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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的先秦方法——历史并没有谜团

已有 415 次阅读 2025-6-13 16:37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一、“格”字古义

1. 《说文解字清代·段玉裁

木长皃。 以木长别于上文长木者。 长木言木之美。 木长言长之美也。 木长皃者,格之本义。 引伸之长必有所至。 故释诂曰。 格,至也。 抑诗传亦曰。 格,至也。 凡《尚书格于上下,格于艺祖,格于皇天,格于上帝是也。 此接于彼曰至。 彼接于此则曰来。 郑注大学曰。 格,来也。 凡尚书格尔众庶,格汝众是也。 至则有摩杚之义焉。 如云格君心之非是也。 或借假为之。 如云汉传曰假至也,尚书格字今文尚书皆作假是也。 有借格为庋阁字者。 亦有借格为扞垎字者。 从木。 各声。 古百切。 古音在五部。 

2. 《康熙字典

《唐韵》古柏切《集韵》《韵会》《正韵》各额切,𠀤音隔。《说文》木长貌(东汉许慎)。《徐曰》树高长枝为格(南唐徐锴)。

又至也。《书·尧典》格于上下。

【寅集下】【彳字部】 【廣韻】古伯切【集韻】【正韻】各額切,𠀤音格。【揚子·方言】徦𢓜,至也。邠唐冀兗之閒曰徦,或曰𢓜。

又【揚子·方言】𢓜,來也。周鄭之郊,齊魯之閒。或謂𢓜曰懷。【廣韻】亦作假。【集韻】或作佫臵。通作格。

 又【集韻】轄格切,音核。【揚子·方言】登也。梁益之閒曰𢓜。 廣韻(1008)

又来也。《书·舜典》帝曰:格汝舜。

又感通。《书·说命》格于皇天。

又变革也。《书·益稷谟》格则承之庸之。

又格,穷究也。穷之而得亦曰格。《大学》致知在格物。

                                                                                                      ——百度百科

二、辨析

      《大学》为先秦文本,从“格”字本义的可能性更高。汉代郑玄注的《大学》为接于“长必有所至”的“至与“来”,是承续了汉代当时引申的含义。

     “格”的本义在先秦文本中并没有被明确解释,比较可能的状况是《大学》被撰写之时无需进行辨别,“格”字具有广泛被学人认可的统一的明确的含义。因此宋朝朱熹认为的“诚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的解释不明是由‘阙文’造成的,缺乏明确的证据。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

          “格于上下。”(《尚书·尧典》)

          “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尚书·尧典》)

         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德,弗嗣。(《尚书·舜典》)

        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 归,格于艺祖,用特。(《尚书·舜典》)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尚书·舜典》)

        儒家在《尚书》文本中,格字的用法如“凡《尚书》格于上下,格于艺祖,格于皇天,格于上帝是也”(《说文解字》),并没有明确说明具体的方法,但是其原始宇宙论空间性的关联是明确的。

        我们接着看本义“木长貌”(东汉许慎《说文》)以及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中说“以木长别于上文长木者”。“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其中“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可认为儒家将树木也作为思考的材料进行发展。

      周南·葛覃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絺为綌,服之无斁。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污我私,薄澣我衣。害澣害否?归宁父母。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 ”中覃(tán)在百度百科中释义为“本指延长之意,此指蔓生之藤”。此诗为孔子所编订《诗经》第一章《国风》的第二首,仅在《关雎》之后,这种巧合性不应被后世的训诂掩盖。                     

      周南·卷耳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⑾,维以不永伤。

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卷耳》位列《国风第三首,“陟彼崔嵬”、“陟彼高冈”、“陟彼砠矣”,与《尚书》之中的“北岳”、“四岳”和“格于上下”有山川地形上的关联,可视作同一“物”的不同思维层级之上的思维内容贯通。《诗经》将自然万物之格与空间性的关联进行了展示,《尚书》将德性行为与空间性进行了思维联系。简单归纳来讲,儒家的“格”有自然“木长”之格,亦有至于“天”的时空之“格”。

      汉代郑玄注的《大学》用引申义的“至”与“来”,就严重的限制了《诗经》内容中“木长”之格的思想实践。

 三、长期的历史疑惑

         儒家文本,哪个先哪个后,从孔子本人的行为来看《诗》、《书》、《礼》、《乐》、《易》五经中,《诗经》的重要性为第一 。

         从“格”字来看,《尚书》出现次数最多,是当时历史中德政的说明。且后世中多从德政之至出发去思考“格物”的本义。郑玄注《大学》“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比较明显的是郑玄使用“物、犹事也”将“物”置换成了“事”,是在《尚书》的语境中对“格物”进行了发展。这种偏离引申出了更多的历史注解。

         那么,假如“物”是“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物”呢?《诗经》中并不是没有体现这种万物的重要性。

         请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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