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之前的留言和评论,大家都在猜测,说什么都有,不少人认为是”他们”干的。我觉得不是,”他们”不会愚蠢到这个地步,之所以大家有这个反应,说明都没动脑子思考,缺乏独立思考能力。
有人是现场目击者,他告诉我,该凶手作案方式很笨拙,警方在经过调查问询后初步得出的结论也是这样。可能是凶手平生第一次作案,估计三天之内应该将凶手缉拿归案。如果凶手现在有悔意,不妨自首,态度好一点,除了陪点钱,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然该判一年半载的。
还有一种说法是某单位雇凶杀人,我想钱老师不至于被人如此看重,他既不是大款也不是黑帮老大,众目睽睽之下,用这种方式,那不是像中央电视台一样引火烧身吗。对钱老师下黑手的人,最有可能的就是小愤青或是某一类人的粉丝,或者是某单位的人直接参与。
真正有经验的凶手,在做案之前,都要对地理环境了解一番,以免留下证据。但是单向街这地方无论如何不是作案的好场所,又是搞活动,人会很多。如果必须选择在这种场所作案,一定要周密策划,但是他们没有,至少书店都有一些监控措施。而且,现场会有很多人带着照相机,谁都会胡乱拍照,保不齐嫌疑人就被拍进去了。事实是,他们的确被拍进去了。
作案者的动机也很简单,报复。钱老师得罪过什么人,或是什么单位,不得而知,至少他的博客不是原创,跟他博客内容如果有关,也非具体某一篇,可能是整体的感觉。也有可能就是私人恩怨。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这种做法都相当卑鄙,扔鞋一点都不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