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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成事遂,身退道进-《道德经》第17章解读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本章主要论述组织管理者如何治理组织的问题,或者个体如何制定自己的发展计划。实际上从上一章讲静引申而来,主张以静制动,制定长期目标后,坚定不移推进,不折腾别的东西,无为而治,无为的真正内涵是无不为,只有达到这一境界,才能使组织良心发展,个人有所成就。天地有四季,四季就是规则,万物总是春夏生长,秋冬收藏。违背这个规则,就会被灭杀。一日分白昼和黑夜,人是白天生活,夜晚休息。如果一定要长期日夜颠倒,自然法则就会将你收回。这方宇宙的规则就是这样,顺则生,逆则亡。无为不是不为,而是顺宇宙的法则而为。
太上,下知有之
老子说大道无言而长存,大道无为而长能。真正的治理组织之道和个人发展之道是顺道而为。天地滋养万物,万物所需的阳光、空气和水,你随处可得,你不必为了这些去乞求天地,去感恩天地,这才是自然之道。所以组织的管理者,要给于组织个人必需的发展资源,组织个体自然而良性的发展,整个组织也能自然发展。这就是最好的管理境界,所谓“太上,下知有之”。最高明的管理者实行无为之治。治理组织采取一种自然而然,不横加干涉的政策,这种政策的特点是尽量减少自己对组织和组织个体施加强有力的影响,不让组织和组织个人为管理者的私欲买单。
作为组织管理者尤其要控制自己私欲,以历史规律来看,凡是私欲太盛或者想法太多折腾太多的,短期来看,可能会虚假繁荣,但长期来看,已经对组织结构造成永久性损害,最后组织都发展的不好,甚至组织结构崩塌的比比皆是。
其次,亲而誉之
这是稍逊一等的管理者,这种管理者的特点是给组织个人以恩惠,个体亲近赞誉他,他施惠于民,但不高高在上,不让个体感觉他的特殊性,他可亲可敬爱,和个体相处融洽。
其次,畏之。
这种组织管理者声色惧厉,经常摆出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神态,玩弄权术,运用强制手段来确保组织机器的运转,管理者和个体的关系视同水火。管理者制定出苛刻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则直接威胁到组织个体的切身利益,组织个体对其心怀畏惧,常常处在暗无天日的悲惨境地,在忍气吞声中不断积累仇恨。
其次,侮之。
这是最下等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者专横跋扈,不把组织个人利益放在眼里,甚至不把他们当做组织的一员,而是把他们当做仆人看待,对他们进行奴役和辱骂。组织个人对这种非人的待遇忍气吞声,等到忍无可忍时,他们会直接离开组织。
因此,老子推崇的是实行无为之治的管理者,因为他们不会轻易向个体发号施令,他们谨言慎行,决不破坏组织的自然发展的规律,个体遵循大道,组织就得到了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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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0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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