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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上午8:40,妻子发现自己停的车被人搞了后,第一时间报了警,团城山派出所警察迅速到达现场,勘察了情况。
妻子跟随警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我上午十一点多赶到派出所时,报警情况基本说明完毕。
知道这件事的人纷纷猜测:这种车损不严重,嫌疑人死不承认的小案很难办!
关键是,旁边有摄像头的店面,其摄像头又没对准停车的地方。
反正,一般人认为:我们只能自认倒霉!
晚上十点多,我们正要睡觉时,妻子接到派出所电话,让我们即时去趟派出所。
我和妻子赶到派出所时,嫌疑人也在坐——看来,我们的分析判断是正确的:就是他所为!
派出所从别处调取了视频,很快破了案——那么,问题又来了:怎么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嫌疑人故意破坏他人财物,是可以直接拘留的。
但是,嫌疑人向警方报告的情况是:我妻子的车挡住了他的出口,他一早要送孩子上学,打电话给我们没有接——事实是他拨错了手机号,我们当然接不到。然后,他采取了过激行为,强行开车出去,直接擦蹭我妻子的车,完了还不解恨,用脚踹车!
我们和嫌疑人是“眼熟的人”,警察自然是从中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走法律程序。
嫌疑人表示晚上喝了二两酒,身上的确散发着酒气。
妻子表示希望警察依法处理,警察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官。
我轻声纠正了妻子的说法:警察是人民的公仆,这些都是他们应该做的。
警察表示,他们当然要讲法律效益,但也要讲社会效益。
我表示理解,同意警方的意见:让嫌疑人赔付三处损伤处的维修费用,且前提必须向我妻子道歉!
我考虑到嫌疑人开个店养家也不易,再者平时经常见面打招呼,所以没有提其他任何要求,而且让妻子放弃要求嫌疑人赔付给车子做全漆的诉求,原因是妻子的车做了全漆没有多长时间。
嫌疑人只同意他损伤的两处维修费用,另一处无法证明是他破坏的。
警察当然是两边劝和,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觉得没必要跟嫌疑人纠缠,劝妻子同意了两处维修费用,案子就这么结了。
之所以要表扬表扬团城山派出所,是因为从报警到查实问题,再到调解完案子,他们表现得很主动,没有拖延,更没有“不了了之”。
怎么说呢?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当然要依法办事,更要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都能安居乐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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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2-29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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