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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茹事件充分暴露了中国科教界的若干问题

已有 3784 次阅读 2015-3-11 00:38 |个人分类:现象分析|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博士, 导师, 北大, 于艳茹

于艳茹事件充分暴露了中国科教界的若干问题

蒋继平

2015310

 

因为一篇论文存在严重抄袭的问题,北大博士于艳茹被北大撤消博士学位,这就是著名的于艳茹事件。

我在前不久发表了[为于艳茹同学支个招] 的博文,受到许多读者的关注和评论。有些评论者认为我这种做法是滥用同情心。他们的理据是抄袭是不正当的学术行为,理应受到必要的惩罚。我也同意抄袭是不对的,是不能接受的学术行为,因而,受到惩罚是应该的。可是,因为抄袭者是一个学生,她的论文是她获得博士学位的一个条件,她的论文也是她所在单位的一个共同产品。在她获得学位前,没有人看到问题,待到出现问题后,就对她一个人实施惩罚,所以,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公正的。因而,我写那篇博文仅仅是为了寻求公平正义的解决方案。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于艳茹事件充分地暴露了中国科教界存在的若干问题。

首先是滥找扩招引发的研究生质量问题。因为许多博导为了多找学生,对研究生的质量没有严格的把关和筛选,结果找到的学生质量参差不齐。要是高质量的研究生会出现这种严重的抄袭问题吗?

其次是滥发文凭。对博士学位的授予没有严格的审查标准和程序,或者说,这些标准和程序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只是一种走过场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学生,导师,论文委员会,领导,您好,我好,大家好,和谐共存的策略,是一个共赢的局面。要是严格把关,这样的论文会被通过吗?要是不能通过,还会有这个授予和撤消的闹剧吗?

再者是导师不能尽到责任。这个可能与导师的能力和精力分配有关。有的导师能力不足,没有本领来指导好学生。导师的职责不但要传授知识和技术,而且更重要的是提升学生的学术品质。有的导师找的学生数量过多,而且身兼数职,那有时间和精力来认真地指导学生,有的甚至把学生当成自己的打工者。

然后是唯论文为业绩评价标准。这个政策导致一些人不顾一切地发论文,致使许多论文质量很差,根本没有多少使用价值和创新意识,有的甚至铤而走险,伪造数据,弄虚造假,抄袭剽窃,无所不为。于艳茹只是一个典型,而且是不幸被抓住的一个典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各级部门不负责任,出了问题,让最没有身份地位的人承担后果,法律和舆情总是站在强者一边。这是整个社会的顽疾。就拿涉及于艳茹的[国际新闻界] 期刊来说,于艳茹以个人的名义投稿,但是,难道这个期刊接到投稿后,没有稿件评审人审阅?要是要通过稿件评审,哪这些评审人有没有认真审查稿件的内容?要是审查了,发现了问题,还会发表吗?现在稿件刊登了,别人检举后才发现问题,哪说明什么问题?在我看来,那些专业评审人的水平还不如这个检举人!

鉴于这样的认知,我认为中国的科教界要利用于艳茹事件来一次真正的反思,找到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源,从而为将来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而作出适当的预防措施,这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目的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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