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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实学精神的当代意义 精选

已有 8013 次阅读 2007-7-19 22:17 |个人分类:顾炎武专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顾炎武的实学精神,概括起来说,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豪杰”精神。正是这种“豪杰”精神,促使他去追求“实学”;也正是出于对“实学”的追求,才导致他在思维方法上终于突破了中国自古以来的形上直觉思维传统,尤其突破了为他所推崇的朱子之学的思辨性演绎思维模式,创立了以归纳为体、演绎为用的思维方法。他的这种思维方法是科学的,只由于其时代的局限性,这种方法仅仅被他运用到经史研究领域,而未能把它运用到更广阔的学术天地,特别是未能运用它去探索未知的自然世界,故尽管其曾经实际地运用这个科学方法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学术研究,他也仅仅是在音韵学等极有限的人文科学领域内取得了令人瞩目和举世公认的学术成就,从而充其量他只是成为了一个被后人所崇仰的经学大师,而未能成为一个像弗兰西斯·培根那样的继往开来的科学巨匠。

 

顾炎武的实学思想和实学活动表明,科学的思维方法是与自知“匹夫之贱”的身份又不失“有责”于“天下兴亡”的“豪杰”之心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豪杰”之心,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于我们究竟有何启示意义呢?笔者对其意义的领悟,是基于对下述问题的思考和分析而达到的:

 

顾炎武之后,自清代至今的中国学术,要么是只讲实证而不求实用(清代朴学),要么是只讲实用而不求实据(晚清今文经学),要么是完全本于实用目的而去求实据(以梁启超、胡适为学术代表的所谓国学),一向都没有把实证(据)和实用很好地结合起来,倒常常是把它们加以相互的割裂,所以,至今都没有完成从传统思维方法向近代科学思维方法的历史性转换,有时(指“文革”期间)甚至还倒退到了顾炎武以前的时代,连顾炎武的思维水平都远远不及;而如今的中国学术界又是“腐败”成风,由此更养育成了一种不仅连明末心学思维水平都远远不及,甚至还对人类理论思维能力具有亵渎戕害作用的“欲性思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其原因究竟何在呢?

 

笔者以为,其根本原因就是由于自顾炎武没世以来的中国学者普遍的缺乏顾炎武所具有的那种“豪杰”之心!相反,他们——

 

要么是不自知“匹夫之贱”的身份,而常常自居于士大夫之间,或以“士为知己者死”而效忠于“上”,或以“士为四民之首”而傲视于“下”。其效忠于“上”时,是既失其自我又不务实求真的“唯上”;其傲视于“下”时,是自命不凡而目中无人的“唯我”。 “唯上”,则人云亦云,既无创造性,亦无灵活性,就非陷于教条主义不可;“唯我”,则唯我独尊,我行我素,自以为是,则必陷于主观主义;

 

要么是不自知“有责”于“天下兴亡”,而往往自命清高,既懒于过问或确切地说是耻于过问家事,以为过问家事则有自甘堕落于妇流之嫌,是自短其学者“志气”而失其“儒雅”之相,也不想过问抑或不屑于过问国事,以为过问国事则有自甘与政客同流之嫌,是自丧其学者“骨气”而失其“纯正”之性——如是者,则势必要么是脱离家事、国事而堕入冥想之地,要么是超越家事、国事而入于玄思之境。

 

要而言之,无论是不自知“匹夫之贱”的身份者,还是不自知“有责”于“天下兴亡”者,其表现形式虽然不同,却有着一个共同的内在本质,那便是:他们都是如顾炎武所曾经批评过的那种“同为小人之归”的“非自小则自大”的“今之学者”——上述“唯上”者显属于“自小”者一类,而“唯我”者以及自命清高者又无疑属于“自大”者一类。换言之,他们都是没有或者缺乏人人平等的观念!

 

依笔者之见,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豪杰”之心,恰恰就是一种平等观念!这种平等观念体现在其为学态度上,就是反对“自小”或“自大”的“小人之学”,主张既不“自小”又不“自大”的“君子之学”。而其所以会有这样的平等观念,盖由于下述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经济原因,即由于顾炎武生活在一个发展程度较高的商品经济环境中,并且还亲自从事过商品经济活动。这种现实的经济生活,不仅使他容易产生或接受基于商品经济中等价交换关系的平等观念,也使他作为“士”阶层的一员不再与“农”“工”“商”相隔离;而且,其不耻于同向来受到鄙视的“商”阶层的成员为伍则更其表明,他也不再自高于传统伦理观念中处于“四民”中最低等级上的商人,而是把自己视同于和“农”“工”“商”无异的“凡人”了;

 

二是政治原因,即由于顾炎武曾经长期以明朝遗身份生活在清初社会中。他的这种政治身份,一方面决定了他与当朝不合作的态度,从而不可能产生“唯上”的思维方式,相反产生了注重“有我”的个性意识和强调“出自己意”的创新意识,以及在这种自觉意识指导下的创新思维;另一方面,也决定了他作为“士”阶层中的一员必然要被边缘化,只能作为一个被高度边缘化的士人混迹于“四民”之其他阶层中,成为一个徒有“士”之名而无“士”之实的、与“农”“工”“商”无政治上贵贱差等的平民百姓;

 

三是思想原因,即由于顾炎武自小读“四书”“五经”,其所受家庭教育是正统的儒学教育;其参加复社后所受的学术影响,也是复社所致力于“兴复”的“古学”即经学的影响,因此,儒家的仁道精神在其思想中乃是根深蒂柢固,而难于为外界负面的思想影响而动摇其根本。这使他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已然沦落为无异于农、工、商之类的“贱民”,其心中却尚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孔子语)的仁道精神,而未失其“士”所当有的“先天下之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语)的儒士精神。

 

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豪杰”之心,是上述三方面的原因相互协同作用的结果——其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原因,足以导致他对自己“匹夫之贱”的身份有清醒的自我认识;其思想方面的原因,则足以导致他不忘自己终究还是一个对“天下兴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儒士。

 

从伦理上说,平等乃是自由的前提和保障。所谓自由,就是个性的自由。平等则是对个性自由的制约,其意义在于保证不以某些人的自由而妨碍其他人的自由——所谓平等,就是自由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平等,就没有真正的自由。而平等和自由,又构成为民主的伦理基础。民主则是保障平等和自由的政治制度。无伦理上的平等与自由,政治民主就无从谈起。反之,没有政治民主,伦理上的平等与自由就至多只能是一种抽象的观念,而无以转化成为一种现实。顾炎武的平等观念正是一种抽象的观念,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根本无法转变为一种现实,并且正由于其缺乏现实性而无以发展成一种真正的民主观念,而充其量只能以一种伦理观念反映在他的知识论中并贯彻于他的逻辑思维中。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豪杰”精神,是顾炎武实学思维的伦理基础;就其作为这个伦理基础来说,它就是顾氏的实学精神——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其实学的伦理精神。正是这种肯定人人平等的伦理精神,决定了其实学思维的科学性。平等的伦理观念与科学思维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和统一性。

 

顾炎武实学的具体内容固然绝大部分都已成为历史陈迹,但是,其实学思维及方法却至今仍未过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很值得当今中国学者继承与发扬,因为它是导向真正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思维及方法的起点,至少要站到这个起点上,才能谈得到从事真正的学术研究,从事科学的创新事业。作为一般学者,我们要能站到实事求是的科学起点上,就当如顾炎武那样,既自知“匹夫之贱”的身份,又不失“有责”于“天下兴亡”的“豪杰”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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