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可真
以“同”求“和”的墨家和合观
2007-3-29 11:33
阅读:5307

《墨子·尚同上》曰: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

这里“和”与“离”相对,“合”与“散”相对,“和”是合之意——《康熙字典》:“和,谐也”;“谐,合也。”“合”是聚之意——《康熙字典》“合,聚也。”

针对“人异义”而“交相非”的情况,墨子主张“同一天下之义”(《墨子·尚同下》),认为“唯以尚同一义为政”,才能达致家治、国治、天下治。“以尚同为政善”;“以尚同为政,故天下治”。(《墨子尚同下》)“尚同”是讲一家一国乃至整个天下要有统一的思想。墨子主张以“尚同”(统一思想)的办法来达到人际关系的和合。

由是观之,“大一统”思想岂可尽归诸儒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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