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出版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zhaodl 西安交通大学期刊中心赵大良:不求改变现实,但求面向未来,未来给我带来愉悦,也许会给现实带来希望!

博文

书生进山:祈捐随想

已有 2784 次阅读 2015-7-10 14:58 |个人分类:社会生活|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祈捐随想//赵大良

我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驻村扶贫工作。在等待落实具体村的时候,我在思考扶贫的思路。其中有一点,我感触颇深,那就是体制内的扶贫和体制外的慈善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隐隐的、深深的隔阂。大家一般认为是普通百姓对体制内行为的不信任,我感觉这只是一个方面。其中,体制内的扶贫也是远远地避开民间的参与。结果是,体制内的报道“功绩卓著”,而百姓的评价却不高。似乎是,谁也没有相互融合的意愿,而是各自坚持各自的主张。

我这人没有别的特长,就是喜欢瞎琢磨,琢磨了就喜欢践行,因此我就想将我体制内的行为与体制外的热情结合起来。为此,我就设计、策划了“良友扶贫,你我同行”的祈捐活动。一开始,我的扶贫行为在朋友圈里引起了不大不少的“惊动”,为我的冒失和勇气“赞叹”,因此就有几个方面的朋友要召集给我送行。

送行,一般的意思就是准备几桌酒菜,大家一起热闹热闹。如果是这样,一波一波地给我送行,那我可就需要“一副好身板”,想象起来就害怕。为此,我试图将分散的送行宴,改成“慈善募捐”晚宴。由几位朋友承担餐费,邀集认识的和感兴趣的朋友一起,介绍一下行程和想法,顺便给大家一个表达的机会。这样,我省劲也可以扩大一下影响,发动圈内的力量,动员大家“与我同行”!但是,我提议一说出来就有人质疑:你自己召集,那你将“组织”置入何地?让组织上召集,以前人家都低调,就你去就这么“重视”?

我静下来想想,也是,所以我就打消了组织“慈善活动”的思路,还是循规蹈矩吧,不要惹事——你是慈善,可派出的单位不是慈善组织。

就这样放弃了?这样我就完全走入了“体制扶贫”的老路。探索就此终止?还没有出征就夭折了!这不是我的性格,也不是我想要的,就不能“玩点新意”,如果是这样实在是不好“玩”。别人年纪轻轻地去扶贫,可以是为了前途,循规蹈矩,熬上几年是为了换取前途。我是为什么?!年过五旬,日薄西山,我还是不甘心。

为此,我在我的个人朋友圈里,设计了一个“慈心善举、良友百圆”的祈捐活动,不在钱多少,一人一百元,祈愿一个好兆头——百圆。募捐的目的不在于钱的多少,主要是想让我的朋友“关注扶贫这件事”,给大家的慈心提供一个行善的机会。为了不引起轰动,我计划分期分批地进行。先在QQ空间里进行,每天我QQ说说的关注度都在三百左右,好友上千,我想可以忽悠一下。然后再在微信圈和微信公众号上搞,再后来可以在几个博客上。一步一步地来。启动以后,有以下感受:

各自的动机不同,或者说主要的动机不尽相同。有的是对我的行动表示支持,这么大年纪还有这份热情,难得;有的是出于对我的信任,希望表达一下自己扶贫的心意;有的人是带有一定的“还人情”,因为是我挑头的事,趁机还个人情,凑个分子;也有的是随大流,在一个圈里,不仅是凑不凑攀比,就是凑多少也有考虑;当然,具体到每个人的动机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从71日下午公布到9日下午4点的统计,8天的时间供募集了一万多元。应该说反应还是比较踊跃的。

无论怎么说,无论是不是表示过“百圆”,大家都表现出一种行善的意愿。有的甚至是感觉,自己也想像我一样,身体力行,但只是羁绊太多而下不了决心。希望找到一种扶贫的途径,而又忐忑地找不到门路,其中一个十分明显的现象就是:愿意将钱打到个人账户而不愿意打到公家的帐号,尽管我说明公家账号中注明“良友扶贫”就归我“专款专用”。但是,我不得不撤掉了私人帐号,因为如果做起来,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收入”多了,这就与“体制内的规定”相违背——非法募捐——按规定需要由县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机构组织,个人募捐显然是非法的。这又是一个体制内外的冲突

为了保持以民间的联系,不能为了钱的的数额——没办法,我只能将捐款途径限定在接受“红包”——讨要小额红包,也许规避风险。红包,可以掌控,多了不要还可以退回。可是,红包不能直接转到公家账号“委托管理”,提现到个人账户,这又有一个“偷税”的问题。嗨,做点事,真不容易——如何调和“体制内与民间”的两种力量?希望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如何将体制内的扶贫与民间的善心结合起来?我还需要探索,其中就包括如何“解决体制和民间”的衔接。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71721-904386.html

上一篇:主动引领:谈点期刊的事
下一篇:传统媒体转型的思考
收藏 IP: 117.32.153.*| 热度|

5 曹聪 武夷山 蒋新正 NoteFirst chenhuansheng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2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3 06:4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