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雷
《新药史话:从万能药到生命科学前沿》导读(第三章 从大学到药典、药品监管法案)
2025-7-3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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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药品监管与疫苗发展,这是一部守护人类健康的进化史。药品与疫苗的发展,是人类对抗疾病、追求健康的重要篇章,其中药典的诞生、药品监管的演变以及疫苗技术的进步,构成了这一历程的关键脉络。

一、药典:医药知识的权威宝典

药典作为医药领域的权威指南,其发展历程见证了人类对医药知识的系统整理与传承。最早的官方药典《唐本草》诞生于我国唐朝,彰显了古代中国在医药领域的卓越成就。西方虽早有希腊医生迪奥斯科里季斯的《药物学》,但官方药典的出现晚于中国。此后,不同国家和地区相继推出具有影响力的药典,如《纽伦堡药典》《阿姆斯特丹药典》以及英国近代第一部正式药典——1618年出版的伦敦药典等,这些药典为规范药品标准、保障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药品监管:从无序到有序的艰难蜕变

药品监管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从宽松到严格的漫长过程。在美国,早期药品市场乱象丛生,专利药泛滥,虚假宣传盛行,药品质量缺乏保障,药物滥用问题严重。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食品掺假、药品造假等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开始呼吁加强监管。哈维•华盛顿•威利等有识之士积极推动立法,通过不懈努力,1906年美国通过了《纯净食品与药品法案》,开启了药品监管的新纪元。此后,不断修订完善的法律法规,如《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基福弗 - 哈里斯修正案》等,逐步增强了监管力度,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

在这一过程中,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前身机构发挥了关键作用。从早期对“液臭氧”“微生物杀手”等假药的查处,到应对磺胺酏剂事件、沙利度胺事件等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监管机构在与药商的斗智斗勇中不断成长,逐步确立了在药品监管领域的权威地位。尽管过程中遭遇诸多挑战和挫折,但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为公众用药安全筑牢了防线。

三、疫苗发展:科技突破与监管完善的双重奏

疫苗的发展是人类对抗传染病的重要武器。从早期白喉抗毒素等生物制品的生产,到脊髓灰质炎疫苗的研发与推广,疫苗技术不断取得突破。然而,疫苗研发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期间经历了诸多波折与挑战。例如,脊髓灰质炎疫苗事件中,卡特公司制备的疫苗出现问题,反映出疫苗生产质量控制的重要性;SV40病毒的发现,引发了对疫苗安全性的深入思考。

在疫苗发展过程中,监管机构的作用至关重要。从《生物制剂控制法案》的出台,到生物制品标准分部(DBS)的成立与调整,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尽管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争议与不足,但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调整监管策略,确保了疫苗的质量与安全。同时,科学家们的不懈努力推动了疫苗技术的创新,如萨宾口服减毒活疫苗的成功研发,为全球脊髓灰质炎的防控做出了巨大贡献。

药典、药品监管与疫苗发展紧密相连,共同守护着人类的健康。药典为药品提供了标准规范,药品监管确保了药品市场的有序运行,疫苗发展则为人类抵御传染病提供了有力武器。在未来的征程中,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监管体系的持续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人类将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健康挑战,迈向更加健康美好的未来。 

1、最早的官方药典:《唐本草》

公元77年前后,希腊医生迪奥斯科里季斯(Dioscorides)的《药物学》一书(记载了约600种生药)视为最早的药典。不过,官方出版的最早药典,却是我国唐朝时期修订了各类方剂的官方参考书《唐本草》。

知识的传播却需要花费资源,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没有相应的教育机构主持,或者资本的助推,知识传播的需求,无法被满足。早在西周就出现了太学。后来孔子(前551-前479)普及了私学。最著名的太学生刘秀(前5-57),建立了东汉。

 2、西方医学的传播与《纽伦堡药典》

现代意义上,最早的大学是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Bologna),成立于1088年左右。最开始的大学并没有固定的课程表,而是在学生的要求下,医师通过演讲、现场演示的方式授课。

蒙彼利埃大学正式成立于1289年。16世纪,有位著名的学生诺查丹玛斯(拉丁语名:Nostradamus1503-1566)被该校除名。诺查丹玛斯发明了一种药“粉红药丸”,来对抗鼠疫。他后来又成为占星家、和著名的预言家。他最著名的作品是1555年的《预言(Les Prophéties)》一书。

药学家瓦勒留斯·科杜斯(Valerius Cordus,1515-1544)和父亲奥伊修斯•科杜斯(Euricius Cordus1486-1535,还是位诗人)都是德国当时知名的医生和植物学家。他于1539年在维滕贝格大学开设《本草(Materia medica)》讲座,备受欢迎。在1540年,科杜斯合成了乙醚。1542年,科杜斯出版了一本五卷草药合集《植物学历史》,他把植物外部形态分类的描述规范化。当年,他接受纽伦堡当地的有偿委托,写一部药物(草药)合集,相应工作于1543年完成,这就是《纽伦堡药典》(也称《药房(Dispensatorium)》)。其中,“复方”篇有44种丸剂配方和42种糖浆配方,其次是38种“芳香糖果”和29种“泻药和溶剂”,23种软膏等药品。

 

3、郁金香市长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药典》

荷兰大城市阿姆斯特丹同样有源源不断的人们前往美洲开始新生活。负责检查健康的,是当时的外科医生尼古拉斯·图尔普(Nicolaes Tulp1593-1674)。年轻的画家伦勃朗(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1606-1669)绘制了著名的《尼古拉斯·图尔普医生的解剖课(The Anatomy Lesson of Dr. Nicolaes Tulp)》。画上的每个人都付了钱,中心人物图尔普付出了两倍。

1635年,阿姆斯特丹爆发鼠疫。图尔普召集了他所有认识的医生和化学家朋友,在1636年撰写了荷兰第一部药典——《阿姆斯特丹药典》。

Tulp”并非他的本来姓氏。而是当时荷兰兴起了郁金香(Tulip)热,所以他改了姓。在荷兰,1636-1637年间,郁金香投机达到顶峰。这是历史上第一次金融泡沫。

 

4、英国的药典与药剂师协会 

在哥白尼《天体运行论》出版的同年,1543年,另一本具有重要价值的书也出版了,那就是安德烈•维萨里(Andreas Vesalius,1514–1564)的《人体构造(The Fabric of the Human Body)》。维萨里的一个英国学生,约翰•卡尤西(John Caius,1510 –1573)是英国玛丽一世(Mary I,1516-1558)、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1533 -1603)的御医,并长年担任英国内科学院(College of Physicians)的主席。

1617年,詹姆斯一世给予许可,药剂师协会从杂货商行会(Grocers' Company)中分离出来。1618年,英国内科学院组织出版了一部伦敦药典,并被政府赋予官方地位,不按药典要求制备药品是违法行为。这是英国近代第一部正式药典。

尼古拉斯·卡尔佩珀(Nicholas Culpeper1616 –1654)曾代表药剂师协会抗议内科学院对医学执业权的垄断。并且,他本人还出了本书《英国内科医生(The English Physitian)》。不过,因为他免费为病人看病赠药,结果药剂师协会反而与之冲突。

1665年伦敦鼠疫爆发,查理二世带头离开伦敦避难。因为内科医生们,如西德纳姆(Sydenham),大部分也离开了伦敦,所以药剂师们一度获得了治疗病人的权力,他们被称为“鼠疫医生(Plague doctors)”。不过,这一权力并未正式化。1816年,《药剂师法案》出台。赋予了药剂师协会更大的权力。1864年,第一版《英国药典(British Pharmacopoeia)》依据1858年医学法案正式出版。

 

5、美国乱象丛生的专利药

1820年,美国一个第三方机构在联邦政府授权下出版了《美国药典USP-NF (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 – National Formulary)》,包含法律承认的药品物质、剂型和其他治疗产品(包括营养品和膳食补充剂)的强度、质量、纯度、包装和标签标准。要求药剂师和医生出售的药品剂量、规格必须合乎药典。

直到20世纪初,药店、制药公司仍可以自己制作配方,并申请专利,然后按他们喜欢的方式销售。而一些投机者,会炮制出疯狂的配方,以极为夸张的方式肆意宣扬,诱使人购买使用。而对这些行为,零监管。

也只有通过科技进步和监管加强,市场上数不尽的砷剂、汞剂等制剂,才能渐渐退出,可口可乐里的可卡因才能被取代,而新发现的放射性元素镭也被禁止当作食品添加剂应用。

以溴化物的药用为例。1857年,英国医生查尔斯•洛科克(Charles Locock,1799-1875),曾担任维多利亚女王的产科医生)认为溴化钾有使人平静作用,可以治疗癫痫。虽然溴化钾有严重的有严重的副作用,但每个病人每天都要吃几克溴化钾。1870年代,一个专科医院的溴化物用量每年可达几吨。

“迈尔斯博士的镇静剂(Dr. Miles Nervine)”的活性成分是溴化物,如果经常服用溴化物,会导致肌肉失控、精神病、记忆力减退、易怒和头痛,高剂量会导致皮疹、躁狂、幻觉,甚至昏迷。

患有风湿的德裔(从普鲁士移民)美国人威廉•拉达姆(William Radam,1844-1902)发明了“微生物杀手(Microbe’s Killer)”这一酏剂。宣称包治百病,并于1886年申请了专利。到了1890年,他已经从一个贫困的园艺师转变为一个成功的企业主,名下拥有17家工厂,并把总部设在纽约。美国农业部研究发现,这一酏剂中99.381%的成分是水,其余是少量的硫酸和盐酸及灰。当这一分析结果公布后,很多医生和学者都批评这一药。纽约医生R.•G.• 埃克尔斯(R.G. Eccles)第一个公开揭发拉达姆,并与他闹上法庭。拉达姆于1902年去世后,这一产品的销量依然蒸蒸日上,销住全世界。这成为一个典型的医学骗局。

1859年,水合氯醛被用于镇静和麻醉,很快导致了药物滥用。更不用说吗啡、鸦片了。后来的安非他明、海洛因也是把美国当作主要市场,美国的药物滥用层出不穷。

 

6、“试毒班”与美国食品造假

直到1906年,在诸多的努力下,美国才通过了《纯净食品与药品法案》,该法案也被称为威利(Wiley)法案,因为哈维•华盛顿•威利(Harvey Washington Wiley,1844–1930)是事实上的起草人。威利于1878年到德国学习,听过霍夫曼(Hofmann)的讲座,并加入了德国化学协会。威利回到普渡大学,于1881年指出葡萄糖中蔗糖的掺假现象及检验方法。

这时的美国,万能药满天飞,食品掺假泛滥成灾。牛奶里掺了石灰和甲醛,罐头食品含有水杨酸、硼砂和硫酸铜,生产商把玉米糖浆当蜂蜜卖,把猪油当黄油卖……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来监督这些。

威利因为糖化学及食品掺假研究,1883年到美国农业部化学分部担任首席科学家(化学家),并继续他对食品掺假的研究。该部门于1889年成为化学局,威利任局长。1887年,他起草了一个关于食品掺假的公告。

1902年,威利争取到了国会拨款5000美元,展开了一项饮食(包括各种添加剂)对志愿者的影响研究。这一次,试验对象不是动物,而是人。威利制订了严格的道德标准,并要求通过公务员考试(civil service exam),然后从报名者中征召了12名男性,来试用这些添加剂。这12位成员以宣誓的方式志愿加入,承诺为该试验服务一年,并全部放弃了由于试验产生人身损害(包括死亡在内)而向政府提出赔偿诉讼的权利。他们没有额外的报酬,得到的只有免费的三餐,而且其中要混合被怀疑有毒的添加剂。

《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就跟踪报道,称这12名志愿者为“试毒班(The Poison Squad)”,报道立刻引发全国轰动。

 

7、纯净食品运动与美国FDA的成立

1903年威利把目光转向药品,在化学局成立了药物实验室。他最先检验的是一种叫“液臭氧”(Liqozone)的药。

广告先驱克劳德·C·霍普金斯(Claude C. Hopkins,1866–1932,很多人认为他推广了“刷牙”这一行健康行为)宣称,“液臭氧”可以治疗哮喘、贫血、肠病、癌症、痢疾、头皮屑、胆结石、甲状腺肿、痛风、疟疾、风湿病、肺结核、溃疡等等疾病。他们送出了500万份免费产品。但是,每个拿到免费产品的患者,平均会继续花91美分来购买产品。

威利的药物实验室对它检测后发现,这一产品当中含有0.9%硫酸,0.3%硫酸盐和98.8%的水。于是威利提出,要规范药品的广告宣传,在标签上注明其包含的成分。

1903年,克兰福德乡村改善协会(Cranford Village Improvement Association)主席爱丽丝•莱基(Alice Lakey,1857 –1935)成为了威利的积极支持者,她开始前往全国各地的妇女团体,宣扬威利的纯净食品观点,并呼吁全国性立法。

1904-1905年,美国调查记者塞缪尔·霍普金斯·亚当斯(Samuel Hopkins Adams,1871 -1958)陆续发布11篇文章,批评不受监管的专利药造成了社会危害。其中就有一篇针对“液臭氧”。这11篇文章被集结为《美国大骗局》出版,引发广泛关注。

1905年,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召见了莱基、威利以及其他四人。听取他们关于食品、药品的意见。

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1878-1968)揭露大企业对工人的压榨和芝加哥屠宰场的不卫生情况,小说于1906年以《丛林(The Jungle)》之名出版。引起人们对肉类加工质量恶劣的愤怒。

1906年,国会最终通过了《纯净食品与药品法案(Pure Food and Drugs Act)》,罗斯福签署了法案。同日,他还签署了《联邦肉类食品检查法(Federal Meat Inspection Act)》。纯净食品与药品法案授予农业部下属化学局执行。后来这一机构更名为FDA。

 

 

8、早期FDA与药商们的斗智斗勇

不过,新通过的法案仍禁止不了“微生物杀手”这一药品。1910年4月,化学局以“虚假、夸大和误导”为理由,查获了12箱并销毁,但该公司通过更改标签就逃过一劫。非但如此,当时还出现了另一假药:“约翰逊的抗癌复方(Johnson's Mild Combination Treatment for Cancer)”。化学局发现本药不但无法治疗癌症,还有一定副作用,于1910年向该公司提起公诉,但美国最高法院以1906年的法案没有相关规定“药品必须达到相应疗效”为由驳回了公诉,这就是“美国诉约翰逊(U.S. v. Johnson)”案。

1911年,可口可乐(Coca-Cola)公司也根据这一法案被提起诉讼。起诉书中说,可乐中有人工增色剂和增味剂,并且,包含咖啡因这一有害物质。威利并不反对咖啡或茶,但是把咖啡因添加到饮料中,并且出售给儿童,这是威利所反对的。

可口可乐公司聘请哈利•利瓦伊•霍林沃思(Harry Levi Hollingworth,1880-1956,最早将心理学引入广告界的心理学家之一,也是应用心理学的先驱)设计了一个严格的双盲试验。他带着自己的实验结果,到法庭作证,认为咖啡因不会产生有害作用。法庭据此驳回了威利的起诉。

鉴于当时药品监管的窘境,美国国会议员斯瓦戈尔•雪莉(Swagar Sherley,1871-1941)于1912年提出了一个修改条款,禁止不实的广告宣传,特别对药品疗效作出了更细致的规定。1914年,一批“微生物杀手”被化学局查获。经过陪审团的听证会,800多箱被销毁。但公司再次更改广告内容和标签,仍然可以继续出售这一产品。

虽然化学局查处了很多万能药,但却输了不少官司。很多新的万能药冒头,如X线治疗,镭辐射治疗等,现有的法律也难以禁止。直到1937年磺胺酏剂事件发生。

 

 

9、磺胺酏剂事件和沙利度胺事件

1905年时,美国医学会(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AMA)就实施了一个新药申报程序,一直施行到1938年。不过,这一程序并未强制要求新药的毒理学检查。

磺胺酏剂事件,在1937年造成了100多人死亡,涉及美国15个州。1937年6月,麦森吉尔公司S.E. Massengill Co.)被批发商要求生产一些磺胺液体制剂,公司的化学家哈罗德•沃特金斯(Harold Watkins,1879-1937)使用了二甘醇。但大家都不知道,二甘醇有剧毒,造成100多人死亡的后果。当FDA起诉该公司时,发现以前的法律只要求真实的药物成分,不夸大疗效,对该公司却无法适用。

1938年,美国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增强了FDA对药品管控。根据本法案,美国开始处方药的管理。另外,要求药企在开发新药时,向FDA正式申报,FDA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超出期限则认为自动批准。

1940年12月, 温斯洛普化学公司(Winthrop Chemical)在生产磺胺噻唑时,使用了并行的苯巴比妥生产设备,结果使得磺胺噻唑片中混有苯巴比妥,每片巴比妥剂量达到350mg,这是引起成人嗜睡剂量的两倍。这一药物上市后导致300多人死亡。1941年,FDA通过了《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GMPs》规程,加强对企业生产和药品质量的控制。

1954年,西德“格兰泰化学(Chemie Grünenthal)公司”的赫伯特·凯勒(Herbert Keller)证实沙利度胺是一种谷氨酰胺衍生物,具有的抗痉挛、镇静催眠作用,并申请了专利。1956年,本品在西德上市,用于治疗流感、头痛等多种症状,商品名“流感灵(Grippex)”。1957年,本品开始用于镇静、治疗失眠、缓和孕妇的呕吐等,商品名“反应停(Contergan)”。本品一上市就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它授权14家药企在几十个国家销售。在美国,格兰泰公司找到史克公司(Smith, Kline & French)一起上市本品。后者在1956-1957年做了相关的动物实验,并开展了一个800多人的临床试验。但在小鼠身上,即便提高了几百倍的剂量,也未能观察到人身上出现的镇静效果。于是史克公司中止了这一合作。

格兰泰公司又在1958年找到了“迈罗公司(William S Merrell Company,很快改名为Richardson-Merrell)”合作,并于1960年向美国FDA提交上市申请。

新来的审核官弗朗西丝•奥尔德姆•凯尔西(Frances Oldham Kelsey,1914 –2015)女士。拒绝了迈罗公司提交的沙利度胺的申请,要求其提交更多的实验资料。该公司前后6次沟通,但此时沙利度胺致出生缺陷的报道已经出现了,凯尔西的主管和同事也支持她。最终本品没有在美国上市。1959年,开始有医生反映孕妇服用沙利度胺后小孩出生缺陷或死亡。但直到1961年,本品才在欧洲撤市。加拿大于1962年才撤市。

凯尔西于1936年,在芝加哥大学的尤金•M.•K.• 盖林(Eugene M.K. Geiling,1891-1971)教授实验室工作。第二年,盖林教授被FDA征用处理磺胺酏剂事件,凯尔西也参与到这一事件。

美国1962年通过的 《基福弗-哈里斯修正案(Kefauver-Harris Amendment)》中,增加了药品临床前研究的要求。

 

10、早期的生物制品管控与脊髓灰质炎疫苗

1901年,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一名5岁女孩在服用白喉抗毒素后死于破伤风。调查发现,圣路易斯卫生局生产抗毒素的马,感染了破伤风,当被感染的马死后,卫生局继续使用这匹马的血清治疗白喉。后来发现,在圣路易斯,还有12名儿童死于同样的受污染生物制品。

1902年7月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生物制剂控制法案(Biologics Control Act of 1902)》。规定财政部可能会对实验室进行突击检查。负责具体检测工作的机构是美国海军总医院(Marine Hospital Service,MHS)下属的卫生实验室,后来发展为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

1949年,约翰·富兰克林·恩德斯(John Franklin Enders ,1897 –1985),托马斯·胡库·韦勒(Thomas Huckle Weller,1915 –2008)和弗雷德里克·查普曼·罗宾斯(Frederick Chapman Robbins,1916 –2003)三人,利用堕胎婴儿组织发明了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培养方法。

伊莎贝尔•摩尔根(Isabel Morgan,1911-1996)是遗传学家托马斯·亨特·摩尔根(Thomas Hunt Morgan,1866-1945年,1933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女儿。她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工作期间,发现了三种脊髓灰质炎病毒亚型。由于之前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只包含了I型,所以失败了。有效的灭活疫苗,必须要同时包含三种病毒亚型。并且,伊莎贝尔首先应用了甲醛灭活病毒的方法制备疫苗。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下属康诺特医学实验室公司生物化学博士莱昂内•诺伍德•法雷尔(Leone Norwood Farrell1904-1986想出了一种独特的方法,轻轻“摇动”装有百日咳细菌的大瓶子,以刺激其生长,从而提高百日咳疫苗产量。1947年,公司终于找到了一种由60种成分组成的精确混合物,这种混合物在没有任何血清或胚胎提取物的情况下有效地促进了细胞的持续增殖,被称为“培养基199(Medium 199)”。

乔纳斯·爱德华·索尔克(Jonas Edward Salk,1914–1995)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采用了多伦多方法生产。NIH流感疫苗技术监察主管的伯尼斯•埃迪(Bernice Eddy,1903-1989),发现加利福尼亚州卡特公司(Cutter Laboratories)制备的六批索尔克疫苗中,有三批存在问题。她立刻向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实验室主任汇报了自己的实验结果。但是,这些实验结果却在NIH内部被压下来,疫苗批准顾问委员会(vaccine licensing advisory committee)没有收到这些材料。

1955年4月29日,NIH院长就召开会议审查卡特公司的制造流程,埃迪也参加了为期一天的会议,报告了自己的检测结果。但会议没有得出任何结论。因为《生物制品控制法》只赋予联邦政府许可疫苗的权力,NIH不能强迫卡特公司召回他们的疫苗。没有办法,NIH只能采取一刀切,于5月6日宣布,接种计划全面推迟。

  

11、疫苗竞赛与FDA的最终形成

脊髓灰质炎疫苗事件后,詹姆斯•A.•香农(James A. Shannon1904-1994)接过了NIH院长一职。不过,埃迪也受到不公正待遇,被调离原岗位,去检测普通感冒疫苗(common cold vaccine)。而后,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实验室被改组为生物制品标准分部(division of biologics standards,DBS)。不过,这一部门在主任罗德里克•默里(Roderick Murray,1910-1980)带领下,很快发展成一个拥有260余名雇员的大部门。

在新的岗位,埃迪与同事莎拉•斯图尔特(Sarah Stewart,1905 –1976)于1959年发现一种多瘤病毒,能够导致仓鼠、兔子和大鼠患肿瘤,这一病毒被命名为SE多瘤病毒(SE polyoma virus。S和E为两人名子首字母)。

普通感冒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都是用猴肾细胞中生长的病毒制造的。1960年,埃迪发现一种恒河猴肾细胞提取物(RMKC)在新生仓鼠中引起肿瘤,她进一步研究发现这是一种新的病毒。与此同时,默沙东公司的莫里斯·拉尔夫·希勒曼(Maurice Ralph Hilleman,1919–2005)团队也发现猴肾细胞中存在一种“空泡病毒”。因为这是第40个从猴肾细胞中发现的病毒,后来被命名为SV40(Simian vacuolating virus 40)。

埃迪立刻比较两者,发现相同的条件下诱导组织学上相似的肿瘤,经过大量研究,她确证,这种提取物中的成分,就是SV40病毒。而这一病毒,在部分猴肾细胞中存在,数百万人通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触到这种病毒。埃迪的结果出来后,默克公司自愿撤回其用猴肾细胞生产的疫苗。

希拉里•科普罗夫斯基(Hilary Koprowski,1916 –2013)1944年在立达实验室(Lederle Laboratories,美国氰胺公司(American Cyanamid)下属制药公司)制备了减毒脊髓灰质炎疫苗。后来他来到了威斯塔研究所(Wistar Institute)任所长,也改用了猴肾细胞培养减毒活疫苗。

科普罗夫斯基在立达实验室的老上司赫勒尔德•雷•考克斯(Herald Rea Cox,1907–1986)也在研发一种口服减毒活疫苗。1961年通过鸡蛋成功培养出了一种脊髓灰质炎变种病毒。

阿尔伯特·布鲁斯·萨宾(Albert Bruce Sabin,1906-1993)利用堕胎神经组织培养出了脊髓灰质炎病毒。耶鲁大学医学院副教授多罗西•米莉森特•霍斯特曼(Dorothy Millicent Horstmann,1911-2001)发现,脊髓灰质炎病毒其实是通过小肠感染的,文章发表于1952年。萨宾跟踪研究,揭示了病毒从消化道侵入神经系统的机制。

由此,萨宾利用猴肾细胞培养出一种脊髓灰质炎病毒的突变株,制备出了口服减毒活疫苗。试验发现萨宾疫苗比索尔克疫苗更容易接种,而且其效果持续时间更长。霍斯特曼也证实了口服疫苗的效果。

因为索尔克疫苗作为一种灭活疫苗,是注射使用,并且每批疫苗生产,都要用新鲜的猴肾细胞培养,每年导致数万猴子死亡。而萨宾的口服活疫苗,通过肠道免疫,更接近原本的接触方式。经过苏联等国家的验证,萨宾疫苗最终在美国进行了大规模临床试验,继而得到了批准,替代索尔克疫苗。

科普罗夫斯基的疫苗依旧没有得到美国的批准,便在非洲地区开展试验,并成功后应用。同时,他开始采用威斯塔研究所同事伦纳德•海弗里克(Leonard Hayflick,1928- )的人胚胎成纤维细胞WI-38培养减毒活疫苗。

当海弗里克的WI-38细胞被广泛应用到各类疫苗,并在多个国家批准上市后,美国生物制品标准分部(DBS)主任默里仍然拒绝批准人的细胞生产的疫苗。他坚持认为,人的二倍体细胞疫苗一样有潜在危险,所以还是使用原来的动物细胞疫苗,毕竟后者已经有了几十年的验证。

在国会和制药界看来,DBS打压质疑疫苗效果的科学家,再加上SV40病毒应对不力,阻挠二倍体细胞疫苗等,是罪证确凿,因而受到了大量非难。曾经使用囚犯研究乙肝的默里,在经过国会听证会后调换了部门,而他原来负责的DBS,也于1972年,从NIH划归到FDA,改称生物制品部(Bureau of Biologics)。FDA的格局最终确立。此时,基因重组技术已经被实现,生物技术革命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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