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与“自律”
精选
2010-12-8 08:45
阅读:7435
标签:法律, 道德, 体制, 自律, 中国科研
昨天晚上看到了一群牛人(王鸿飞、蒲慕明、施一公、饶毅)的文章【1, 2, 3】簇集在科学网博客的置顶区,那点击量自然相当的高。讨论的话题不算太新鲜,是从饶毅、施一公二位教授几个月前在Science上发表的那篇关于“中国研究文化”(跑关系其实疑似“烟酒文化”)的文章而来。据我所知,这个话题已经在科学网博客热议了好几轮,这次的新鲜之处在于另一位“大牛”蒲慕明教授在接受《科学新闻》专访时点评该文并呼吁中国科学家“自律”;而本网的超级名博王鸿飞老师又迅速响应,写下了“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蒲慕明、饶毅、施一公及其它”【1】;施、饶二教授没有把蒲教授的点评当作寻常博友或读者的评论处理,而是很郑重地专门写了篇博文“对《蒲慕明:中国科学“病”在何处?》一文的回应”【3】。有趣的是,今天早上我又看到那个“脚踏实地的土鳖,仰望星空的猴子”黄秀清老师又拿“彩字秀”给中国科研算了一卦【4】。看来,这是个海归土鳖老少咸宜的话题,估计就是这两天的热点了,咱也赶紧进来凑个热闹,抓紧早上的时间写一篇博文,说说我对这个要“体制”还是要“自律”的问题的浅见。
如果把“法治”和“人治”放到一块对比,绝大多数人(没机会“治人”或“制人”的)、除了极少数已经稳稳地抓牢了实权者,一般都会更欢迎“法治”。大家在极力呼唤一个好的“体制”,其初衷就在于此,都希望能在一个好的体制下让自己得到认可,即使不被充分认可,输也要输得“心服口服”。我很遗憾地说,这很可能只是一个美好的、但却很难实现的理想。原因很简单,评价其实很不易,即准确地评价自己做到“自知”与客观地评价别人做到“知彼”都很困难。如果很多人都不肯秉持公平公正,而是过高地评价自己而过低地评价别人,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与别人不同,就很容易产生不满,从而抱怨“体制”不公平和不合理。如果不能找到一个大家都能充分认同的评价标准(其实这应该是一个具有好的兼容性和操作性的东西),这种不满的情绪就会在一些人的心中长期存在下去,这种批判体制的声音也将长期存在,一个能被叫好的“体制”就很难被认为已经建立了。
相比于呼唤“体制”的强大声音,倡导“自律”的声音就太过弱小了。原因很简单,每个人都期待自由,而不希望受到过多的约束,例如,那个不但曾经“仰望星空”,而且还曾大闹天宫的猴子孙悟空,他脑袋上的那个“紧箍咒”是东海观音菩萨戴上去、由唐僧师傅掌握着咒语的,这可不是猴子自己扣上的,扣的原因很简单,怕他的“自律”不够。戴上这个“紧箍咒”,就算是进入了“体制”,其好处是有了合法、体面的身份出国留学考察,回来就修成了“斗战胜佛”,享受到了待遇。坏处自然是自由受到了很多约束和限制,甚至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猴子胆敢不自律,不听唐僧师傅的话而违反规定去乱打乱闹,师傅不免要行使念咒的职权,这时猴子会痛不欲生。不过,如果猴子某一天忽然练成了“铁头功”而不再畏惧“紧箍咒”,师傅还有别的更灵的咒语可念么?
“体制”和“自律“的关系,其实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差不多,有区别、有矛盾,但也必然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这对儿“法”与“德”,就像法国和德国一样,打过N多年的M次仗,最后还是一块去搞欧盟了。我记得中学阶段时学的《法律常识》中曾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应到体制和自律这里,“有法可依”就是需要一个好的科研体制被科学工作者们依靠,这是大家的期望,也是立法机关和管理机构该做的事,但后面的“有法必依”则首先要靠体制内的人们的“自律”,“执法必严”与“违法必究”则是在随后考验执法者的“自律”,如果哪个环节自律不够,想法设法要钻法律(或体制)的空子,再好的“体制”也没辙。没有了“自律”的配合,“体制”就变得千疮百孔,也就不会有传说中的“好体制”。这就像如果社会道德已经彻底沦丧,严刑峻法也无济于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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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 王鸿飞: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蒲慕明、饶毅、施一公及其它
【2】 蒲慕明:蒲慕明:中国科学“病”在何处
【3】 施一公,饶毅:对《蒲慕明:中国科学“病”在何处?》一文的回应
【4】 黄秀清:科学算卦:中国科学“病”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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