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仲绩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zj6189

博文

人生值几何

已有 3166 次阅读 2017-3-23 20:43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今天,中午,路过哈尔滨路。

多了一分留意,一家刚在电视上介绍过的“半层书店”就在这条路上。

溧阳路旁,哈尔滨路并不长也不显眼,只是小资味比新天地更浓更海。说哈尔滨路历史渊源,别人会记得这里有当年抓捕陈独秀的嘉兴路巡捕房,我却记住了那次“老坦克”被撞后一路尴尬时商家保安给予的安抚...

一座没有好书店的城市,不会是个好城市。 “半层书店”不大,书的种类却不少。读书或许不会使人匆匆忙忙的发家致富,但或许会使人拥有更多的“维度”空间。

“我们的理想与价值标准主要由旧的思想路线决定,我们的兴趣与事业则主要取决于新的路线。最终我们将选取何者?”读书,只有读书,才能寻得人生值几何的答案。

个人与社会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个人之于社会等于身体的细胞,要一个人身体健全,不用说必须每个细胞都健全。”然而作为个人都在社会中有着一份独一无二、无可取代的地位和任务,虽说属于社会,但在内心都有着一份实实在在的存在,对生活有着一份清清楚楚的意识。他希望通过诚实努力和创造性合作,得到他所主动争取的那份可能,在提高整个社会福利的同时得到精神生活的提升。

当怀抱理想和热忱,尽其所能推动社会的进步,也会逐渐介入到更大范围的社会领域,这是生活唯一的“指导者”和“解释者”,当愿望不能延长、无法复制,基础就会动摇,兴趣随之消失,生活就失去了深度和力量。

突然想起前不久在博客中写过的一段话:

企业追究“知觉、经验、利害”,以实用为生;

学者探究“原理、概念、逻辑”,以进步为荣;

市场讲究“意象、直觉、形象”,以和谐为主。

建设全球有影响的科技创新中心,保护个人的热情和爱护个人的理想是前提,当然也不能要求一个人做好三件事情,不然其结果是什么都做不成。

人们可以指责“精致的利己主义”,但利己也是个人的一种自由选择,或许社会更需要一种“规则”的约束。尊重契约规则,而非丛林规则,因为“精神的创造同时也是一种道德行动,使人超越他自身”。

翻阅过卢梭那些精致的“契约”说法,那是个电子版的。临走从“半层书店”带走一本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空能看看。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1185605-1041225.html

上一篇:人心見性
下一篇:桂林“穿山”甲天下
收藏 IP: 183.193.186.*| 热度|

1 徐世文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2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9 03:1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