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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可谓中国科学的一大特色,从院士选举、“杰青”评选、科技奖评选等,无一不公示。今天,看到了一则新闻,高中生保送上大学也要公示。
“教育部:全国高考保送生名单将在网上公示”新闻链接:http://www.sciencenet.cn/htmlnews/2009/12/226298.shtm
Google“公示”,结果居然有26,000,000之多!
从字面解释,公示就是公开和示众。据说,公示的理由是使某些不太透明的过程透明化,以保证那些在“不太透明的过程”中个人“透明”地运用自己的权力。
但是,公示似乎还说明了另外一些问题。首先,担任评委的专家、教授、学者乃至推荐中学生上大学的校长等对自己的评选结果显然缺乏自信,否则,他们为什么要通过“公示”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反馈和认可?当然,一旦出现差错,他们可以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公示”过了。
其次,公示假设参与评委会滥用公权,所以,他们的行为需要“被透明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公示与其说是“公开”被评选者,倒不如说是把有权者拿出来“示众”。
再次,公示等于承认各种评选、推荐确实“不透明”,需要监督。但归根结底,这表明社会对体制的不信任。信任(trust)是重要的社会资本,个人不被信任很难在社会上混,而体制丧失了信任会导致社会的崩溃。
顺便说一句,中国的单位、学会等享有与院士相同的推荐候选人的资格,不仅是中国特色,其实也是对院士的不信任——院士“性本恶”,会利用推荐候选人的权力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说到这里,笔者想起了中国科学界孜孜追求的诺贝尔科学奖。
众所周知,诺贝尔奖曾多次颁错,评选过程也不无猫腻,涉及到非科学因素。挪威奥斯陆大学科学史教授弗里得曼(Robert Marc Friedman)的著作《选择卓越的“政治”:在诺贝尔科学奖背后》(The Politics of Excellence: Behind the Nobel Prize in Science),就提到过诺奖的诸多问题。
错了就错了,so what? 这家百年老店还在,大多数的奖励还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科学共同体批评诺奖,但没有彻底否定这个奖项。科学家相信其程序的相对公正,有着自我纠错的机制,并将获得此项殊荣为荣耀。而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不但不“公示”候选人,还要封存候选人名单50年才解密。
如果有一天中国的各项奖励——“院士”也是一种奖励——不再“公示”候选人,中国科学才真正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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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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