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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继续讨论悖论的“自我否定”的意义,这里涉及到“我”,日常语言的“我”具有非常复杂的意义,“我是谁?”几乎是无法回答的,如果用“主体”来表达“我”,那么就可以讨论:“主体”如何说?说什么?
用自然语言说“我在说谎”,这时主体可以是“说话”的人,“我在说谎”就是主体说的话,这句话可“真”可“假”,对主体的影响与主体的角色和环境相关联,比如在法庭或国会就影响主体的信誉或政治生命,脱口秀时则会逗乐,并不会使人感到不妥,与意义严格的悖论无关。
但一旦你企图用严格的方式“正确地”表达出来,你就会发现这个表达无法成立,成为悖论。也就是说,“我在说谎”之为悖论,在于严格的表达排除了自然语言中不确定的“人”这个主体,严格的主体成了这句话本身,所以“我在说谎”这句话的表达否定了这句话自己,成为逻辑意义上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