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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叫好

已有 2464 次阅读 2010-2-1 19:26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为《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叫好
2010年2月1日 10:01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长秋
  近年来,伴随着房价的逐年走高,“住房难”日渐成为我国广大低收入群体面临的一大难题,而围绕“住房难”所引生的各类社会矛盾也已呈激化趋势,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此,制定一部《住房保障法》,用法律来保障和改善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乃至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加大力度研究和制定《住房保障法》。据京华时报1月30日报道,1月29日,北京市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透露,我国已经开始起草《住房保障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如对住房保障不力,将面临追究法律责任。作为研究并实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的第一步,《住房保障法》的起草无疑给很多人带来了希望。

  事实上,面对房价逐年飙生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我国早已经对中低收入群体并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等文件中多次强调这一问题。然而,住房保障这出戏年年在唱,却又年年都叫好不卖座。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报告就显示,2009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但由于近两年我国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往往想的更多的是如何卖地赚钱以增加财政收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反映冷淡,以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建房和资金配套上,能少批就少批、能慢建就慢建、能少给句少给;加之目前我国在保障性住房问题上无法可依,政府尤其是各个地方政府完不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也无需承担任何不利的法律后果,因而导致保障和改善低收入群体住房成了政府允诺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张瑕疵支票,看上去诱人却又难以兑付!

  而《住房保障法》的制定则无疑可以改变这一现状。作为保障和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的最重要法律依据,《住房保障法》将会对公民的居住权、政府在保障人人有其住所方面承担的责任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保证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这无疑会强化政府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使其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由被动变主动,从而愿意唱好住房保障这出戏!这对于改善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现状来说,显然是大有裨益的!

  当然,作为实现并完善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法律能否发挥其预期的作用取决于多个方面的因素,立法的出台仅是其中之一,而执法、司法与守法等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住房保障法》在我国还只是处于研究和起草阶段,距离出台还有一大段路要走。但不管怎么说,在目前我国房价飞飚而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正面临越来越严峻挑战的情势下,这样一部法律的起草显然是一件好事,是一件值得关注、期望和庆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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