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 and law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shangujushi "我将痴心空对月,醉看落花总无情"

博文

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惹怒了谁?

已有 3821 次阅读 2010-12-7 11:13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惹怒了谁?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长秋  

     近日,国内众多媒体都报道了香港房地产富豪李兆基本长子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而可能遭遇香港法律处罚的新闻。据悉,李兆基长子李家杰至今尚未娶妻,但却通过在美国寻找代母,实现了借腹产子,于今年7月喜获三胞胎,而这三个孩子则成为2500亿港元恒基地产王国的未来继承人。这本是一件喜事,但对李家杰而言,却颇含尴尬的成分,因为他可能会因此而被判处一定的刑罚。那么,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的行为惹怒了谁呢?

  表面上看,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惹怒了香港的法律,因为香港《人类生殖科技条例》第17条禁止商业性质的代母安排的规定。这一答案固然不错。然而,如果法理上来加以考察,尤其是从法律与伦理关系的角度上来加以考察,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惹怒了香港法律的答案显然略显肤浅。因为就其本质而言,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的行为更惹怒了人类生命伦理。或者说,正是由于雇佣代母产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人类生命伦理规范,所以才有了法律对雇佣代母产子的禁止以及处罚。

  代孕作为婚姻关系中一方无法生育或不愿“亲自”怀孕生育而雇其他女性代理受孕的行为,在伦理上存在巨大争议,具有很强的伦理非难性。从伦理上来说,代孕,尤其是商业性代孕,是女性出租自己子宫以牟利的一种行为,其性质与卖淫一样,都是对妇女整体性社会价值的一种贬损。不仅如此,代孕,尤其是商业性代孕,也会腐蚀母子关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含有买卖孩子的意味。此外,不论是普通代孕还是商业性代孕,客观上都无法抹杀其违反人伦的这一事实。因为代理母亲与孩子之间的一根脐带,注定了二者之间的感情纽带是难以割舍的,“十月怀胎”的艰辛与分娩孩子时的风险使代理母亲与孩子之间即便没有基因上的关联,也已不可抹杀地形成了事实上的母子关系,二者之间的亲情是无法回避和否定的。而代孕则意味着代母最终需要将孩子送给委托代孕者,这对于代母来说,会构成难以察觉的打击和无法挽回的伤害,日后很可能会成为代母的终身遗憾。如果任由代孕这种违反人伦的现象自流,客观上必然会对人类生命伦理的稳定造成致命冲击。而一个社会、一个时代之所以能够维系一定的社会伦理秩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伦理关系的基本稳定,就在于这种伦理关系所滋生出来的社会认知与情感内容的某种公度性。一旦一个社会的伦理秩序受到了冲击,则最终的结果可能会是整个社会秩序的混乱。

  正因为,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处理代孕这一问题上都极为谨慎,很多国家和地区甚至已经通过了法律来限制甚至是禁止代孕,以防范由于放纵代孕而可能会对人类生命伦理带来的伤害。这作为国际社会对代孕这种现象的一种本能反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射了生命伦理秩序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而香港法律限制代孕并对商业性代孕进行处罚的规定,显然也是为了维护香港社会生命伦理秩序的稳定乃至整个香港社会秩序稳定的需要。

  由此可见,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香港的法律,更违背了香港社会的生命伦理;而香港法律对这类行为的惩处其实是对香港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生命伦理规范的捍卫。一句话,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惹怒了法律,更惹着了生命伦理!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94211-391155.html

上一篇:我国生命科技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研究
下一篇:朝花夕拾
收藏 IP: .*| 热度|

0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22 01:0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