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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歧视为哪般?

已有 2642 次阅读 2012-11-2 07:39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office, center, middle, white

学术歧视为哪般?

 

刘长秋   

 

  对于很多在学术圈里打拼奋斗的青年学者而言,遇到一些诸如版面费、剽窃等学术道德上难以接受的事,应该算不得什么稀奇,不会有太多惊诧与愤懑。然而,最近笔者所遇到的一件事,却着实令自己惊诧和愤懑了一回。

  两个月前,笔者将一篇论文投给了某省一家法学核心期刊,并于日前收到了该期刊编辑部打来的电话。对方说文章写得不错,他们刊物打算刊用,但需要依编辑部的规定交纳版面费,之后,该编辑向笔者报出了他们刊物版面的价码:每版500元,最多只能发12000字,约占8个版面。笔者的文章有13000多字,因此需要删掉1000多字后再交费刊发。笔者于是问:“贵刊对所有文章都收费么?”对方答曰:“教授的文章不收费,其余人的文章一律依此收费!”笔者闻后愕然,并最终做出了撤稿重投其他刊物的决定。然而,撤稿的决定却并没有消除笔者的困惑,反而让笔者在困惑之余平生了几分惊诧乃至愤懑!

  说实在话,对于笔者这种在学术界摸爬滚打的青年学者而言,看到一些不公平的学术现象其实并不算什么。然而这一次却着实让笔者惊诧了,以致笔者至今依旧难以相信这样的事实而不住地扪心自问:我们的一些核心学术期刊真的已经退化到“看资历发文章”的地步了吗?如果是真的,广大缺资少历的青年学者的学术出路将在哪里?

  笔者以为,广大青年学者是中国学术界的未来,也是中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所倚重的希望。然而,在目前的体制下,这些未来和希望却还面临着体制所带来的多方面困境。在经济上,他们相对贫困而需要单位的关心;在学术上,他们相对弱势而有待学界的推扶;而在社会影响力上,他们中的更多人由于暂时籍籍无名而尤其需要学术期刊为其搭建平台,雪中送炭。

  但很显然,实际的情况却是:本应以“力推新人,繁荣学术”为目的的学术期刊正在日益成为一个个“劫贫济富”的舞台,成为学术不公的制造地和社会不和谐的混乱源。

  从法理上来说,法之所以为法,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它能够坚持公正、公平的准绳,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公民。而作为以推动法学研究为己任的法学期刊则显然比一般学术期刊更理解法治的内涵与意蕴,因而也更应当坚持一视同仁的法治精神,平等地对待每一位作者,以文章的质量和水平而不应当是作者的资历和名气,来决定投稿的取舍。否则,就难免会亵渎了法律的金字招牌,给法学期刊抹黑。

  笔者所遭遇到的这家法学核心期刊编辑部显然也懂得法学期刊应当坚持法律之一视同仁的道理,要不然,其也就不会有所谓的“教授之外一律收版面费”的规定。不过,笔者感觉,这家期刊的以上坚持与坚决似乎用错了地方。难道不是么?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发表于《东方早报》20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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