会产生寂寞感,没有独孤求败的高处不胜寒,没有天外飞仙的我欲乘风归去。一招一式,觉得美得 很,虽然同时也觉得美得也有限。而对于爱好中的美的感受亦如此,既然和专业一样那样的半生不熟,一花一叶,自然也美得很,虽然美得有限。

在这里写好的文字,如果当时觉得好,自己是要反复读几遍的。先是要修改错误,不免读三两次,然后觉得偶有佳句,或者文思连绵有趣,再读几次,这是一种文字自恋。过去写物理文章都没有这种感受,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老爱那么钟情于自己的小提琴的成就。

上面说的是主博文。如果将这里的评论叫作跟帖,我的回应也叫作跟帖,我基本不重读自己的跟帖的。所以陈辉做出“随机语录”后,他的“随机集”中有很多来自跟帖,我有些惊讶于自己的“淼语连珠”了。原来自己即使是在回帖的时候,也藏有机心和“妙语”的。

我大量写中文时间不算长,也就五六年的光景。这五六年时间中悟出的自己的“道”就是,文章不能着相,不能过多地强调文字本身。在这一点,我很赞成王 小波,文章首先要有趣,可以局部有趣,也可以整体有趣,而文字的逐句营造,反而是次要的。他喜欢翻译家查良铮和王道乾,这一点至今我没有咂出味来。后进如 冯唐等人强调文字本身,觉得王小波在这方面做得不好,我不觉得。文章首先要营造意味,其次才是文字本身,所以我觉得冯唐和周晓枫等人有点落了下乘,当然我 不爱读小说,冯唐的小说基本没有读过,有没有真正能够打败时间的东西不知道。王朔是个例外,特别是他最近的两本书,文字和整体都有新意。

回到自己,虽然我这么强调刻意营造文字的不重要,由于我是文章的业余初段,其实着相着得厉害,才有所谓的“淼语连珠”。这个习惯的养成,一是生活中 自己确实是个喜欢玩笑的人,二是网上遇到一两位朋友都是机智过人的人,久而久之在写文章的时候将机智不知不觉地当作主料了。尽管我想弱化文字本身,我还是 觉得幽默是好文章不可或缺的,而个人比较喜欢不过火的幽默,将幽默藏在话语之中,有点冷幽默的意思,也不全是-因为这一点,我不太喜欢北京人式的幽默。我 没有在四川生活过,过去看过一部电视剧,叫《柯得平》,觉得重庆人的幽默更有意思。如果在冷冷的幽默之外加上不装腔作势的文化感悟或者不管什么感悟,那就 会有惊喜的华丽丽的幽默感了。

我最怕遇到认真的人和认真的场合,在那样的场合,我的幽默感不翼而飞,例如开专业会,特别是开评议会,我完全是另一个人。

下面从陈辉做的“淼语连珠”中随机选出几条

你要看了打瞌睡不要怪我。以后我可以将这本推荐为取代安眠药的“绿色”产品。

中国现代史上什么样的观点都有,因为西化太激烈了。最近看到许地山的一篇文章,居然提倡男女穿一样的衣服。林语堂则反对西服,提倡长袍,这样我们不 需要皮带,将所有的重量都放在肩上。我觉得最可笑的是恢复汉服的观点。穿上汉服,不要说骑车或者开车,恐怕骑驴都难。古人早就知道了,所以要学胡服骑射。

李敖长得帅最多是附加分吧,他牛叉,幽默,这是吸引人的地方。

然而,垃圾里翻出来的东西可不是那些垃圾制造专家的产品, Yang-Mills是这样,弦论将来可能证明是一个超级垃圾场,同时也是一个超级黄金矿。

考什么?考红玫瑰白玫瑰?你放心,老爱如果考这个肯定满分,我指的是后来的老爱同学,不是年轻时的小爱同学。老爱同学晚年总结说,他的两次婚姻都是不成功的。

我也一向佩服杀牛用鸡刀的的人。我写这篇博文,就是希望年轻人注重直觉的培养,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工具。我看过杀鸡用牛刀的,甚至用牛刀最后连麻雀也没有杀到的。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一个中国人在西方做出主流上的100分,而另一个中国人在中国做出自己的50分,我会认为后者比前者强几倍,如果我有权力雇人,我雇后者,不雇前者。

我个人的看法,Heisenberg那样的风格需要,Dirac那样的风格也要,我确信这两个人的研究哲学是不同的,他们发挥了自己风格的极致,所以非常成功。

从这个角度来看,张爱玲的确是中国小资的鼻祖。据说她因为被逼下乡,看到了落后,自己又不愿意歌颂,最终出走香港的。眼里不愿看到落后和愚昧,这是 一个人的选择,不错。如果她象其他“爱国”作家一样,中国就会失去了一个精致但真实的样本,我们也就失去了在生活好的时候拿来品味的对象。

好啦,到此为止,感谢陈辉同学。最后再贴一下我今天对Phiphy的说话:

Phiphy:

我才注意到,晕啊。走上神坛太早了点吧? 谢谢“淼语连珠”的提议,虽然很惬意,不过实在有点不敢当啊,有些拔高了啊。

最近看川端,写字都有点日本化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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