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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故事:四月十七这个日子

已有 3994 次阅读 2012-4-17 17:19 |个人分类:社会人生|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博客, 故事

   这个日子很普通,但是却因为韦庄的一首小令《生查子》,每逢四月十七我都会有想起。记得刚玩博客的时候,那阵儿这个新兴的玩意正在大学里流行,那时节每天一篇,博文一出就评论沓来。2006年4月17日这一天,写了一篇《四月十七这个日子》,几年后我又把这篇文章转到了科学网上。
   最初写这篇文章时候,正是走霉运的那段时间,记得每次文章写出来总会有个网名“难以逾越”的长篇评论。起初不论我写什么,这评论都是不及其余地对我进行攻击和批判,甚至是人身攻击。平心而论他的评论除了对我有敌意之外,文字中流露出的才华还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自己不招惹人却受到人家的招惹和攻击,于是便一直在揣测这个“难以逾越”究竟是谁。第一个想到的是构陷我的宵小,但是转念一想那个虚张声势者原没有这等才华,那么这个人对我敌意的莫非是他的朋友,还是其他什么?然而不论对方是谁,那时候抱定的决心就是,我在这种糟糕的状态中不能再有暗箭,必须要化解掉对方的敌意。所以即便是对方一再挑衅,最终还是保持了克制和对其才华的肯定。终于一些日子之后,那长篇的评论依然再写,但是辞锋之间的敌意却渐渐地转化为某种自赏和自伤。那时候博客没有设置【回复】功能,记得当时每逢“难以逾越”的评论出来,我都会在他的评论后面追补一篇,既是回应也是表达自己的观点。久而久之竟写了很多篇,以至于有些时日看着博文下面众多评论中没有“难以逾越”的名字,会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后来我在一篇博文中写到过博客给我带来的充实和快乐,写到过感谢我的朋友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人,甚至也感谢伤害过我的人,使我懂得了妥协和退让。再后来新浪博客好像出现过什么毛病,博客界面出了什么问题连后面的很多评论都消失无踪了,所以和“难以逾越”对话的很多评论也就再也没有觅处,幸亏还保留了一些,下面就是2006年4月17日这天,他开始消解对我的敌意时写下的文字:
 

难以逾越2006-04-17 10:19:39[回复] [删除] [举报]

论婚姻与罪恶,我知道把婚姻与罪恶联系肯定是要冒很大的风险,似乎也让人接受不了。但相信卫先生这里是一块言论自由,思想解放的领地。婚姻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存在了成千上万个年轮,她是否来自罪恶,也不是你我的责任,祖祖辈辈都这么过来了,子子孙孙还将继续下去。我们既不是婚姻的始作俑者,当然也不会是婚姻的终极者。在我印象里,谈论婚姻最多的思想家常常都是独身主义者,从柏拉图、笛卡尔、康德、斯宾诺莎、尼采、叔本华…。当然最著名的还是恩格斯,难道是他们都具有心理或生理上的缺陷还是他们感悟了婚姻的真谛,我无从回答。恩格斯曾经说过:“家庭似乎根本没有经历过任何历史的发展”。为什么这样?有人解释这是因为承认自己的祖先杂交太难堪。我不这样认为。人们之所以放弃对婚姻家庭历史的研究,很大程度上与婚姻源于罪恶有关。“肉欲,你欺骗了多少人!”——这不是我说的,而是圣人柏拉图先生说的,不过,这样的感慨大凡结过婚的人都会有。婚姻只不过是在肉欲的罪恶上一层庄重的外衣。就像莎士比亚说的:“相爱是盲目的,情人们总是看不到自己所做的蠢事。”恋爱中的人总是把对方想象得特别完美,把婚姻想象得特别神秘,而婚姻就是婚姻,当神秘的面纱撕开以后,那是一张你所不愿意面对的脸。在婚姻的王国里,谁企望得到愈多,谁的被欺骗感就愈强烈。欺骗,谁说它不是一种罪恶呢?法国诗人波瓦诺说过:“世上再没有比'真'更完美的东西,惟有'真'才是最可爱的。”世上的婚姻里,其中有多少是真的呢?有多少是没有遗憾呢?有多少是没有欺骗呢?尊敬的各位,您认为呢?这里,我想到了阿Q,一个太“真”而有些悲剧的人物。阿Q似乎不明白这一点,见了吴妈就来真的:“吴妈,我要和你困觉!”这能行吗?太真实了,反而不正常,给人有神经病的感觉。假如他也懂得花前月下,关关雎鸠,或许吴妈早就以身相许了他。不知你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婚姻恰似戴着镣铐跳舞。这么比喻婚姻当然没有国学大师钱先生在《围城》中那个著名论断精彩——“英国古话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来,笼内的鸟想飞出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了结局。法国也有这样一句话,不过,不是鸟笼,说的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其实,大师的话也只不过是转述洋人的梦魇,只不过通过大师的嘴变成了我们能听得懂的汉语,也未必比你我的话高明多少。美国新闻记者、讽刺小说家比尔斯曾有一个嘲讽婚姻的定义:“婚姻:是一个小团体,包含一个主人,一个主妇,而且也是两个奴隶,就这么两个人。”写到这里,我真有些不忍下笔。既然铁树已经开花,我只能有个忠告:对于婚姻是绝对不该认真的,但又是绝对不能不认真的。
  • 整合营销传播研究2006-04-17 18:55:45 [删除] [举报]

    赞同楼上的基本看法。你的忠告很有见地:“对于婚姻是绝对不该认真的,但又是绝对不能不认真的。”不过我对婚姻没有这么认真思考过,更罔言这么深刻的引经据典了。好像也是恩格斯讲的,家庭是私有制的根源。鲁迅也讲过一句很刻薄的话:结婚是公开性交的标志。所以把婚姻与罪恶联系起来,似乎也很自然。也许在很大意义上婚姻是对既定宗法制度的一种认同吧,大概对许多人来说,婚姻有时候也是一种无可奈何,至少在一定情况下。只要看看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中,所赞叹的可歌可泣的爱情大部分都是婚姻之外的,或者还没有进入婚姻阶段的关系,就知道婚姻历来没有那么神圣。有时候开玩笑说道,俗世中很多男女在恋爱接触中似乎都把婚姻当作了终极目的,其实这注定是要失望的。说到婚姻中“真”的悲剧,想起来曾经有个朋友,多年来不甘平淡,四出奔波,大学毕业开始,从浙江到北京,从北京到海南,从海南到上海,中年之后从上海又回到了浙江。多年奔波中结了5次婚,大家都要觉得不可理解。我总是在想,他可能特别的“真”。每一次结婚都是真的感情,真的需要婚姻,但是每一次婚姻之后,也发现这种形式没有给他所期待的结果,于是就有了这一切。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也许可以抽象出婚姻的模式,但是在现实中婚姻落到每个人头上都不一样吧?算了还是不去想这么复杂的事情吧。
    顺告“难以逾越”先生,你的高见和学识在下十分敬重,希望多听你的高见。至于前两天删去帖子,我也自有苦衷,还请谅解(原帖我都复制保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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