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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逻辑是“伪逻辑”吗?

已有 9578 次阅读 2015-3-20 17:05 |个人分类:逻辑学|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辩证逻辑

 

黄荣彬博主说辩证逻辑是伪逻辑,我以为这个断语恐怕是一个独断。

 

我曾通过谷歌从网上搜索过关于逻辑的信息(按:现因我国官方的封杀,已无法再正常借助于谷歌来搜索有关知识信息,但靠官方所允许其存在的百度、好搜等,根本无法搜索到关于逻辑方面的较为严格、较为全面的学术知识信息),现代西方逻辑学领域中有辩证逻辑一目,如果它是国际公认的伪逻辑,则不可能有此一目。

 

逻辑本身也是一个概念,这个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和包括科学哲学文化文明原子等概念一样,亦是变化或演进的,因而其内涵和外延当然也要发生相应的改变。逻辑这个概念不是永远指和永远只能指亚里士多德所创立的那套逻辑系统,如果是这样,数理逻辑等现代逻辑就都得排除在逻辑范畴之外了。

 

创建于亚氏的传统逻辑——形式逻辑,是不考虑概念与实在之间的关系,其撇开实在和脱离实在,由概念出发,纯从理论形式上去研究思维过程中概念的界定规则、使用规则等问题,特别是运用概念和判断来进行演绎推理的规则问题。按我的理解,所谓形式逻辑形式,实指概念、判断和推理的理论形式,它意味着不涉及概念、判断和推理的经验内容,因而也意味着它并不对这些思维形式进行实证分析,也并不要求它们与经验事实相一致。在此意义上,形式逻辑是属于思辨哲学范畴,其研究方法是属于纯粹理性(康德语)范畴的思辨方法。

 

辩证逻辑则不但肯定传统逻辑的那套规则系统,进而还考虑概念与实在之间的关系,根据对它们之间的本质关系的理解——唯物或唯心的理解抑或其他性质的理解,去研究概念的变化规律,这种规律是存在于概念与实在之间的互动关系之中的,因而是表现概念与实在之间的本质关系的。

 

按我的理解,与概念相联系的实在,不仅是自然世界的自然事物,还包括人文世界的人文事物,马克思和恩格斯将这两类事物均纳入历史范畴——在我看来,至少人文事物无疑是属于历史范畴。因此,与历史范畴的实在相联系的概念也相应地具有历史性。在我看来,强调概念的历史性,乃是辩证逻辑的本质特征。

 

从文化哲学视角来看,所谓历史,就是人类创造自己生活的生命活动过程,这种创造活动及其成果就是作为人类一切生活的总和的文化,因而也可以说,人类的文化创造过程便是所谓历史。创造是意味着新东西的产生。故作为文化创造过程的历史乃是一个“日新月异”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唯其有变化和发展,方成其为历史。没有变化,没有发展,便没有历史;反之,有变化,有发展,就有历史。正是在后一种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乃以为,有变化、有发展的自然界也有它自己的历史;进而认为,历史可以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而人类史不过是自然史的一部分。因此,他们把人类史本质地理解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按我的理解,所谓“自然历史过程”,是指人类史具有与自然史相一致的“自然性”。“自然性”不等于“自然”,就像“历史性”不等于“历史”一样。故人类史作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并不等于自然史,而是自然史的一种特殊形态。人类史之区别于自然史的特殊性就在于:自然史中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和发展都是自然而然的,与人的活动无关;而人类史中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和发展都是由于人类在自然界中的生命活动所造成的,这种生命活动本质上就是文化创造活动。故人类史的特殊本质乃是文化史,即人类创造自己生活的历史。

 

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自然科学所研究的自然规律其实也是一种历史规律,只是这种历史规律与人类活动无关罢了。自然科学领域的历史规律是自然而然地造成的运动规律,这种规律对于仅有短暂历史的人类来说,堪称是“永恒的、不变的法式”(弗兰西斯.培根语),所以对反映和描述这种运动规律的自然科学来说,它无须考虑它的概念与实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过程中的概念运动问题,只需要考虑它的概念达到与实在相符合的认知过程中的概念运动问题。后一种概念运动恰恰就是自然科学中的逻辑问题,并且显然这不是形式逻辑问题,而是辩证逻辑问题。

 

自然科学中的辩证逻辑问题,本质上就是自然科学在研究自然规律的认知过程中的概念发生、命题构建、理论假设等问题以及前后相继的不同理论(包括概念、命题、假说在内)之间互相过渡或互相转化等问题——它们在本质上都属于概念运动范畴,而且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可以离开经验和脱离经验而能够得到解决的,而是必须同经验相结合,与实在相联系,才能达到对其概念运动的正确理解。

 

人文科学的对象更不同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所面对的是人类创造自己生活的历史,这个历史领域中的一切都与人类活动相关,而且这些对象本质上就是由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所构成的,如果说这种生命活动也有规律可寻的话,那末,这些人文规律是绝不同于自然规律的;如果说后者是一些永恒的、不变的法式的话,那末,前者则不过是一些暂时的、易变的规则。所以对反映和描述这些规则的人文科学来说,就不是无须考虑它的概念与实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过程中的概念运动问题,而是必须考虑而且就是要考虑它的概念与实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过程中的概念运动问题,它对其认知过程中自身概念运动的研究,也必须通过对其概念与实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过程中的概念运动的研究来达成,显然,其研究难度要远高于自然科学中的辩证逻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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