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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医巫同源研究

已有 3108 次阅读 2021-11-22 15:42 |个人分类:医学史话|系统分类:论文交流|文章来源:转载

资料来源:沈晋贤. 医巫同源研究.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13-17期

摘要:“医巫同源”是祖国中医发展程途中的重大文化现象。其涉及我国古代哲学、宗教、民俗、医学、心理、政治以及天文历法等诸多层面,惜乎未能进行深入研究。巫、医不分是战国以前确乎存在的客观现象。战国时中原虽说巫、医有分立现象,但巫、医通兼现象仍然实存;楚地南国巫、医从来未曾分离;战国以还,扁鹊、张仲景及《内经》作者,虽然倡言不可纯信巫术疗疾,但亦从未全然否认其实效。整个古代,巫觋或巫术在医学领域的地位、作用始终未失。

“医巫同源”是祖国中医学史中的重要课题,她涉及我国古代哲学、宗教、民俗、医学、心理、政治以及天文历法等诸多方面,但遗憾的是,在诸多医学史专著中,对此问题并未进行深入研究。相反,一些国外著名的汉学家却已经关注到祖国医学和巫术的相关问题,如美国汉学家席文(Natham Sivin)所著的《用中国的传统礼仪治病》、《道教与科学》、《中国炼丹术初步研究》等书中,已有部分章节涉及巫医治病的内容;西德汉学家文树德教授(PauU .Unschuld)在《中国医学——思想史》一书中,提出中国医学可按历史时期分为:占卜治疗学、巫术治疗学、宗教治疗学(或称宗教医术)、实用药物治疗学、佛教医学、整体相关医学和西方现代医学 7个系统。其中前3个系统均涉及巫医的相关内容,惜乎其为非专题性研究,只是蜻蜓点水式的提示。因此,“医巫同源”问题仍有进行详细讨论的必要,是为本文拟作尝试的初衷。

1 “巫”、“医”名义考

战国之前,巫、医不分。这是众所周知的客观历史现象。巫的职司之一,即为医也,以此故曰巫是祖国医学起源发生发展的源头之一。

那么,何谓巫?《国语·楚语下》记录了如下一段论述:“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1]由此可见,在远古楚人的心目中,无论是男巫之“觋”,还是女巫之“巫”,他们都是民众之中品行最好,智能最高,才学最博,威望最重的人。因此,楚人又习称巫为“灵”或“灵子”。如王国维《宋元戏曲史》叙云:“《楚辞》之灵,殆以巫而兼尸之用者也 ,其词谓巫曰灵,盖群巫之中必有象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为神之冯依,故谓之灵,或谓之灵保。”[2]古汉语中,“灵”与“神”同义 ,楚人称“巫”曰“灵”,说明楚人视巫为神的推崇态度。《广雅·释话》云:巫为“灵子、医、觋、巫也。”[3]可见那时的巫、医是不分的 。巫医的名称首见于《逸周书·大聚》,此时的“巫医”是对掌握了部分疾病医治技术和药物知识的巫师的总称,她具有两个特征:必须是巫师;必须具备部分疾病医治的医学知识。而具备上述素质必须要有持久的耐心和长期的修养,否则,便会象《论语·子路》说的那样:“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4]。可见远古人们对巫医的素质品格是有相当要求的,这要求便演变为“医不三世,不服其药”的观念。

巫、医同源(或巫、医不分)的判断,我们还可以从文字发生学的角度,考察个中关联。“ ”之一字,本不见于《说文解字》,但早在《管子·权修篇》、《广雅·释诂》中皆屡屡出现。《集韵》以“ ”为“ ”之重文,可见“ ”、“ ”会通而用已有久远的历史了。“医殳”按《说文》示为病声,“ ”而从“巫”,适以说明“医巫同源”的事实。正如中国医学史专家陈邦贤所说:“中国医学的演进,始而巫,继而巫和医混合,进而巫、医分立。以巫术治病,为世界各民族在文化低级时代的普遍现象。”[5]中国医学“始而巫”,故“”从“巫”在前;进而巫、医分立,故“”从“酉”在后,《说文》云:“,治病工也,从医殳,从酉。医殳,恶姿也。之性然,得酒而使,故从酉。王育说,一曰医殳,病声,酒所以治病也。《周礼》有酒,古者巫彭初作。”[6]此释“医”之意,乃酒制汤液等医病之法,以砭石汤液等药物治病本是巫医分流之后起事。且此处“巫彭初作”之“”乃为“”之误,可见巫彭为最早之巫医也。

医巫同源还有一证,即“巫”字的象形寓意。“巫”依《说文》释为:“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与工同意。”[6]此言“巫”字在形态上有似一个轻柔曼舞的女人形象,引申为能够以舞蹈降伏无形鬼神的人。又“巫”字从“工”,又从“人”。从“工”者,其上一横象天,下一横象地,中一竖表示绝地通天。其左右各从一“人”,意即“男觋”、“女巫”也 。

巫医通兼现象的文献依据颇多,《吕氏春秋·勿躬》[7]、《世本》[8]有“巫彭作”的记载,《尚书·君 》即有“巫咸入王家”[9]的记录,可见当时他们的地位很高,可担任很高的官职并经常出入王室,与王公大臣一起活动。

2  楚地典型的巫、医兼职与早期巫、医之辩

医学演进,经历巫、医不分这段时期之后,进而巫、医分立。巫、医分流现象是从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开始的:此时擅长于医术的巫变成医,擅长于巫术除疾的巫仍然为巫,但巫、医兼职现象始终存在,且在长时期内,巫术治病是远较针石药物更为常用的手段。

《淮南子·说山训》中已对巫、医分立隐约作过提示:“医之用针石,巫之用糈藉(降神之精米)”[10]。与此相反,整个战国时期的楚国巫、医始终是同一个概念,未见分职之迹象。如《楚辞·天问》:“化为黄熊,巫何活焉?”[11] 意即鲧死以后化为黄熊,西方的神巫是如何将他救活的?

在北方虽说巫、医已言分职,但巫、医兼职现象仍然存在,如《周礼》夏官司马所辖师胥中有一“巫马”之职,其责任为“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医而药攻马疾”[12],说明这是一个“亦巫”、“亦医”的双重身份。占筮原是巫师职司范围内的事,自从巫、医分职现象出现后,似乎“巫术”、“医术”各为“巫者、医者所侧重”。

医者而擅长巫术,楚国的巫医堪为典型,他们既懂得针石药物治病,又擅长通过祈禳、祝说等巫术来求愈。如《楚辞》中涉及的许多草木、果实,她们其实都是具有治疗作用的药物名称,如三秀(灵芝)、白芷等。草本、木本植物,当是楚巫治病经常用到的药物,只是此时巫术始终是一种较针石药物更常用的愈病手段而已。

由于巫术的过度盛行,早在战国时期,扁鹊就已提出“信巫不信医者,六不治也。”[13]反对过分迷信巫术。延至汉代,《内经》、《伤寒》已经明确提出不可拘泥鬼神,不可纯粹信巫不信医的观念。如《素问·五藏别论》指出:“凡治病必察其上下,适其脉候,观其志意,与其病能。拘于鬼神,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14]此即言执意拘泥鬼神, 信巫不信医,则可能疾病无法治愈。医圣张景仲也在《伤寒论》序中告诫“卒然遭邪风之气,……钦望巫祝,告穷归天,束手受败。”[15]古代医贤恳切劝箴,原因正在各类疾病的致病原因不同,而治疗方法自然因之有异。梁·陈时期的智岂页大师曾在《童蒙止观》中对此问题作过系统论述,他将疾病分为三类:“一者,四大五藏增损得病”;“二者鬼神所作得病”;三者,业报得病”[16]。各类疾病须依罹病因缘,而明治病方法,如“四大五藏增损得病者”谓之四大不调,必依方剂汤药乃得救治。若纯然委望巫祝、鬼神,则可能延误治疗时期,而致殒命。

3  文献、文物所见的巫术祝由疗疾

虽然如此,但古人从不全然否认巫术能够治病的实际功效,在同样是反对纯粹拘信鬼神巫术的《黄帝内经》一书中,却在《素问》、《移精变气论》中叙云:“黄帝问曰:余闻古之治病,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14]注云:“祝说病由,不劳针石,又有医家张志聪解曰:对神之辞曰祝。明代医家张介宾则释为:“由,病所从生也。上古毒药未兴,针石未起,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其病。”[17]这里可以明显看出,祝者,是祝说祷词和咒语,而咒语据说是代代相承的“巨力抽象”或“巨力传递”,一如《世本》所载:“巫咸祝树,树枯;祝鸟,鸟坠。”[8]在医药尚不发达的古代,看病对神祷告,求助于神力,致令患者精神振奋,进而调畅气机,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这在当时,是或医或巫皆不可避免都要采用的有效办法。

巫医祝由能见疗效的记载见于《说苑》:“吾闻上古之为医者,曰苗父。苗父之为医也,以管为席,以刍为狗。北面而祝之,发十言耳,诸扶来者,舆而来者,皆平复如故。”[18]这里提到的以苇管为席,以稻草扎作狗形的作法,正是巫术中的“厌殃法”(一种驱鬼祛邪的巫术仪式)。压殃与祝由同用,可以有力地减弱乃至消除病患者的忧郁、恐惧心理,且修炼有素的巫者本身还可发放外气激活患者内在的调节机能,使其阴阳调和,平复如初。

出土文物中,这类巫医现象也时常可见。如河南信阳楚墓出土的锦瑟上,即绘有三种类似巫医、巫师的现象,“第一种身穿红色长衣,……双手似鸟爪,各持一蛇,似在执行巫术;第二种……,双手合持一法器,伫立在蟠曲的蛇身上面,似乎在显法降灵;第三种形体奇异,扁头,粗领,大腹,腹前有一龙首,左侧持立一龙身,而巫师(巫医)两腿微启,临危不惧,作缓步前进状。”[19]这三种不同的巫医(巫师)形象,栩栩如生地为我们演示着巫医治病的场面。

马王堆出土的西汉医学帛书《五十二病方》中叙录了大量以祝由巫术愈病的方法,内容具体涉及以祈祷观想中的“黄神”来驱邪逐鬼,以“男子精”画“符”,“禹步”、祝辞、“咒鬼”等巫术方法来压胜鬼邪,治愈疾病[20]。如在治疗“疣疮”时,令疣者抱禾,令人呼曰:‘若胡为是?’应曰:‘吾疣’,置去禾,勿顾。”[21]这里以稻禾代表疣疮,放下稻禾,表示放下疣疮,整个巫术形式象征放下“负薪(禾)之忧”——与疾病从心理上坚决告别,是一种带有极强良好心理暗示的巫术疗法。类似的巫术疗法颇多,笔者当以专文记之。仅以《五十二病方》中祝由巫术所占的大量比重,即可推断西汉时期巫术疗疾在医学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著的。

4  秦汉以降的巫医现象

前文已述,虽然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的巫医已有分立倾向,但巫觋或巫术在医学领域的地位和作用始终没有完全失去,如战国时的名医扁鹊,虽然在文献记载中首次挑战了巫师和巫术,但其本人在行医过程中,亦不乏巫术色彩,如赵简子昏睡不醒,请扁鹊医之,扁鹊断言赵氏之病与往昔秦穆公之昏睡相同,且当日必有吉梦,三天之内必然痊愈。这里的扁鹊的行为竟与占梦的巫医毫无二致[13]。《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有关扁鹊得异传于长桑君的记载,也巫术色彩浓厚,长桑君传禁方与扁鹊,扁鹊乃依言服食其方,竟能透视墙壁及人体五脏,并知症结之所在。这类“禁方”颇类佛道密宗中的加持物,属于“不可思议”的领域。

迨至汉代,地方民众患病,仍多请巫医作法,而非延请医者治病。当其时也,不仅山野百姓笃信巫术 ,就是皇帝也不能例外。《孝武本纪·封禅书第六》云:“文成死,明年天子病鼎湖甚,巫医无所不致,至不愈,游水(县名)发根(人名)乃言曰:‘上郡有巫,病而鬼下之。’上召,置祠之甘泉,及病,使人问神君,神君言曰:‘天子毋忧病,病少愈,强与我会甘泉。于是病愈,遂幸甘泉,病良已。大赦天下,置寿宫神君。”[22]汉武帝病急,遍延巫医,不能治愈,最后由发根推荐的巫医治愈,以此“龙心”大悦而大赦天下,可见其对巫医的感激之忱。

汉代以降,直至明清,巫医治病者,史不绝书,今举其大端,以伸所论。据《南史·张融传》载:“后秣人张景,年十五,腹胀面黄,众医不能疗,以问嗣伯。嗣伯曰:‘此石蛔耳,极难疗,当(以)死人枕煮服之。’依语煮枕,以汤投之,得大利,并蛔虫头坚如石五升,病即差。”[23]

隋唐宋明各代竟以官方名义设立“祝禁博士”与“咒禁师”,使巫术治病官方化、礼仪化、合法化。如《隋书·百官志》载云:“祝禁博士(二人)等员”[24],《旧唐书·职官志》“太医令掌医疗之法,丞为之贰,其属有四,曰:医师、针师、按摩师、咒禁师,皆有博士以教之。”又云:“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博士掌咒禁生,以咒禁除邪魅之为厉者。”又“尚药局……(设)咒禁师四人”[25]。《新唐书·百官志》说:“太医署令……四曰咒禁师……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 。”并称:“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咒禁祓除为厉者,斋戒以受焉。”[26]太医署设咒禁师,级分“博士”、“师”、“工”、“生”数等。说明其阵容之大,分工之细。战国时期出现的巫医分立,至此又明显地合流了,此即所谓“医巫所以御妖,养性命者也”[24],此将二者并提等视,认为都是养生疗病之法,可见此时巫医的地位未稍损减,反有推升之势。

宋代因应唐制,于太医局立咒禁一科,设“按摩咒禁博士”一职[27],明代太医院则设祝由科:“太医院掌医疗之法,凡医术十三科……曰祝由。”[28]说明此时咒禁之术仍兴而未衰。官方既设咒禁科职,巫术入宫治病,更是堂而皇之。《宋史·陈皇后传》即载有皇后之姊持符入宫治愈公主顽疾事,皇上见之非但不怪,反视为人之常情[29]。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明代民间信巫不信医之俗仍然风靡不颓,如明·陶晋英《楚书》所叙:施州保靖永顺之俗,“疾病则击铜鼓沙锣以祀鬼神”。《崇阳县志·序》则称:当地“病者师事巫不重药饵”[19]清康熙皇帝也是因太皇太后疾病不愈,而亲制祝文,虔诚祈祷:公元 1687年12月,“上(康熙帝)为太皇太后不豫(疾病),亲制祝文,祷于天坛。”[30]

综上所述,我们似乎可以作出如下结论:先秦时期,巫医的确不分,当此之时巫(觋)职司遍覆占筮、医药、禳灾、降神、诅咒和主持巫术性仪式等众多领域。巫之职司之一,乃为医也,故曰“医巫同源”。“ ”而从“巫”,故言医巫同源。战国以降,中原地区虽言巫医分立,但巫医兼职现象仍然存在,南方地域如楚国等,巫医始终是同一职司;中原地区,巫医虽言分立,但巫觋或巫术在医学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始终没有完全失去。

因此,对祖国医学医巫同源的文化现象进行系统考察,对祖国医史研究的正本清源和廓清误区,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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