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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霸权扼杀文化创新

已有 3096 次阅读 2011-3-12 09:21 |个人分类:理论探讨|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文化创新

 

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所面对的最为现实而确切的事实就是,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人类世界已然进入全球化时代。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任何一种文化创新事业,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必是发生在各异域文化之间现实联系中的一种文化运动,并且必须通过这些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来实现这种运动。

围绕文化创新所展开的不同主体之间的文化对话,无论其形式如何,其内容总不外乎是不同观念之间的交流。

 

1、在文化创新主体的自我对话中,其观念的交流是一种自我的思想斗争,其斗争可能有这么几种结局:

1)在两种或几种相互差异或对立的观念中,选择一种观念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

2)对两种或几种相互差异或对立的观念加以权衡与折衷,产生一种新的主意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

3)在思想斗争中突然冒出一种新想法,并决定就以这种新想法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从而放弃其他一切观念;

4)为了消除自我烦恼而放弃思想斗争,以不了而了之。

 

2、在文化创新主体之间的对话中,其观念的交流是围绕文化创新问题而展开的讨论,参与讨论者事先均有自己的观念或主张,其讨论首先是分别陈述和论证他们各自的主张,然后就这些不同的主张展开辩论,其辩论的结果无非是这么几种情况:

1)各种主张中有一种主张为大家所接受,由此形成一种共识;

2)各种主张中有一种主张占居上风,亦即为大家所倾向于接受,但又认为其尚存欠缺,应从其他主张中吸取可弥补其欠缺的思想因素来加以补充和完善,于是亦能达成一种共识;

(3)经过讨论和协调,推举某人,授权于他,由他来对各种主张加以权衡与折衷,由此产生一种综合诸家之论的新主张,这种新主张未必是取各家之长抑或其短,或其优劣互见,故各人未必完全认同之,但仍可为大家接受,亦勉强可视为一种共识;

4)在互相辩论中,忽然有人冒出一种新想法,并诉诸众议,越议越认为其有理,于是围绕这个新想法,各献其补充意见,如此逐渐臻于系统,达于完善,成为一种乐于为大家接受的新主张;

5)争论不休,最终不了了之。

 

3、在文化创新主体与受创文化主体之间的对话中,因参与其对话者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文化或文化发展方向,其观念的交流实是两种对立观念的交锋,其交锋的结果不外乎这样几种情形:

1)论争双方各执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2)论争双方中有一方凭借其某种优势,迫使对方接受其主张,而对方出于外在压力,不得已而屈从之,由此形成了一种虚假共识;

3)论争双方平等对话,各抒己见,互相倾听对方意见,由此增进了彼此间的相互了解,虽然没有达成共识,但各自均有所悟,或因之暗暗采纳对方合理思想,或因之别有所思而产生新想法,总之,双方都或多或少改变了其原有的思想;

4)论争双方通过反复的平等对话,某方终于被对方说服,接受了对方的主张;

5)论争双方在心平气和的平等对话中,互相补充而形成一种新思想,并经过进一步的互相讨论而达到相对的完善,由此达成了一种为双方都乐于接受的新主张;

6)论争双方在相互平等的讨论中产生了一种为各方原不具有却一致认可的新思想,并在进一步的讨论中渐趋成熟,从而形成一种双方都愿意接受的新主张。

 

4、在文化创新主体与局外主体之间的对话中,因参与其对话的局外主体在对待对方所坚持和反对的主张上都保持着一种为局外人所特有的中立态度,其观念的交流实质上是由局外人一方对对方观念加以评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评论者与被评论者之间对话的结果有这样几种可能:

1)被评论者的主张虽被对方否定,但仍坚持自己原来的主张;

2)被评论者的主张得到对方的肯定,由此形成一种共识;

3)被评论者接受对方对自己主张的否定意见,并采信对方的建议或主张;

4)被评论者虽接受对方对自己主张的否定意见,但未采信或不愿采纳对方的建议或主张,而别作思考从而产生另一种主张;

5)在评论中论者与听者都有新的想法,并在互动中逐渐形成一种为双方都认可的统一思想。

 

综上所述,文化对话中观念的交流具有如下特点:

1)观念的交流发生于两种或几种相互差异或相互对立的观念之间。

2)观念的交流至少可以有9种结果:

①某种观念被参与交流者所接受;

②以某种观念为主,兼采其他而形成一种新观念并被参与交流者所接受;

③综合各种观念而形成一种新观念并被参与交流者所接受;

改变参与交流者原有观念;

⑤交流者之间逐渐统一观念;

⑥意外地产生新观念并被参与交流者所接受;

⑦引发其他观念的产生;

形成虚假共识;

不了了之的无效交流。

3)平等的观念交流不必产生新观念,但常常形成新观念。

4)不平等的观念交流会形成虚假共识,从而阻碍新观念的产生。

 

因此,文化创新能否达成其创新目的,有一先决条件,就是参与其创新过程者无论其观念如何,他们都应该是一种相互平等的关系。倘若离开这种关系,其创新活动就必然要沦为某一主体单纯的自我创新,即与其他主体不发生实质性的观念交流的封闭式创新,这样的创新当然是没有出路的,只会扼杀创新事业。要避免这种情况,必须反对创新过程中文化对话与观念交流中的话语霸权行径。其次,要使文化创新取得实质性的成果,不应追求文化对话中形式上的形成共识或思想统一,而是应当追求各种观念之间通过相互碰撞所达到的交汇、会通与融合,因为这是产生新观念的主渠道;同时,绝不应该拒斥而是应当认真对待对话过程中某些被突发奇想出来的思想火花或灵感,因为它们可能正是一些绝妙的主意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观念之来源。为此,坚毅耐心,心平气和的对话是绝对必要的,因为这是相互差异或对立的观念之间交汇、会通与融合所不可或缺的条件;而百家争鸣的学术自由也决不可少,因为原创性的观念只有在这种自由气氛中才有可能出现并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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