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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年轻职工住房问题的建议(2001年)
人事处并X所长:
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后,新的政策尚未出台,所里迄今亦没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单身住房管理还是沿用老的《单身宿舍管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的有些条款,如已婚职工不能住单身宿舍,看来已不能适应新的局面。
为发展信息研究事业,我中心近几年陆续招聘了一批年轻人。这批年轻人学历高、业务能力强,已迅速成为我中心的业务骨干。本中心现有无房青年(无论已婚未婚)13人,其中1971年前出生者(已满30周岁)就有8人。这些年轻人都是无房户。他们有的已婚,仍住集体宿舍;有的自己租房住;也有的挤在父母家里。他们都急需房子。因此,住房问题在我中心已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为使这些年轻人能安心地工作,我们建议:
1. 修改我所《单身宿舍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例如,像结婚后就要搬出单身宿舍这样的硬性规定。允许已婚职工在未获得住房前继续住集体宿舍,但可以规定不让其配偶来住。
2. 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后,所里应有一个长远的规划和方案,以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
3. 个人购房已成为今后的主流,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前,所里应尽快自行制定一个房贴政策,再也不能消极等待。据了解,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已经制订了这样的政策,凡取消福利分房政策后(即1998年后)入所的年轻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一定的房贴。例如,拥有博士学位者每月900元,由所在课题组和所里各出一半。另外,他们正在设计鼓励职工购房的新政策,即将推出,其主要内容是,个人购房预付款的三分之二由单位出,同时,单位与购房者签订一项要求购房者稳定工作4年的协议。未满4年欲调离者,将单位垫付的那部分预付款全部退还。我们认为,他们的措施是比较合理的。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领导在花大力气考虑解决方案。
考虑到所里至今没有什么措施,又考虑到我中心年轻人工作时间短、积蓄有限,我中心拟先行制定“中心职工购房房贴规定”——凡本中心职工以自己或其配偶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中心将给予有限的补助。如果没有这样的措施,今后的新人招聘和现有人员的留用将面临严峻危机。
以上妥否,请指示。
信息分析研究中心
200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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